(一)教法、行法、证法。略称教行证。教者,佛所晓谕之言教;行者,众生修行佛之教法;证者,修行以证悟真理。此三法具足,得谓教法完备。十地经论卷三(大二六·一三八下):“一切诸佛所说法轮皆悉受持者,谓教法,修多罗等书写、供养、读诵、受持,为他演说故;摄受一切佛菩提者,所谓证法,证三种佛菩提法,摄受此证法教化转授故;一切诸佛所教化法皆悉守护者,谓修行法,于修行时,有诸障难,摄护救济故。”[法华玄义(会本)卷一上、卷三下、四教义卷一、大乘义章卷九]
(二)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称为三法无差。[旧华严经卷十]
(名数)一、教法,释迦一代所说之十二分教是也。二、行法,依教修行之四谛十二因缘六度等是也。三、证法,依行证果之菩提涅槃二果是也。此三者,该收一切之佛法也。十地论三曰:“第二大愿有三种:一切诸佛所说法轮皆悉受持者,谓教法,修多罗等,书写供养读诵受持为他演说故。摄持一切佛菩萨者,所谓证法,证三种佛菩萨法,摄受此证法法他转授故。一切诸佛所教他法皆悉守护者,谓修行法,于修行时有诸障难摄护救济故。”义林章六本曰:“具教行证三,名为正法。但有教行,名为像法。有教无余,名为末法。”日本法然之撰择集以此三法为该收净土一教之意。然日本见真更加信之一法而为四法,特置重于此也。见四法条。
教法、行法、证法。教法是释迦牟尼佛一生所说的十二分教;行法是依佛的教示而修行四谛十二因缘与六度等;证法是依修行的功夫而证得菩提涅槃之果。 - 陈义孝编
教法、行法、证法。
教法——释迦牟尼佛一生所说的十二分教。
行法——是依佛教示而修行四谛、十二因缘、六度等。
证法——是依修行的功德而证得菩提涅槃之果。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