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亘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而立因果业感之理。盖以过去之业为因,招感现在之果;复由现在之业为因,招感未来之果。如是因果相续,生死无穷,此即迷界流转之相状。说一切有部更以三世两重之因果说解释十二因缘,即以“无明、行”为过去之因,招感“识、名色、六处、触、受”等现在之五果;复以“爱、取、有”为现在之三因,招感“生、老死”等未来之两果。对其他宗教只论现在一世或现在、未来二世,此三世因果实为佛教教理之一大特色。[南本涅槃经卷三十三、无量寿经卷下、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俱舍论卷六、卷九、成唯识论卷八](参阅“十二因缘”337、“三世”536、“因果报应”2295)
(术语)亘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而寻因果也。因果经曰:“欲知过去因者,见其现在果。欲知未来果者,见其现在因。”(古以此文为因果经之语而处处引之,但现在流通之经无此文)。涅槃经憍陈品曰:“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此生空过,后悔无追。”
三世,指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世间所有的一切事物或现象,在过去、现在、未来时间的迁流中,为一因果的连锁。过去者为因,现在者为果;现在者为因,未来者为果,此称为三世因果。佛教理论,有情的生命流转,以过去的业力为因,招感现在之果,复以现在的业力为因,招感未来之果,如是因果相续,生死无穷,这就是迷界有情生死流转的因果。 - 于凌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