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梵语s/ari^ra,巴利语sari^ra。即死尸、遗骨之意。又作实利、设利罗、室利罗。意译体、身、身骨、遗身。通常指佛陀之遗骨,而称佛骨、佛舍利,其后亦指高僧死后焚烧所遗之骨头。金光明经卷四舍身品(大一六·三五四上):“舍利者,是戒定慧之所熏修,甚难可得,最上福田。”又安置佛舍利之宝塔,称为舍利塔;安置佛舍利之瓶,称为舍利瓶;供养佛舍利之法会,则称为舍利会。
梵语s/ari^ra,或由动词 s/ri(令依)转为名词,意谓所依之身体;或由动词s/r!(破坏)转变而来,意谓易破坏。又梵语dha^tu,音译驮都,为舍利之异称,据巴利文长部经注(Suman%gala-vila^sini^)所说,连结完整之身体(sari^ra)火焚后,变成如磨过之真珠、黄金等之粉末(dha^tuyo,为dha^tu 之复数);依之可知,sari^ra即指死尸;dha^tuyo 则指荼毗后之遗骨;前者即称全身舍利,后者称为碎身舍利。
长阿含卷四游行经、菩萨处胎经卷三常无常品、法华经提婆达多品等亦有全身舍利与碎身舍利之说。另有谓将遗骨全部收入一塔者,称为全身舍利;将遗骨分置多处者,称为碎身舍利。关于全身、碎身舍利之说,或起源于古代印度梨俱吠陀时期所行之土葬与火葬二法,而以土葬之遗体称为全身舍利,以火葬后之遗骨称为碎身舍利。浴佛功德经分舍利为二:(一)生身舍利,又称身骨舍利,即佛之遗骨。(二)法身舍利,又称法颂舍利,即佛所遗之教法、戒律,而以舍利比喻之。法苑珠林卷四十分舍利为三:(一)骨舍利,其色白。(二)发舍利,其色黑。(三)肉舍利,其色赤。
一般所说之舍利系骨片,故其形状、大小不一,质地坚硬而细致;我国则多以豆粒状者称为舍利。据传佛之遗骨三分与诸天、龙王及人间;如帝释天得受佛之牙舍利,归返天上供养,捷疾鬼曾夺走一枚。又于礼拜佛舍利外,亦有礼拜阿难、目连、舍利弗等之舍利者。盖礼拜遗身舍利之趣旨,与礼拜佛成道之菩提树、金刚宝座、佛经行之足迹等皆同,即欲结下“值佛闻法”之因缘而速成菩提之意。
关于佛入涅槃后,八国分配佛舍利之事迹,详载于诸经。依长阿含卷四游行经记载,其时,波婆国(巴Pa^va^ )之末罗(巴Malla )民众欲分得舍利,于本土起塔供养,乃备四种兵至拘尸城(巴Kusi^na^ra ),遣使者请分舍利。然拘尸王谓世尊于该国灭度,国内之士民当自供养,遂拒分舍利。同时遮罗颇国(巴All
akappa )之诸跋离(巴Buli )民众、罗摩伽国(巴Ra^maga^ma )之拘利(巴Kol!iya )民众、毗留提国(巴Vet!hadi^pa )之婆罗门众、迦毗罗卫国(巴Kapila )之释种(巴Sakya )民众、毗舍离国(巴Vesa^li^ )之离车(巴Licchavi^ )民众、及摩揭陀国(巴Magadha )阿阇世王(巴Aja^ta-sattu )亦各备四种兵进渡恒水,敕香姓婆罗门(巴Don!a )请分舍利,拘尸王亦以同理由拒分舍利,诸王即欲执干戈以力取,香姓婆罗门告谕彼等不可,乃八分舍利与八国,八国皆得舍利而归,各起塔供养。
有关八塔之位置亦有多种传说。西元一八九八年,法人皮佩(W.C. Peppe/)于尼泊尔国南境之皮普拉瓦(Pi^pra^va^)发掘古坟,得一大石柜,其中藏有蜡石壶二个、蜡石器一个、蜡石箧一个及水瓶之破片若干。蜡石壶一小一大,皆收骨片,小壶为球状,分成上下二部,上半为壶盖,附有瓶形之把手,盖上刻有阿育王时代或该时代以前所使用之 Brahmi^ 文字之铭文二行,内容谓:此乃佛陀舍利龛,为著名的释迦族及其妹、妻子等所奉祀。由此刻铭可知其骨片为八国分配释尊舍利时分与迦毗罗卫国之一分,亦可证明长阿含等经所传者为事实。尼泊尔发掘之佛骨后由英国政府赠与暹罗国王,王复以部分赠与锡兰(斯里兰卡)、缅甸及日本等国。
八分舍利后,至阿育王时,王开启罗摩伽国以外之七塔,取其舍利盛于八万四千宝箧,建立八万四千宝塔。据巴利文大史(Maha^vam!sa, ch. xvii)载,阿育王之子摩哂陀(巴Mahinda )至锡兰弘教,天爱帝须王(巴Deva^nam!piya-tissa )即向阿育王请求舍利,并以极庄严之仪式迎请。另据高僧法显传师子国(锡兰)条载,该国王城中有佛齿精舍。大唐西域记卷十一亦有相同之记载,谓僧伽婆罗国(锡兰)王宫之侧有佛牙精舍。
西域地方亦盛行供养佛舍利,如法显传载,那竭国界醯罗城中有佛顶骨精舍。西域记卷一迦毕试国条载,该国有龙王所建之窣堵波,其中供奉如来之骨肉舍利;在王城西北之大河南岸有旧王伽蓝,其中供奉如来顶骨一片。又据西域记卷十二载,玄奘归国时携回如来舍利一五○粒。宋高僧传卷一则载,唐代义净归国时携回舍利三百粒。
在我国,由于至诚而感得舍利之记述甚多,如出三藏记集卷十三载,康僧会至江东见吴王孙权,王问佛法之灵验事,乃祈请三七日,感得舍利,王命力士以铁槌砧击之,无丝毫异状,大为叹服,遂创立建初寺。又广弘明集卷十七、集神州三宝感通录卷上、法苑珠林卷三十八、卷四十等,亦多记载晋代、刘宋以后有关舍利之神异及建造舍利塔之事迹。该类由至诚感得之舍利,与佛之真身舍利自是不同。
据法苑珠林卷三十八载,广弘明集卷十五所列举之十九座舍利塔中的岐阳法门寺,于北周武帝灭佛(574)后,复于唐显庆四年(659)重开塔基,得舍利八粒。翌年,敕令请入东都大内供养,龙朔二年(662)还寺,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再请入宫中,其时韩愈上奏“佛骨表”,谓佛乃夷狄之人,其枯骨不得入宫中,宜付诸水火而根绝之,帝怒而贬之为潮州刺史,另敕张仲素撰“佛骨碑”。
在日本,亦早有感得舍利之事,如日本书纪卷二十敏达天皇十三年条载,司马达等于所设斋会中感得舍利,呈与大臣苏我马子,马子尝试以铁锤击之而不坏,投入水中而不沈。此外,据大智度论卷五十九载,即使供养小如芥子之舍利,功德亦无量无边。[杂阿含经卷二十三、佛般泥洹经卷下、佛本行集经卷七“八王分舍利品”、大品般若经卷十法称品、宝箧印陀罗尼经、无垢净光大陀罗尼经、十诵律卷六十“五百比丘结集三藏法品”、法华经玄赞卷二、俱舍论光记卷八、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四之一、广弘明集卷一、洛阳伽蓝记卷五、慧琳音义卷二十七]
(二)梵语s/a^ri 或 s/a^rika^,巴利语sa^ri^或sa^lika^。即百舌鸟。音译奢利、奢唎、奢梨迦。又称鸲鹆鸟、鹦鹆鸟、鹙鹭鸟、鹙露鸟、春鸲鸟、反舌鸟。大楼炭经卷二阿须伦品(大一·二八七中):“树上有飞鸟止,名为鹤、孔雀、鸲鹆、白鸽,悉在树上,甚好相和而鸣。”
盖此鸟有二种,(一)学名 Gracula religiosa,(二)学名 Turdus salica。前者栖息于印度、缅甸、马来半岛等地,身长约二十五公分,嘴为橙色,脚黄色,羽毛黑色,眼下及下头部有肉垂,能为人语。
又据玄应音义卷二十一所载,梵语sa^ri^ka^(舍利)为雌鸟;梵语sa^ra(舍罗)则为雄鸟。[起世因本经卷七、大威德陀罗尼经卷七、阿弥陀经、玄应音义卷二十二、慧苑音义卷下]
(三)为舍利子之略称。即舍利弗(梵S/a^riputra ),为佛陀十大弟子之一,以智慧第一著称。其母之眼似舍利鸟,故取名舍利,所生之子,则称舍利子。[大智度论卷十一]
(动物)Ś&amacron;ri,鸟名。[囗@又]舍利弗比丘之母名舍利。见舍利弗条。[囗@又](术语)新作设利罗,室利罗,佛之身骨也。又总名死尸,是依戒,定,慧之薰修所成者。元镏绩霏雪录曰:“舍利,按佛书室利罗,或设利罗。此云骨身,又云灵骨。有三种色:白色骨舍利,黑色发舍利,赤色肉舍利。”金光明经舍身品曰:“是舍利者,即是无量六波罗蜜功德所重。”又曰:“舍利是戒定慧所薰修,甚难可得,最上福田。”玄应音义六曰:“舍利,正音设利罗,译云身骨。舍利有全身者,有碎身者。”法华玄赞二曰:“梵云设利罗,体也。舍利者,讹也。”俱舍光记八曰:“驮都,即佛身界也,亦名室利罗。唐言体,佛身体也。旧云舍利,讹也。”资持记下四之一曰:“舍利,此翻遗身。即死尸也。”Śar&imacron;ra。
1.鸟名。2.舍利弗母亲的名字。3.佛的身骨。佛、菩萨、罗汉、高僧等,寂后火化,每凝结有舍利,或如珠,或如花,白色为骨舍利,赤色为血肉舍利,黑色为发舍利,也有杂色的,那是综合而成,此是生前依戒定慧薰修而得,无量功德所成,若是佛舍利,世间无物能损坏,菩萨 - 陈义孝编
梵语sarira,亦称舍利子,意为骨身、遗骨。原来,“所遗骨分,通名舍利”。(《翻译名义集》卷五)实际上,舍利专指佛、高僧的遗骨。舍利可分为骨舍利、发舍利和肉舍利,通常所说是都属于骨舍利。佛家传说,舍利是由修行功德炼就的,多作坚硬珠状,五彩耀目。《魏书·释老志》说:释迦牟尼涅槃后,弟子用“香木焚尸,灵骨分碎,击之不坏,焚亦不焦,或有光明神验,胡言谓之舍利”。经中载有八国国王分取舍利,建塔供养之事。佛的舍利也叫做“佛骨”。唐代朝廷多次迎请凤翔法门寺佛骨舍利入大内供养。其中唐宪宗元和年间迎佛骨时,遭到韩愈的激烈反对,历史上很有名。佛的牙舍利称为“佛牙”,相传帝释曾取佛牙在天上建塔供养,故佛牙备受青睐。法显、玄奘西游时,都见到过佛牙。释迦牟尼留下四枚佛牙,其中一枚在唐代被道宣律师获得,受到历代帝王的供养,今藏北京西山舍利塔中。后来也用舍利泛指僧人火化后的遗骨。入《古今小说·明悟禅师赶五戒》:“荼毗(火化)之次,见火中一道青烟,直透云端……少焉,舍利如雨。”(李明权) - 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
此云春鸎,黄鹂也。诗曰: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又翻云鹙鹭(鹙,七由切),玉篇云水鸟也。诗云有鹙在梁。鹭(来故切),尔雅注云:白鹭也,头翅背上,皆有长翰。毛诗云:振振鹭于飞。 - 宋·普润法云
新云室利罗,或设利罗。此云骨身,又云灵骨。即所遗骨分,通名舍利。光明云:此舍利者,是戒定慧之所熏修,甚难可得,最上福田。大论云:碎骨是生身舍利,经卷是法身舍利。法苑明三种舍利:一是骨,其色白也;二是发舍利,其色黑也;三是肉舍利,其色赤也。菩萨罗汉皆有三种。若佛舍利,槌击不破。弟子舍利,槌试即碎。感通传,天人王璠言是大吴兰台臣也,会师初达建业。孙主即未许之,令感希有之事,为立非常之法。于时天地神祇,咸加灵被,于三七日,遂感舍利。吴主手执铜瓶,倾铜盘内,舍利所冲,盘即破裂。火烧椎试,俱不能损,遂兴佛法。又多闻长子名那吒,尝以佛牙赠宣律师。太祖皇帝疑非真牙,以火煆之,了然不动,遂成愿文。
太宗皇帝圣制颂曰:
功成积劫印文端, 不是南山得恐难; 眼睹数重金色润,
手擎一片玉光寒; 炼时百火精神透, 藏处千年莹彩完;
定果熏修真秘密, 正心莫作等闲看。
真宗皇帝圣制偈曰:
西方有圣号迦文, 接物垂慈世所尊, 常愿进修增妙果,
庶期饶益在黎元。
仁宗皇帝御制赞曰:
三皇掩质皆归土, 五帝潜形已化尘; 夫子域中夸是圣,
老君世上亦言真; 埋躯只见空遗冢, 何处将身示后人?
惟有吾师金骨在, 曾经百炼色长新。
徽宗皇帝崇宁三年重午日,当迎请释迦佛牙,入内祈求。舍利感应,隔水晶匣,出如雨点。神力如斯,嘉叹何已,因以偈赞:
大士释迦文, 虚空等一尘; 有求皆赴感, 无刹不分身;
玉莹千轮在, 金刚百炼新; 我今恭敬礼, 普愿济群轮。 - 宋·普润法云
为音译,义译为「身体、尸体、遗骸」,遗体火化后的遗骨也称为舍利。 - 庄春江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