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a^tma-gra^ha。又作人执、生执。执着实我之意。盖众生之体,原为五蕴之假和合,若妄执具有主宰作用之实体个我之存在,而产生“我”与“我所”等之妄想分别,即称我执。俱舍论卷二十九,谓我执有五种之失,即:(一)起我见及有情见,堕于恶见趣。(二)同于诸外道。(三)犹如越路而行。(四)于空性中,心不悟入,不能净信,不能安住,不得解脱。(五)圣法于彼不能清净。小乘将我执视为万恶之本,为一切谬误与烦恼之根源。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本亦载,烦恼障之品类众多,以我执为根,生起诸烦恼;若不执我,则无烦恼。
又依成唯识论卷一载,我执可分为二种:(一)俱生我执,即先天性之我执,由无始以来虚妄熏习内因力之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故谓俱生。(二)分别我执,即后天所起之我执,乃由现在外缘力之故,非与身俱,须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谓分别我执。分别起之我执,能生“发业”之用;俱生起之我执,能起“润生”之用,皆能扰恼众生之身心,而令其轮回生死。[俱舍论卷三十破执我品、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末](参阅“二执”210、“我”2937)
(术语)认有我身之执念为我执,亦云人执。唯识述记一本曰:“烦恼障品类众多,我执为根,生诸烦恼,若不执我无烦恼”俱舍论二十九曰:“由我执力,诸烦恼生。三有轮回,无容解脱。”俱舍光记二曰:“我执谓我见。”梵&Amacron;tma-gr&amacron;ha。
又名人执,即妄执人有一实在的我体。 - 陈义孝编
此数论外道义。唯识述记四卷二十一页云:从大生我执。我执者:自性起用,观察于我,知我须境,故名我执。初亦名转异,亦名脂腻。 - 朱芾煌
一切烦恼,皆由有我而起。若无我者,则一切皆无。因见有我,故曰我见。因有我相,故曰我相。执为有我,故曰我执。
一、我见 亦曰人见,又曰身见,又曰人我见。五蕴假和合之身心,以为有常一之义,谓之我见。亦名身见人见者,谓因执实有人我之见也。又称人我见者,我为常一主宰之义,人固执常一之主宰,是即人我见也。
二、我相 亦名人相。谓众生于五蕴法中,若即若杂,妄计我我所有之实,是名我相。亦谓人相者,谓众生于五阴法中,妄计我是人,我生人道,异于余道,是名人相。
三、我执 亦名人执,我者一生之主宰之谓。认有我身而执念之,谓之我执。以不了人身为五蕴假和合而成,固执常一之我体,亦谓之人执。 - 明·杨卓
此又作人执、生执。众生之体,原为五蕴假合,若妄执具有常、一、主宰之实我,而产生“我”与“我所”等之妄想分别,即称我执。《成唯识论》卷一载,我执可分为二种:一、俱生我执,即先天性的我执,由无始以来虚妄熏习内因力之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故谓俱生。二、分别我执,即后天所起的我执,乃由现在外缘力之故,非与身俱,须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谓分别我执。分别起的我执,能生“发业”之用;俱生起之我执,能起“润生”之用,皆能扰恼众生之身心,而令其轮回生死。见《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 - 于凌波居士著
又名人执,即妄执人有一个实在的我体。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