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种感官。指视觉器、听觉器、嗅觉器、味觉器、触觉器,即佛教所说之五根(眼、耳、鼻、舌、身),后转为一般用语。 (二)指五大使者,即:生、老、病、死、牢狱等五种刑罚。 (三)又称五官王。十王之一。在冥途司掌五刑之王名。据地藏菩萨发心因缘十王经载,其本地为普贤菩萨,于三江之间建大殿,为治众生妄语罪之冥官。(参阅“五官王”1109)
(术语)生老病死之四者,与现在之王官。灌顶经一曰:“破是归戒名为再犯,若三犯者为五官所得便。”玄应音义四曰:“五官,谓生老病死及现在县官,亦名五天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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