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宗所立四种心法(心之作用)之第一。又作所取分。即外界之事物映现于心之影像。可分四种:(一)实相名相,其体为真如,是真实相之故。(二)境相名相,为能作根心的对境之故。(三)相状名相,此唯“有为法”有相状之故。于三类境中,通于独影境及带质境,乃由识所变现者。(四)义相名相,指能诠及所诠之义者。然一般所谓之相分,于上记四种相中,唯取后三相为相分之相。
相分又分为二:(一)识所顿变,即是第八阿赖耶识之种子所生之实质色法,称为本质相分。然小乘佛教及印度古代外道诸派大多主张境乃是由物质之最小单位“极微”所成,故有“渐变”之说,凡属唯物学派皆力主此说。(二)识等缘境,唯变影像,不得本质,称为影像相分。例如第六意识浮现空花兔角之相,唯有影像而无所依托之本质。(参阅“四分”1663、“本质”1975)
(术语)心法四分之一。心体变为所缘之境相者。在心理学摄所谓一切之客观。
心法四分之一。见四分条。 - 陈义孝编
成唯识论二卷十六页云:似所缘相,说名相分。 - 朱芾煌
心法四分之一,即自心体上变现出为见分所缘的境相。此在唯识学上、摄尽一切所谓客观的现象。心识是能缘虑之法,心识生起时,识体变现出相、见二分,见分是能缘虑的作用,相分是所缘虑的境相。唯识宗立论,以为宇宙万法,皆内识之所变现,故所谓相分,是第八识的色法种子——所谓相分色所变现的境相。
相分之相与像字通用,如相片又称像片,亦称肖像,故所谓相,亦就是影像。此影像不是外境的“本质色”,而是托第八阿赖耶识的“相分色”,在眼识上再变现一重“相分”(影像),由眼识的见分去缘。所以唯识学上说︰“识所缘,唯识所变。” - 于凌波居士著
相分就是由识所变现的外境。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