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antara-kalpa。指提婆达多受地狱苦报之期间,或指释尊一劫之寿限。一小劫之长短,诸经所说不一,依俱舍论卷十二载,人寿自八万岁,每百年减一岁而至十岁,或自十岁每百年增一岁而至八万岁,一切劫之增,不超过八万年;一切劫之减,最短减至十年,如是之增、减劫,一一皆称为一小劫;然大智度论则合此一增一减为一小劫。又据立世阿毗昙论卷九载,一小劫又称一中劫,二十小劫即住一劫,为梵众天之寿量;四十小劫即成、住二劫,为梵辅天之寿量;六十小劫即成、住、坏三劫,为大梵天之寿量;八十小劫即成、住、坏、空四劫,又称一大劫,为天地之一始终。另据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之说,有四十里立方之大石,有一长寿天人每隔三年飞来,以轻仅三铢之天衣拂之,至此大石磨灭殆尽,称为一小劫。[起世因本经卷九、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五、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一之一](参阅“劫”2811)
(术语)依俱舍论则人寿自八万岁,每百年减一年而至十岁,又人寿自十岁,每百年增一年而至八万岁,此增劫及减劫,一一名为小劫,依智度论则合此一增一减而为小劫。法华经曰:六十小劫,身心不动。按释氏以劫纪时,从十岁增至八万,减至十岁,经二十返为一小劫。又见法苑珠林。道家以三千六百周为小劫,见云笈七签。
见一小劫条。 - 陈义孝编
小劫者,一增一减,为一小劫。
一、增劫 人寿自十岁起,每过百年增一岁,至八万四千岁,为增劫之极。
二、减劫 人寿自八万四千起,每过百年减一岁,至十岁为减劫之极。
一增一减,共计一千六百八十万年,名一小劫。 - 明·杨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