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子六义之一。成唯识论六卷十四页云:四、性决定。谓随因力,生善恶等,功能决定;方成种子。此遮余部执异性因,生异性果,有因缘义。 - 朱芾煌
种子六义的第四义。此明种子随它本身能熏的善恶无记之性,生起现行时,也决定其现时的善、恶、无记之性。亦即是善种生起善的现行,恶种生起恶的现行,此一因果法则不能混乱。这是简别于小乘有部、如善恶因生无记果,或无记因善因生恶果等,明异性不能为亲因。 - 于凌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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