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s/iks!a^pada,巴利语sikkha^pada。意谓所学之处。一般指戒律。即比丘、比丘尼学习戒律时,所遵循之戒条,如五戒、八戒、十戒等,称为学处。南传佛教称戒、定、慧三学为三学处。另据菩萨地持经卷一所载,菩萨有七学处,即:自利、利他、真实义、力、成熟众生、自熟佛法、无上菩提。此外,大日经卷六受方便学处品分显密而说所学之体,又译之为“学句”。[法蕴足论卷一学处品、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四、俱舍论卷十四、俱舍论光记卷十四]
(术语)可学之个处。菩萨地持经一曰:“菩萨于何处学?学有七处:一者自利,二者利他,三者真实义,四者力,五者成熟众生,六者自熟佛法,七者无上菩提。”
1.修学之处,如五戒也叫五学处。2.科目,即修学佛法的科目。3.方法,即修学佛法的方法。 - 陈义孝编
瑜伽八十二卷十六页云:学处者:谓所宣说五毁犯聚。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