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诸法皆同于一理。宇宙一切诸理,无始无终,不增不减,同一平等,故称一理。又理性融摄,其大无外;诸法虽殊,理原是一。理虽是一,而能统贯诸法;诸法虽殊,莫不本乎一理。事理融通,法法无碍,是则世间、出世间法皆不外此一理。法华文句记卷六中(大三四·二六三上):“由一理故,遍通一切。”
(术语)同一之理性也。华严大疏二曰:“一理齐平故,说生界不增不减。”法华文句记六中曰:“由一理故,偏通一切。”
[出法华经玄义] 一理者。诸法之本体也。理性容摄。其大无外。诸法虽殊。理元是一。理虽是一。而能统贯诸法。诸法虽殊。莫不本乎一理。事理融通。法法无碍。是则世间出世间法。皆不外乎此也。 - 明·一如等 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