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八十九卷八页云:于所得利,不生喜足;悦获他利,更求胜利;是故说名以利求利。二解 法蕴足论八卷十一页云:云何以利求利?谓有一类,先从余家求得衣钵,及余随一支身命缘;持往余家,而现之曰:彼某甲家,与我此物。然彼施主,于长时中,恒资给我衣钵等物。汝家若能如彼施者;便亦是我所依止处。因前方便获后利者,如是总名以利求利。 - 朱芾煌
以接受来的较少供养,换取更丰盛的供养。 - 庄春江居士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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