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之尊号。谓佛能以正法授与众生,故以佛为正法所依止者,而称正法依。胜鬘经摄受章第四(大一二·二一九上):“佛为实眼实智,为法根本,为通达法,为正法依。”又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等,于正法欲灭时,不谄曲、不欺诳、不幻伪,而爱乐正法,摄受正法,必为诸佛所授记。
(术语)佛之尊号也,佛能以正法说与众生,故佛为正法之所依也。胜鬘经曰:“佛为正法依。”同宝窟中本曰:“佛能以正法授与众生为正法依也。”
佛的尊号,因佛能以正法向众生宣说,为正法之所依。 - 陈义孝编
佛的尊号,因佛能以正法向众生宣说,为正法之所依。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