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是为魔业;了知菩提道而不寻求波罗蜜多道,是为魔业。
对此,《四家注》解释为:观察空性而厌离福德资粮,是为魔业;了知菩提道的方便行品修习,却不寻求波罗蜜多道之见,也是魔业。
因此,欲求无上菩提却不修习六度,与《集经论》的论义相违。
又云:“若诸菩萨离善方便,不应勤修甚深法性。”
论中又说:如果诸菩萨远离了方便,则不应勤修甚深的法性。这是明示不能离开方便而修习法性。
《不可思议秘密经》云:“善男子,如火从因然,无因则灭,如是从所缘境,心乃炽然,若无所缘,心当息灭。此诸善巧方便菩萨,般若波罗蜜多遍清净故,亦能了知息灭所缘,于诸善根不灭所缘,于诸烦恼不生所缘,安立波罗蜜多所缘,亦善观察空性所缘,于一切有情以大悲心亦观所缘。”
《不可思议秘密经》说:善男子!就像火是以因而燃烧,无因便会息灭。同样,以所缘境,心才炽燃;没有所缘,心便息灭。这些善巧方便的菩萨因为般若波罗蜜多清净的缘故,也能了知息灭所缘,于善根不灭所缘,于烦恼不生所缘,安立波罗蜜多所缘,也善观察空性所缘,于一切有情也以大悲心观所缘。
此中别说无缘有缘,当善分别。
此处分别宣说了无缘和有缘的道理,应当善加分别。
如是烦恼及执相缚当须缓放,学处之索则当紧束。当坏二罪,不当灭坏诸善所作。学处系缚与执相缚,二事非一;护律缓放与我执缚缓放,二亦不同。
如是,烦恼和执相的束缚应当放松,学处的绳索则应紧系,不能毁坏戒律。应当摧坏两种罪(自性罪和佛制罪),不应灭坏诸多善行。学处系缚和执相系缚不同,护律缓放和我执缚缓放也不相同。(即烦恼和执相系缚必须放松,对学处及护律系缚不应放松。)
丑五、一切种智由多种因成就分四:一、执一因将遮二资粮门 二、以大小乘的名称成立 三、以果随因行的规律成立 四、以圣教成立
寅一、执一因将遮二资粮门
一切种智由多因成,仅一一因非为完足。
一切种智是由多种因所成就,只是一一因并不足够。
获妙暇身,本当从其种种门中而取坚实。若说一石惊飞百鸟,修道一分不修余者,当知是遮二资粮门不善恶友。
获得善妙的暇满人身,本应从种种途径摄取实义,然而,若说以一石惊飞百鸟,仅仅修习道的一分而不修其余,应知这是阻止趣入二资粮门的恶友。
“一石惊飞百鸟”,比喻由修一因而圆满佛道。
寅二、以大小乘的名称成立
又大小乘亦是修时学不学习无边资粮。曰少分乘及曰小乘,二是异名,少分义者,是一分故。
而且,大小乘也是以修行时是否学习积集无边资粮而区分的。说“少分乘”和说“小乘”,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因为少分之义即是一分的缘故。
从反面推理:之所以说一者是大乘、另一者是小乘,必定是由修因的差别所致,即大乘修因圆满,小乘修因不足;否则,若修因相同,怎么能安立大与小的差别呢?因此,成佛的大乘,其因决定是修积无边资粮,并非以少分资粮便能成佛。
寅三、以果随因行的规律成立
现在劣果饮食等事,尚须众多因缘成办,而于士夫第一胜利欲修成佛,反计一分而为完足,极不应理,果随因行是诸缘起法性尔故。
现在即便成办下劣的果实、饮食等事,尚需积聚众多因缘,然而对士夫第一胜利的欲修成佛,反而认为一分因缘就已足够,这是极不合理的,因为“果必定随着因行”是缘起法的规律,法尔如是。
为了一口饮食,我们都肯一丝不苟地积聚水、火等因缘,为何对于具最大利益的成佛却不知道积聚圆满的因缘,而仅以一分因缘就满足呢?
寅四、以圣教成立
《悲华》于此密意说云:“少分成少分,一切成一切。”
针对这一密意,《悲华经》说:“少分因缘成就少分果,一切因缘成就一切果。”
《如来出现经》云:“若诸如来出现于世,非一因缘。何以故?最胜子,诸如来者要以十亿无量正因乃能成办。何等为十?谓以无量福智资粮圆满正因。”乃至广说。
《如来出现经》说:“诸佛并非仅以一个因缘而出现于世间。为什么呢?最胜子,诸佛需以十亿无量正因才能成办。何等为十?所谓以无量福智资粮圆满的正因。”乃至一一广说。
《无垢称经》亦云:“诸友伴,如来身者从百福生,从一切善法生,从无量善道生。”如是广说。
《无垢称经》也说:“诸友伴!如来之身是从百福出生,是从一切善法出生,是从无量善道出生。”如是广说。
龙猛菩萨亦云:“若佛色身因,如世间无量,尔时法身因,如何而可量。”
龙猛菩萨也在《宝鬘论》中说:如果诸佛色身之因,如世间无量无边一般不可计量,尔时具二种清净的法身之因(智慧),又怎么能计量呢?因为无边之故。
以上引经据典证明:须以无量因缘才能成就佛道,仅仅以一分因缘并不足够。
全知麦彭仁波切说:“如是诸如来者,唯以利他大悲圆满无量福德之因而得成就,故说“是福等流”。”
丑六、方便智慧以六度总摄而修学是显密共道之相
如是方便、智慧以六波罗蜜多总摄修学者,如前所说,是诸密咒与波罗蜜多二所共同。
如是“方便和智慧以六波罗蜜多总摄而修学”,如同道前基础“教授殊胜”中所说,是密乘和波罗蜜多乘的共同之处。
因为波罗蜜多道的体性无余摄入密乘,故对于波罗蜜多的意乐——发菩提心和行为——修学六度,密乘行者也须依止。《胜金刚顶续》云:“纵为活命故,不应舍觉心。”“六度彼岸行,毕竟不应舍。”
诸大咒典释诸宫殿及中诸尊,尽其所有,一切皆是内心德时,数数说为六波罗蜜多、三十七菩提分、十六空等圆满波罗蜜多道故。故除少数补特伽罗差别,以诸欲尘为正道等,与波罗蜜多所说略有取舍,当知诸余惟是共学。
各大密续解释“无量宫殿”和“诸本尊”,尽其所有,一切都是内心之功德时,数数宣说是为六波罗蜜多、三十七菩提分、十六空等圆满波罗蜜多道的缘故。
因此须知,除了少数“由于补特伽罗的差别而以欲尘为正道等”和波罗蜜多所说稍有取舍的差别之外,其余唯是共同的学处。(详见《密宗道次第论》)
丑七、故以上说为种子教诫爱惜修学大乘
若以上说而为种子善思惟已,非一分道,于全分道未获定解,则不能知大乘总道。故具慧者当于此发坚固定解,由多门中渐增大乘种性堪能。
如果以上述内容作为种子善加思惟之后,便知:并非对一分道而是对全分道体没有获得定解,则不能了知大乘的总道。因此,具慧者应当对此发起坚固的定解,由多种途径逐渐增长大乘种性的堪能。
子三、正释学习学处之次第分二:一、于部大乘学习道理 二、特于金刚乘学习道理
第三,解释学习学处次第分二:一、于总大乘学习道理;二、特于金刚乘学习道理。
丑一、于总大乘学习道理分三:一、净修欲学菩萨学处 二、修已受取佛子律仪 三、受已如何学习道理
初中分三:一、净修欲学菩萨学处;二、修已受取佛子律仪;三、受已如何学习道理。
首先应修欲学之心,至心发起欲学之心后,再受取菩萨律仪,之后应学六度四摄。因此,“修欲学心”、“受菩萨戒”、“学习六度”三者,前前为因,后后为果。
寅一、净修欲学菩萨学处
今初。
律咒 二中,若先未受各各律仪,不可听闻所有学处。此不同彼,此诸学处先当善知,净修相续,次乐受者,乃可授予诸律仪故。
别解脱戒和密乘戒,在未受戒之前,不准听闻戒律学处,原因是受戒前听闻的负作用大于必要。菩萨戒则不同,未受戒之前,先应善加了知学处,在相续清净而爱乐受菩萨戒时,才可以授予菩萨律仪。
如《菩萨地》云:“欲受菩萨净戒律仪,先应为说菩萨法藏摩怛履迦 ,其中所说菩萨学处及犯处相,若慧观察自思择已至心爱乐,非为他劝,非为胜他,当知是名坚固菩萨,堪受菩萨净戒律仪。如受戒法,彼亦应受,亦应授彼。”
如《菩萨地》说:为了让求受律仪的菩萨内心坚固,应在传授律仪之前,为他宣说菩萨法藏论藏,即《菩萨地》中所说的菩萨学处及犯处之相,让他观察自己能否修学。若他以智慧观察自己堪受律仪且至心爱乐,并非不爱乐而仅由他人劝导,也不是为了胜过他人,当知是名坚固菩萨,堪受如是净戒律仪。按照受戒之法,他也应受取菩萨戒,也应为他传授菩萨戒。
因此,受菩萨戒的心态必须至心爱乐,而非他劝或为了胜过他人。
故先了知诸所学处,为作意境。若于学处至心爱乐,修欲学已,次受律仪则极坚固,是善方便。
因此,首先了知菩萨的各个学处,以学处为作意的对境。若对学处至心爱乐,修习欲学之后,再受菩萨律仪,就非常坚固,这是善妙的方便。
此及下文二处宣说,文恐太繁,当于后释。
此处和下文两处的内容,恐文太繁,将在后面解释。
寅二、修已受取佛子律仪分二:一、有师法 二、无师法
“有师法”:有上师传授的受戒仪轨;“无师法”:没有上师而自受的受戒仪轨。
第二者,初当如何正受道理,受已无间于根本罪及恶作罪防护道理,设有毁犯还出道理,《戒品释》中已广抉择。未受律仪,定须先阅,如彼当知。
第二,受取菩萨律仪:最初应如何正受菩萨戒的道理,受戒之后无间防护根本罪和恶作罪的道理,以及若有毁犯如何还出的道理,在《菩萨戒品释》中均已广作抉择。未受戒之前,务必事先阅读,应按《戒品释》中所说来了知。
以下略说受菩萨戒的道理。
卯一、有师法分三:一、加行法 二、正行法 三、结行法
辰一、加行法分五:一、请白 二、修集资粮 三、劝速授戒 四、修胜欢喜 五、诘问障难。
巳一、请白分二:一、补特伽罗差别 二、受法差别
午一、补特伽罗差别分二:一、身差别 二、境差别
未一、身差别
受菩萨戒须以何种身作为所依呢?即对菩萨学处三聚净戒具有…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第六册》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