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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正行实修全函•如意宝梯 依止善知识▪P10

  ..续本文上一页《念住经》云:“为贪嗔痴一切根本者,谓罪恶友,此如毒树。”《涅槃经》云:“如诸菩萨怖畏恶友,非醉象等,此唯坏身,前者俱坏善及净心。”又说彼二,一惟坏肉身,一兼坏法身。一者不能掷诸恶趣,一定能掷。《谛者品》亦云:

  “若为恶友蛇执心,弃善知识疗毒药,

  此等虽闻正法宝,呜呼放逸堕险处。”

  《亲友集》云:

  “无信而悭吝,妄语及离间,

  智者不应亲,勿共恶人住。

  若自不作恶,近诸作恶者,

  亦疑为作恶,恶名亦增长。

  人近非应亲,由彼过成过,

  如毒箭置囊,亦染无毒者。”

  恶知识者,谓若近谁能令性罪遮罪恶行,诸先有者不能损减,诸先非有令新增长。善知识敦巴云:“下者虽与上伴共住,仅成中等,上者若与下者共住,不待劬劳,而成下趣。”

  〔科〕戊六 摄彼等义

  第六摄彼等义者,世遍赞说尊长瑜伽教授者,应知即是如前所说。若一二次,修所缘境,全无所至。若是至心欲行法者,须恒亲近,无错引导,最胜知识。尔时亦如伽喀巴云:“依尊重时,恐有所失。”谓若不知依止轨理而依止者,不生利益反致亏损。故此依止知识法类,较余一切极为重要。见是究竟欲乐根本,故特引诸无垢经论,并以易解,能动心意,符合经义,诸善士语,而为庄严,将粗次第,略为建设。广如余处,应当了知。我等烦恼极其粗重,多不了知依师道理,知亦不行,诸闻法者,反起无量依师之罪,即于此罪亦难发生悔防等心。故应了

  知如前所说,胜利过患,数数思惟,于昔多生,未能如法依止诸罪,应由至心而悔,多发防护之心。自应励备法器诸法,数思圆满德相知识,积集资粮,广发大愿,为如是师,乃至未证菩提以来摄受之因。若如是者,不久,当如志力希有常啼佛子,及求知识不知厌足善财童子。

  

  

  

  附录三·《菩提道次第略论》摘录

  略论·甲四之乙初

  依止善知识法为道之根本

  

  丙初 令生决定故略为开示

  丙二 略示修法 今初

  于弟子身心中,但能生起一分功德,减损一分过失,以上一切安乐妙善之根本,皆由善知识教导之力,故于最初修依止法极为重要。

  此中分六

  丁初 所依善知识之相

  丁二 能依弟子之相

  丁三 依止法如何

  丁四 依止之胜利

  丁五 不依止之过患

  丁六 总明其义 今初

  诸经论中,就各各乘,虽有多说,然于此处所示,乃为须于三士道渐次接引而导至大乘佛地之善知识也。《庄严经论》云:

  “知识须具戒定慧,德胜精进教富饶。

  通达真实善说法,悲悯为体断疲厌。”

  此谓弟子须求得一具足十法之善知识而依止也。若自未调伏而能调伏他者,无有是处。彼调御他人之师,先须自能调伏。若尔,云何以自调伏耶?倘随分修习,于身心有一分证德之名者,不能真实饶益于他,须顺佛教总相,如戒等三

  学,以调伏身心,彼调伏者,即是戒学。如《别解脱经》云:

  “心马难制止, 勇决恒相续,

  别解脱如衔,有百针极利。”

  当如调马之师,以坚利之衔勒,调伏根随邪境。如调野马,制伏于其所不应行,于应行处,努力进趣。由学此戒,则能调心。具定者,谓于善恶行之止作,依于正念正知,心内寂住,定学随生。具慧者,谓依于止,观察真谛,净慧即发。如是虽具三学证德,尚嫌不足,复须博通三藏,具足多闻。如格西敦巴云:“大乘师者,须任说一事,皆能贯通无量经义。正修持时,了知三学之差别功能、成何利益、现于所化之机、其心行为何状况。”通达真实或教理者,谓以胜慧达法无我,或由现量证得,此若未能,即以教理而能通达者,亦可也。又虽通达教理,若功德劣于弟子,或仅与相等,亦为不足。故师须具胜于弟子之德。《亲友集》云:

  “所依逊己反成退,平等相依住中流,

  依较胜者获胜德,是故当依胜己者。

  具戒得寂定,及以殊胜慧,

  若依此胜师,当超此胜者。”

  如普穹瓦云:“我闻前辈传记时,自然生起向上心。”又塔懿云:“惹真寺诸尊宿,为我及诸后学视线所集。”故善知识之功德,有须胜于己之必要。

  上之六德,仅是为师者成就自利之相,其余则为摄受他之功德。如云:

  “佛非水洗众生罪,亦非手拔有情苦,

  非将己德移于余,唯为说法令解脱。”

  如颂所言,善知识欲成熟他人,除为开示正法,令其随顺修持之外,更无以水洗罪等事也。彼四法内善说法者,谓于引导弟子之次第善巧,复能将己法义,运入于所化有情心中。具悲悯者,即说法之意念清净,非为名利承事。博朵瓦呼井拏瓦曰:“里抹补,我随说几许法,未曾一次自觉善哉,但观众生无不是苦恼者。”言精进者,作他义利坚固勇悍也。断疲厌者,数数宣说不生疲倦,能忍宣说之难行故。博朵瓦云:“具三学,通真实,及有悲心,五者为主。我漾尊滚阿

  阇黎,既无多闻,难忍疲厌,闻者不解其言,但以具前五德故,凡亲近者,皆得受益。又宁敦师不善辞令,纵为施主咒愿一次,众亦不识所言谓何。其不善于说法如此,然以具前五德故,亦能饶益徒众。”彼众德全具之师,处此末法,虽不易得,但亦莫依过失增上及功过相等者,必须依止功较增上者。然师为万善之根本,诸欲依师修心者,当知彼师应具之相励力访求。而欲为弟子作依止者,于具彼诸相之因,亦当勉焉。

  丁二 能依弟子之相

  《四百颂》云:

  “质直具慧求法义,是则名为听法器,

  不将说法师功德,执为过谬听亦然。”

  谓能依者相,具斯三德可称法器,则不但不将说者功德执为过失,亦不将听者之功德执为过谬。器相若缺,则师虽极清净,以弟子自身过故,必至见为过失,或将说者之过失,复执为功德焉。言质直者,谓不堕党类,若为堕类所蔽,则不能察见功德,亦不获善说之义。如《中观心论》云:

  “以堕类故心热恼,终无通达寂灭时。”

  堕类谓分派别,贪爱于自之一类一派,及嗔恼于他之一类一派,当自观心,有则改之。虽能住质直,若无分别善说正道、恶说似道之慧力者,犹非其器,故须有了解彼二之慧也。又虽有住质直具慧二相,不能如教而修,仍非其器,故须具求法意乐也。释中加入敬法及师,善摄心听二事为五。如是则为求法义利、善摄心听、敬法及师、取舍善恶说之四也。第四之取善说即具慧,舍恶说即住质直。自审可受师长引导能依之诸相为全与不全,若全则欢喜进修;若不全者,后当徐于求全之因加功努力焉。

  丁三 依止法如何者

  如是具能依相堪为法器者,当观其师于上说之相具足与否。若具相者,可受法乳。

  其依止法分二

  戊初 意乐依止法

  

  戊二 加行依止法

  初又分二

  己初 净信为本

  己二 念恩生敬 今初

  《宝炬陀罗尼》云:“信为前导有如母,出生长养诸功德。”谓以信故,能令功德未生者生,生者安住,辗转向上增长也。《十法经》云:

  “以何到佛地,信为殊胜乘,

  是故具慧者,当随净信修。

  于诸不信人,不能生白法,

  如火烧种子,岂复发青芽。”

  此谓从行止门中,信为一切功德根本也。总则对于三宝、业果、四谛等生信,有其多种。此中言信,盖信于师也。然对师应如何而信耶?《金刚手灌顶经》云:“秘密主,学人于阿阇黎应作何观?当视如佛。”诸大乘经及律藏皆作是说。此义云何?谓常人于佛,皆不致生起寻过之心,而能思其功德,于师亦应尔,故须视师是佛。前经又云:

  “当持师功德,无寻师过失,

  观德得成就,察过不得成。”

  设以放逸或烦恼炽盛等过,忽起寻过之心,应当励力忏改防护。如是修习,纵见稍有过失,以念德心盛故,亦不能障碍信心。譬如阿底峡见解为中观派,金洲大师见解为唯识派,就见而论,虽有胜劣,然大乘道之次第及菩提心,皆系依彼学得,故认金洲为其诸善知识中之法恩最大,无可与比对者焉。

  己二 念恩生敬

  《十法经》云:“于久远驰骋生死中寻求我者,于长夜痴暗睡眠中醒觉我者,于陷溺有海拔济我者,于三界牢狱解放我者,我入恶道示以善道,我有疾病为作良医,我为贪等猛火所烧为作云雨而息灭之,应如是思。”《华严经》云:

  “我此善友说法人,诸法功德为开示,

  菩萨威仪总为说, 一心思惟而来此。

  

  能生善行如我母,哺功德乳如乳母,

  菩提支分教修习,此诸知识遮损恼。

  解脱老死如妙药,亦如帝释降甘霖,

  令我增善如满月,开显涅槃似日明。

  心于怨亲固如山,亦如大海不荡动,

  救护一切如船师,善财如是思惟来。

  菩萨令我发大心,佛子令起求菩提。

  我此知识佛所赞,以是善心而来此。

  救护世间如勇士,又如商主众所依。

  与我安乐开慧眼,以此善心事知识。”

  吾人参谒善知识时,应念此偈颂辞句,但将善财换取己名诵之。

  戊二 加行依止法

  如《事师法五十颂》云:

  “此何须繁说,随师喜当作,

  不喜者悉止,于彼彼励力。

  成就随阇黎,持金刚亲说。

  知己一切事,悉敬奉师长。”

  总之,师喜者作,不喜者勿作是也。于喜者作复分三门:谓内外财供,身口给侍,如教修行也。又《庄严经论》云:“当以财利及承事,如教修行依知识。”其中初者,如《五十颂》云:

  “又复于师所, 乐行于喜舍,

  不吝于己身, 何况于财物。”

  又云:

  “若于灌顶师,三时伸礼奉,

  则为已供养,十方诸如来。”

  其次洗擦、按摩、侍疾、称扬功德等,名身口给侍。第三如所教授,不违修行,是三门之中此为主干。《本生经》云:“报恩供养者,谓如教修行。”

  

  丁四 依止之胜利者

  由如法依止善知识故,得近佛位,诸佛悦豫,常遇善知识,不堕恶趣,速断一切烦恼恶业,不背菩萨行,常具正念,功德资粮渐渐增长,成办现前究竟一切义利。复次,敬事善知识者,先时所积当受恶报之业者,能于此世身心少感不安,或梦受微苦,即可转灭令尽。此之善根,较诸供养无量佛陀尤为超胜,胜利之大如是也。

  丁五 不依止之过患

  若不如法依师,此世易为病扰,或为魔侵,后世堕于恶趣,感受无量苦恼。《五十颂》云:

  “勿令阿阇黎,少分生烦恼,

  无智相违背,定入阿鼻狱。

  受种种极苦,说之深可怖,

  由谤阿阇黎,于中常止住。”

  又经云:

  “但闻四句颂,若不奉为师,

  复次,诸未生之功德不生,诸已生者失坏,当与不善知识及恶友为侣,亦令功德损灭,过失增长,生出多种不可爱乐之事,故于一切能感苦果之因悉应断之。

  丁六 总明其义

  须知共所称许之喇嘛瑜伽教授者,即如上说。若仅少次缘念,殊嫌不足,必行者心生决定,于具德引导不错之善知识,应长时依止。如伽喀巴云:“依师时恐有所失而折本。”盖不知依止法,将无利而有亏损。此依师法,比较余法尤为重要,以其为究竟利乐之根本故。我辈烦恼粗重,又不知事法师,或知而不行,多生众罪,此须努力忏改防护。诚能如是,不久当如常啼菩萨,及求善知识无厌足之善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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