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清净自他身心,令人天闻皆欢喜的效果呢?梁朝慧皎法师云:“夫音乐感动,自古而然。……故击石拊石,则百兽率舞;箫韶九成,则凤凰来仪。鸟献且犹致感,况乃人神者哉?”(见《高僧传》卷十三)这是肯定梵呗足以化导人天,感应天地的道理。然而如何方能致此?法师接着有一段很精彩的说明:“但转读之为懿,贵在声文两得。若唯声而不文,则道心无以得生;若唯文而不声,则俗情无以得入。故经言:『以微妙音,歌叹佛德』,斯谓也(以上明根本)。而顷世学者,裁得首尾余声,便言擅名当世,经文起尽曾不措怀。或破句以合声,或分文以足韵,岂唯声之不足,亦乃文不成诠。听者唯增恍惚,闻之但益睡眠,使夫八真明珠未揜而曜,百味淳乳不浇而自薄,哀哉!(以上诫过失)若能精达经旨,泂晓音律,三位七声次而无乱,五言四句契而莫爽。其间起掷荡举,平折放杀,游飞却转,反叠娇弄;动韵则流靡弗穷,张喉则变态无尽。故能炳发八音,光扬七善;壮而不猛、凝而不滞,弱而不野、刚而不锐,清而不扰、浊而不蔽。谅足以起畅微言、怡养神性,故听声可以娱耳、聆语可以开襟。若然,可谓梵音深妙,令人乐闻者也”(以上明相貌)。由此可知,梵呗看似与修道无关,实则诚如赞宁法师云:“入道之要,三慧(闻、思、修)为门,若取闻持,勿(无)过读诵者矣。何则?始惟据本,本立则道生。……须令广览多闻,复次背文高唱。……故(法华)经云:受持、读诵、解说、书写、如法修行是也。”(见《宋高僧传》卷二十六)事实上,梵呗正是闻慧所依,正与修持有着密切的关系,望有心行者,不以其通俗而轻视之。
中国梵呗之起源与发展
梵呗虽起源于印度,但由于中国文字以象形为主,音短而促,印度文字则以并音为主,音长而繁,两种语文的差异,以至古来“译文者众,传声盖寡”(《高僧传》卷十三)。之所以有这种情况,慧皎法师亦曾言:“良田梵音重复,汉语单奇。若用梵音以咏汉语,则声繁而偈迫;若用汉曲以咏梵文,则韵短而辞长。是故金言(经文)有译,梵响无授。”(见前引)这种情形,尤其是负责翻译经文的古来大德,感触最为深刻。鸠摩罗什大师在对门弟子僧叡,论及西方辞体商略同异时,即曾感叹:“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哕也。”(见前引卷二)因此,翻译既然无法达到梵呗的效果,中国佛教欲使用梵呗,除了参考印度佛教之方式外,自行发展适合汉语使用的梵呗,则是必然之道。
关于汉地自行发展梵呗之始,相传起源于曹魏陈思王曹植游鱼山(山东省东阿县境)时,闻空中有梵天之赞,清雅哀婉其声动心,独听良久而深受感应,遂摹其音律,撰文制音,写为梵呗。然依《法苑珠林》卷三十六记载,约于此同时,亦有康居国人康僧会法师入吴越,从事译经并亦善于梵呗,文云:“传泥洹呗,声制哀雅,擅美当世,音声之学咸取则焉。”故知梵呗之中国化,应有印度音韵之影响在。此后,中国化之梵呗,亦逐渐盛行于南方(植为北方人):齐梁时,南方佛教兴盛,金陵文宣王萧子良更于永明七年(公元 489 年)“集京师善声沙门”于一处,专门研讨并创作佛教呗赞音乐,从此确立了以哀婉为主要特征的“南方梵呗”风格。到了梁武帝时,由于武帝的崇敬佛法,更利用裁定梁朝雅乐的机会,大量地引入佛教梵乐于其中,将佛教音呗与中国商、周以来之传统音乐的融合,做了最有力的推动,同时也促成了梵呗的“中国化”转型。而这些佛法色彩浓厚的梁朝雅乐,到了隋朝统一天下后,就顺理成章地被继续延用,而成了中国统一政府的“华夏正声”了。此一事实,给予中国后来历代的清商乐与宫廷音乐,有了很深远的影响!直至唐朝时,随着俗讲风气的大盛,以及梁武帝时所创建,而一直延续下来的“无遮大会”、“盂兰盆法会”等大型佛教仪式,早已为当时的佛教,提供了许多新的梵呗使用及弘扬的机会。因此,不但在宫廷中,来自西域佛国的佛教梵乐,成了当时上流社会的“流行音乐”,同时透过“唱导师”(化俗法师)的深入民间布教,更使得民间亦有了佛教呗乐的流传,梵呗也因此渐盛于民间。此外,当时的政府,甚至更将梵呗,立为译经道场九种职位之一,其受官方之重视可见一斑。
宋、元以后,由于梵呗及佛教音乐已有了明显的分化(此一“分化”始于唐朝唱导师的推动),使得脱离修道内涵的“佛教音乐”,已正式的出现在民间艺术当中。同时由于此一艺术表现的深入民间,从而也反过来促成佛教音乐本身,有了进一步“通俗化”的倾向(然而纯正的“梵呗”则大体未变,以其纯由寺院法会所使用及传承故)。甚至亦藉此分化与通俗化之便,佛教音乐在当时,正从各个方面,全面地影响着中国的说唱音乐、乐器演奏及宋词、元曲的词、曲牌之发展。例如词牌中的《菩萨蛮》、曲牌中的《双调五供养》,乃至七弦琴乐中的《普庵咒》等,皆是明显的例子。再者,继唐代“俗讲”而起的,是宋代的“写卷”,并一直绵延至明、清,这对于近世多种的戏曲及曲艺音乐,也起了很大的影响。至于纯正的“梵呗”,则在元代,由于“瑜伽施食”的再兴(起于唐代),并配合着藏密的引入,更使得此类正统梵呗(非佛教音乐),又有了另一层新的发展。相对于此的,宋代则是因为天台忏法大兴之故,有关修忏方面的梵呗,亦得到不少的发展和应用。
到了明朝,佛教音乐已更加明显地分化为佛教乐曲(包括歌曲及音乐、套曲等)及传统梵呗两个部份。而属于化俗导众的佛教乐曲,更是受到了当时政府的大力推广,例如明成祖便于永乐十五年(公元 1417 )颁布御制《诸佛世尊如来、菩萨、尊者名称歌曲》五十卷之多,通令全国佛子习唱,而其中亦有大量当时流行的南北民间曲调在内(这是佛乐通俗化的又一明证)。此后的清朝两、三百年间,则大抵延着:梵呗继续保存;佛教乐曲则走向进一步与民间融合(吸纳民曲入佛教仪式中,或输出佛曲入民间乐团里)的两个路线发展。大体上此时的梵呗是倾向衰微,而佛乐则进一步地倾向“异质化”。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一千六百多年来,梵呗在中国发展的大概:由三国时期的草创与独创,到南北朝时期有选择性地融合,到唐、宋时期的定型、繁盛与对外发挥影响力,再到元、明、清以来的极度通俗化,并逐渐地失去创造力、传承力与保护力,而步向受世俗乐曲混入与异质化的衰微阶段。
为了正本清源,同时也为了避免未来佛教梵呗的衰化和流俗,进而失去佛法自利利他的本意,因此对于“梵呗”已在历史的演变中,分化出佛教音乐“傍支”的事实,今日之佛子实当有所考察与了解。一方面藉此,得以更正确地把握纯正梵呗的精神与传承,另一方面亦能明白地辨别“梵呗”与“佛教音乐”间的确实分野,从而才能建立起面对梵呗及佛教音乐时应有的态度。这样的工作,应是处在这个“现代佛教音乐”正方兴未艾,而传统佛教梵呗却有失传及滥用现象的今日僧伽,所当努力承担的。(以上参考《佛光大辞典》梵呗条,及《天宁寺唱诵》音带(一)所附“前言”,上海音象公司出品)
梵呗不如法运用之过失
我门从历代之高僧传当中,皆列有“读诵”一科的事实来看,可以知道梵呗在中国佛教当中,流传的久远与重要性。然而梵呗虽为佛陀所开,且亦为古来中印大德所延用和开发,但必须如法从事,方能达到梵音深远,歌赞佛德,令人天生善、欢喜的目的。如若不能“声文两得”,讽诵得法,而令闻者清净、增上,则不如法的梵呗从事,反而是有过失的。例如《毘尼母经》即云:“不得作半呗,(若作)得突吉罗罪!”。然而《法苑珠林》卷三十六云:“汉地流行,好为删略,所以处众作呗,多为半偈。”这是中国梵呗有不如法处的明显例证,今后佛子实当注意避免。此外,由于梵呗已在中国产生并流传一千六、七百年,在这漫长的时空流传中,不免受到江湖应院门庭的经忏佛事影响。不但使得庄严、深妙之音声佛事,逐渐成为只求声韵富丽、哗众,而不求佛法理解、熏修内涵的表面化仪式。而且对某些错用心的佛弟子而言,更将此清净的音声佛事,视为应付信徒,换取名闻、财利的工具,徒令有识之士不屑,教内教外增生诽谤,殊为可惜。尤有进者,影响所及,更使天台一实相之忏法,亦被误解为不过是“接引众生”的通俗经忏法会罢了,至使天台忏法在元代以来,一直未被重视与适当弘扬。梵声微妙之庄严佛法,沦落至此,思之,实有甚深之痛!
另外,《四分行事钞资持记》中,亦引《四分律》云:“诸比丘欲歌咏声说法,佛言听。后有一比丘过差歌咏声说法,佛闻已告曰:汝莫如是说法。乃至过差歌咏声说法,有五过失:一、自生贪着音声,二、令闻者贪着音声,三、令闻者习学,四、俗人生慢心、不恭敬,五、静处思惟,但缘音声以乱禅思。故知本宗(指四分律宗)亦不全许。”(见〈说戒正义篇十〉),而《资持记》夹注更言:“今时诵者引弄音声,文句不显,人不乐闻,反生轻悔,何啻五过?”由此可知,若无因缘,乃至过差(过度地)以歌咏声说法,尚且有过,何况心不念道,声文不合,但求绮丽取宠,奇声怪唱,益求利养?则其罪愆弥大矣,望我同道慎之。
梵呗与佛教音乐的分野与把握
然而,上节所说的不如法,乃是针对“梵呗”本身的使用因地与方式等之不当而说的。但是梵呗所存在的如法、不如法问题,事实上并不如此单纯。过差歌咏,既然有令自、他生贪着及坏乱禅修等,如上节所说的诸种过失,因此,在适当梵呗的施用之外,佛陀对于僧伽的歌唱乃至演奏乐器等,都是有明文禁止的。例如沙弥戒中,第七条即制:“不歌舞倡妓,不往观听”,乃至《梵网经菩萨戒》四十八轻中的观听作恶戒第三十三亦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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