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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理思维,对治瞋心▪P5

  ..续本文上一页该由你养育的亲友,应当由你来供给,现在亲友能够自己生存,你不欢喜反而瞋恚,这是什么道理?

  连衣食的安乐都不愿让众生获得,你哪里是真心希望他们证得大菩提?因此,若见别人财富圆满就心生嫉恨,又岂有愿将一切众生都安置于佛果的菩提心?

  再者不论怨敌从施主处得到了衣食,还是衣食仍留在施主家,你都得不到,施主给不给怨敌与你何关?不论施主给不给他衣食,自己都不能得到。你有何必要嫉妒呢?

  而且,想要获得利养,则需修集能得利养的福德,还要有施主对自己生起清净信心的福德,但自己生瞋唯一是摧毁利养之因。

  以下归纳“破除不喜怨家富乐”。

  邪见者说:怨家处处损害我,所以我不愿他富贵享乐。

  驳斥:不对!因为无论是谁获得利乐,菩萨都应该至心欢喜。为什么呢?因为发菩提心就是发起利乐有情的大愿,现在有情自己得到些许安乐,你却起瞋,这显然违背誓愿;而且,本来发愿将一切有情都安置于佛果,现在众生稍得利养恭敬,你却不欢喜,这也明显相违。比如,本该由自己来抚养的人,现在靠自己的能力得到了衣食,理应对此欢喜才是。

  从正面观察,无论是谁获得利益安乐,菩萨都应毫无嫉妒并且真诚地随喜;否则,所谓的利乐有情和发菩提心,也只是虚假的口号而已。

  而且,不论施主给不给他衣食,自己都不能得到。再者,不愿别人获得利养,原因是自己希求利养。想要获得利养,则需修集能得利养的福德,还要有施主对自己生起清净信心的福德,但自己生瞋唯一是摧毁利养之因。

    C2、破除欢喜怨家衰损

  所破是怨家失败时自己幸灾乐祸的心态,能破是思惟这种恶心有害无利。

  见怨家失败时你心生欢喜,以及以暴恶心咒愿他失败,单凭你的恶心也无法损害怨家,只会让自己受苦而已;即使能损害他,也是两败俱伤,有什么必要呢?这样思惟之后,何时何地都要灭除这种恶心。

  《感应篇汇编》中说:别人失败是很不幸的事,非但不同情怜悯他,反而希望他失败,这是“幸灾乐祸”。既然把他人的灾难当成可幸可乐之事,灾祸怎么会不紧随自己而来呢?这样幸灾乐祸,失败不会落在别人头上,反而会落到自己身上。再笨的人也不会这样做。

  《迁善录》中记载:

  宋国的大夫蒋瑗有十个儿子,一个驼背,一个跛子,一个肢体萎缩,一个双脚残废,一个疯疯颠颠,一个痴痴呆呆,一个聋子,一个瞎子,一个哑巴,一个死在监狱中。

  他的朋友子𦤎问他:“你平时行为如何,怎么会有这样大的灾祸?”

  他说:“平时我也没造什么恶业,只是喜欢嫉妒别人。谁胜过我,我就嫉恨他;谁奉承我,我就喜欢他。听说别人行善,我便怀疑;听说别人有过恶,我就相信。见人有所得,如同自己有所失;见人有所失,就像自己有所得。”

  子𦤎说:“你的心态竟然是这样呀!你很快会遭到灭门之灾。你的恶报何止如此!”

  蒋瑗听了大吃一惊。子𦤎劝导他:“天虽崇高,也察知细小之事。你若能痛改前非,必能转祸为福,现在悔改还不算晚。”

  此后,蒋瑗一一改正生平的恶行,不到几年,几个孩子的病都渐次好了。

  可见“万法唯心自现”,一切都是自心所现,心怎么想就会怎么显现。愿人得安乐,自己就会得安乐;愿人受苦,最后只有自己受苦。蒋瑗过去的心态恶劣,愿人失败,不愿人成功,这样用心,对别人也没有损害,只是害了自己。

  如《入行论》所说:怨敌不欢喜,你有什么可高兴呢?这样做,对你毫无利益只有损害,因为单凭你的恶愿,也不会成为让他受到损害的因缘。既然愿望丝毫不会实现,又何必动这样无义的瞋心?

  即使你的恶愿实现了,但是让他人受苦,你又有什么可欢喜呢?如果说“这样可以让我的心感到满足”,你生起如此严重的害心,哪有比这更严重的损失?你将以此害心而堕入恶趣。

  以下归纳“破除欢喜怨家衰损”。

  邪见者说:我当然乐意怨敌衰损,因为他对我作了许多损害。

  驳斥:不应如此!因为仅以希望怨敌衰损的恶心并不能让怨敌衰损,即使以此恶愿损害了怨敌,但最后仍是“自他俱损”,如此没有任何意义。

  邪见者说:虽然损害我个人,我生瞋不合理,但他如果损害三宝,我就应该瞋恚。

  驳斥:不成立!因为三宝不是可以被损害的对境,既然他无法损害三宝,你又何须生瞋呢?

  邪见者又说:应对损害自己亲友的怨家生瞋。

  驳斥:不应如此!因为,是由怨敌和武器二者同时损害亲友,你只瞋怨敌而不怪武器并不合理;而且亲友和怨家斗争,实际是过去互相损害的恶业现行的果报,是由宿业而感果,怎么能瞋恨怨家呢?就像稻草遇缘而燃烧,菩萨应当想方设法地灭火,而不是添油加柴。同样,见怨敌损害亲友时,应当设法消除冲突,让双方重归于好,让一切有情彼此慈爱。

  

《如理思维,对治瞋心》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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