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該由你養育的親友,應當由你來供給,現在親友能夠自己生存,你不歡喜反而瞋恚,這是什麼道理?
連衣食的安樂都不願讓衆生獲得,你哪裏是真心希望他們證得大菩提?因此,若見別人財富圓滿就心生嫉恨,又豈有願將一切衆生都安置于佛果的菩提心?
再者不論怨敵從施主處得到了衣食,還是衣食仍留在施主家,你都得不到,施主給不給怨敵與你何關?不論施主給不給他衣食,自己都不能得到。你有何必要嫉妒呢?
而且,想要獲得利養,則需修集能得利養的福德,還要有施主對自己生起清淨信心的福德,但自己生瞋唯一是摧毀利養之因。
以下歸納“破除不喜怨家富樂”。
邪見者說:怨家處處損害我,所以我不願他富貴享樂。
駁斥:不對!因爲無論是誰獲得利樂,菩薩都應該至心歡喜。爲什麼呢?因爲發菩提心就是發起利樂有情的大願,現在有情自己得到些許安樂,你卻起瞋,這顯然違背誓願;而且,本來發願將一切有情都安置于佛果,現在衆生稍得利養恭敬,你卻不歡喜,這也明顯相違。比如,本該由自己來撫養的人,現在靠自己的能力得到了衣食,理應對此歡喜才是。
從正面觀察,無論是誰獲得利益安樂,菩薩都應毫無嫉妒並且真誠地隨喜;否則,所謂的利樂有情和發菩提心,也只是虛假的口號而已。
而且,不論施主給不給他衣食,自己都不能得到。再者,不願別人獲得利養,原因是自己希求利養。想要獲得利養,則需修集能得利養的福德,還要有施主對自己生起清淨信心的福德,但自己生瞋唯一是摧毀利養之因。
C2、破除歡喜怨家衰損
所破是怨家失敗時自己幸災樂禍的心態,能破是思惟這種惡心有害無利。
見怨家失敗時你心生歡喜,以及以暴惡心咒願他失敗,單憑你的惡心也無法損害怨家,只會讓自己受苦而已;即使能損害他,也是兩敗俱傷,有什麼必要呢?這樣思惟之後,何時何地都要滅除這種惡心。
《感應篇彙編》中說:別人失敗是很不幸的事,非但不同情憐憫他,反而希望他失敗,這是“幸災樂禍”。既然把他人的災難當成可幸可樂之事,災禍怎麼會不緊隨自己而來呢?這樣幸災樂禍,失敗不會落在別人頭上,反而會落到自己身上。再笨的人也不會這樣做。
《遷善錄》中記載:
宋國的大夫蔣瑗有十個兒子,一個駝背,一個跛子,一個肢體萎縮,一個雙腳殘廢,一個瘋瘋顛顛,一個癡癡呆呆,一個聾子,一個瞎子,一個啞巴,一個死在監獄中。
他的朋友子𦤎問他:“你平時行爲如何,怎麼會有這樣大的災禍?”
他說:“平時我也沒造什麼惡業,只是喜歡嫉妒別人。誰勝過我,我就嫉恨他;誰奉承我,我就喜歡他。聽說別人行善,我便懷疑;聽說別人有過惡,我就相信。見人有所得,如同自己有所失;見人有所失,就像自己有所得。”
子𦤎說:“你的心態竟然是這樣呀!你很快會遭到滅門之災。你的惡報何止如此!”
蔣瑗聽了大吃一驚。子𦤎勸導他:“天雖崇高,也察知細小之事。你若能痛改前非,必能轉禍爲福,現在悔改還不算晚。”
此後,蔣瑗一一改正生平的惡行,不到幾年,幾個孩子的病都漸次好了。
可見“萬法唯心自現”,一切都是自心所現,心怎麼想就會怎麼顯現。願人得安樂,自己就會得安樂;願人受苦,最後只有自己受苦。蔣瑗過去的心態惡劣,願人失敗,不願人成功,這樣用心,對別人也沒有損害,只是害了自己。
如《入行論》所說:怨敵不歡喜,你有什麼可高興呢?這樣做,對你毫無利益只有損害,因爲單憑你的惡願,也不會成爲讓他受到損害的因緣。既然願望絲毫不會實現,又何必動這樣無義的瞋心?
即使你的惡願實現了,但是讓他人受苦,你又有什麼可歡喜呢?如果說“這樣可以讓我的心感到滿足”,你生起如此嚴重的害心,哪有比這更嚴重的損失?你將以此害心而墮入惡趣。
以下歸納“破除歡喜怨家衰損”。
邪見者說:我當然樂意怨敵衰損,因爲他對我作了許多損害。
駁斥:不應如此!因爲僅以希望怨敵衰損的惡心並不能讓怨敵衰損,即使以此惡願損害了怨敵,但最後仍是“自他俱損”,如此沒有任何意義。
邪見者說:雖然損害我個人,我生瞋不合理,但他如果損害叁寶,我就應該瞋恚。
駁斥:不成立!因爲叁寶不是可以被損害的對境,既然他無法損害叁寶,你又何須生瞋呢?
邪見者又說:應對損害自己親友的怨家生瞋。
駁斥:不應如此!因爲,是由怨敵和武器二者同時損害親友,你只瞋怨敵而不怪武器並不合理;而且親友和怨家鬥爭,實際是過去互相損害的惡業現行的果報,是由宿業而感果,怎麼能瞋恨怨家呢?就像稻草遇緣而燃燒,菩薩應當想方設法地滅火,而不是添油加柴。同樣,見怨敵損害親友時,應當設法消除沖突,讓雙方重歸于好,讓一切有情彼此慈愛。
《如理思維,對治瞋心》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