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贯彻宗教事务条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P2

  ..续本文上一页现了僧团的平等性,更展示了佛教在群体关系中主张民主、平等、和谐的思想。

  从修行人天乘的五戒十善中,从出家比丘的250条戒律与出家比丘尼的384条戒律中,从修菩萨道的四摄(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中,从学佛者上报四恩(父母的养育之恩、师长的教诲之恩、国土的存载之恩、众生的互济之恩)的品行要求中,无一不包含着和谐的理念。因此,和谐是佛教的创立之本怀,是佛子们实践圆成道业的关键。

  (四)从佛教入世的圆融上看,佛教是推进和谐的宗教。

  佛教传入中国后,始终与中国文化相即相融,并促进了中国文化的纵深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魏晋时期研究老庄之玄学很盛,佛教也涉及其间,并以此解说佛教般若的道理。中国从西汉以后就以儒家为正统,佛教的人天乘思想,与儒家伦常相结合,用以修养身心,齐家治国,符合儒家的五伦八德,这与中国朝野士大夫和群众的要求一致,深受拥护。宋明理学大量吸收了禅宗的内容,实际上是外儒内佛,不离佛教,此乃佛教与中国文化相融合的结果。

  唐朝建立的大乘八宗,历史学家都称已属于中国化的佛教。例如:华严宗的法界观,是贤首大师根据学习《华严经》的发挥;天台宗的一心三观,是智者大师根据《般若》和《法华经》而创建。禅宗六祖惠能大师不立文字经教而进行参悟,明心见性,简捷易行。其弟子马祖建丛林,百丈立清规,实行农禅并重,使僧人既修行又能在劳动中自养,与中国社会实际生活相适应。净土宗善导大师提倡持名念佛,方便易行,普遍为上中下三层所接受,深入民心。其它藏族的密宗佛教,云南的上座部佛教,都与本地民族风俗习惯及生活相适应,成为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上这些都说明佛教既保持原则,又契机契理,不断地适应和圆融发展中的社会。

  佛教传入中国后的入世圆融,还可以从如下方面得到体现:

  1、佛经的翻译和流通,为中国文学带来了新的文体与意境;

  2、佛教思辩深刻,逻辑严密,涉及对宏观的宇宙和众生心性的广泛探讨,充实了中国的哲学内容;

  3、佛教崇尚空灵的书画意境,旋律优美的梵呗音乐,对中国书法绘画和音乐产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4、佛教典籍中有关天文、医学方面的研究成果,禅修与保健的独特方法,推进了中国天文和医学的发展。

  5、历代高僧宣扬佛理,均以五戒十善,明因识果,止恶行善为首要,以人天教义为基础,结合儒家伦常,以导化人心,为移风易俗、淑世善民、社会稳定,实现太平盛世起了很大的作用,充实丰富了伦理道德的内容。

  6、我国有56个民族,都生活在一个统一的大家庭里,其中,藏族、蒙古族、傣族、白族等少数民族,都全民信仰佛教,结合本地风俗习惯,过着具有信仰的佛教生活。佛教与各种民族精神凝聚在一起,促进了民族的团结和边疆的巩固。

  7、自汉代佛教传入中国后,历代高僧求法译经不断,如晋代高僧法显法师到锡兰求法;唐代玄奘法师赴印度研修;鉴真法师六次东渡日本,把中国的戒法、建筑学、医学传到日本。他们为传播佛教真理,交流中外文化,增进国际友谊,维护世界和平做出了相当的贡献。

  三、佛教应当也能够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佛教经过两千多年来的调适与发展,始终坚持着平等和谐的理念。宇宙万物息息相关、和合共生。平等意味着相互尊重;和谐意味着在互信互谅中尽心求同,也包容存异。彼此平等相待,就能建立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人与自然的和谐相依,人与动物的和谐相生。佛教确立了不杀生、非暴力的原则,从而也就使维护人类和谐成为佛教实践主体的本质要求。佛教还特别强调内心的平和,《维摩诘经》指出“心净则国土净”,针对世间提倡生态环保,佛教界最早提出人类自身的“心灵环保”,就是要以内心的平和与安定,来带动外界真正的和谐与安宁。

  新中国成立后,佛教界最初提出佛教学术化、生产化。以学术化研究和发扬佛教真理,消除封建迷信;以生产化劳动自养,并为社会谋福利,成为建国以后全国佛教徒奋斗的目标。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拨乱反正中开始逐渐落实宗教政策,中国佛教协会恢复正常工作,赵朴老提出实现人间佛教,推进佛教信仰、道风、人才、组织、教制五个建设的指导方针。太虚大师有一首著名的偈语:“仰止唯佛陀,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乃是对人间佛教思想的深刻阐释。人间佛教要求学佛者以崇高的出世精神,做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入世事业,核心是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引导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构建相依共存的和谐社会。

  宗教界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其必要的前提。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徒放弃各自的信仰,而只是要求宗教徒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发挥宗教护国利民的积极作用。“相适应”包含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双向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共产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政府要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做到在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另一方面要求宗教界将自身的发展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目标相一致,自觉地投身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世界人民共同进步的宏伟事业。

  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呈现出欣欣向荣、政通人和的大好局面。我们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就,应该说是中华民族共同奋斗的结果,佛教界也为此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要紧紧抓住20年来的重要战略机遇,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迈进。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创造持久和谐的社会环境。

  当前,重庆佛教界应当从以下方面继续努力:

  1、自觉拥护党和政府的领导,与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要求相适应,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以促进党和政府与爱国宗教界之间的关系和谐;

  2、坚持在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组织和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并维护佛教团体、佛教活动场所、出家僧尼、佛教信众的合法权益,同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相和谐;

  3、进一步加强佛教协会的组织和思想建设;加强佛教寺院的信仰、道风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重庆佛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和僧才培养,促进佛教事业与我市社会发展的前进步伐相和谐;

  4、研究佛教学术,整理佛教文献,弘扬佛法真理,传播佛教文化,并对佛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发展的阐释,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相和谐;

  5、积极宣传佛教“缘起性空”的世界观,“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道德观,“觉悟人生、奉献人生”的价值观,“善恶不昧,自有后报”

  的因果观,倡导佛教淑世善民的高尚理念,以此良化社会风尚,与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相和谐;

  6、十多年来,重庆市佛教协会一直坚持组织开展社会慈善工作,止于目前,已累计向社会捐资633万元,修建贫困山区“希望小学”

  32所,资助贫困学生36164名,捐助贫困下岗母亲4466人,充分体现了佛教慈悲济世的精神与知行合一的实践,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我会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以推动全社会广泛关注弱势群体与富裕民众的互助和谐;

  7、积极提升佛教徒的综合素养,强化对佛教信众的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和鼓励他们投身于我市的经济文化建设,与实现强市富国的使命相和谐;

  8、倡导佛教关于心灵环保、自然环保、众生平等、戒杀护生的理念,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依,人与动物的和谐相生;

  9、加强两岸四地佛教界的同胞联谊,与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目标相和谐;加强同国际佛教界的友好交往,与促进世界和平的宗旨相和谐。

  今年4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专程到三亚亚龙湾看望出席海峡两岸暨港澳佛教圆桌会的代表,并即席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我们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初步来说,我们可以概括为公平正义、民主法制、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这样一个社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宗教界的朋友大有可为。促进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不同宗教信众之间和睦团结,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共同建设美好的生活,这就是宗教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我们宗教界的朋友,包括两岸四地的宗教界朋友,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

  作为新时代的佛教徒,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践行佛陀的教导,为实现社会和谐、国家兴盛与世界和平而贡献力量,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文章转载自《惟贤长老第四辑诗文集》

  

  

《贯彻宗教事务条例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文阅读结束。

✿ 继续阅读 ▪ 和谐世界与修心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