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基本哲学观点
(1984年7月26日)
佛教发源于印度,其创始者释迦牟尼佛,在离开王宫出家修行后,最初曾参访过原有婆罗门教及其他各派哲学诸师,均不满意,遂往雪山修行,后于菩提树下,经过冥思探索,止观双运,终于冲破凡尘罗网,摆脱了世俗观点的束缚,不受原有思想的羁绊,契悟诸法实相,建立了佛学。新兴的佛学,其特点是:
(一)提倡众生都有佛性,佛性平等,经过努力修行,众生都可成佛,不迷信命运和崇拜梵天。
(二)众生既然平等,就不应互相欺凌和残杀,反对印度当时的四种等级制度。
(三)确定因果规律,人的善恶行为都是有果报,因果通于三世。
(四)根据因缘生法,建立无我观点,发展出世而入世的菩萨精神,利乐有情普度众生。
佛教在印度,初期传播的是小乘佛学,以《阿含经》为主。以后,大乘佛学逐渐兴起,代表经典如《华严》、《法华》、《楞严》、《涅槃》、《般若》等。公元前三世纪,阿育王统一了五印度后,皈依佛教,并派遣使者护送法师出国传教。
南传(现在泰国、缅甸、斯里兰卡)等地为小乘佛学;北传(尼泊尔、日本、中国汉藏等地)为大乘佛学。此外传教师并到达了叙利亚、埃及、希腊等地,佛教遂一跃而成为世界性的宗教。在中国,历魏晋南北朝到唐代,佛学又发展为大乘八宗、小乘二宗,共十宗派。
以下根据佛学的基本哲学观点,作概括的叙述。
一、业报论
佛法认为,宇宙人生,无论精神的和物质的现象都由众生业力所感,业系一种造作,一种行动,分为身业、口业、意业,而以意业为主(即思想支配行动)。恶业方面,如杀、盗、淫就是身业;妄语、离间语、粗恶语、秽亵语就是口业,贪嗔痴就是意业,反之,就是善业。业之发动,由于烦恼,烦恼之生,由于无明,无明就是迷惑或愚痴,分为两种,一是迷于因果缘起之理,产生我执、法执;二是迷于六尘境界之事,产生贪爱、求等。
人们的语言行动,乃至起心动念,都成为业,在其潜伏阶段,称为业种(种子就是一种潜力,一种功能)。尽管是无形的,没有表现,但一遇因缘成熟,就会发作。如春天把谷种、麦种播在土壤后,遇着雨水、阳光,就会发芽成穗结实一样。
业报通于三世(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业种可以潜伏到若干世,时间长而不会消失。《大宝积经》指出:“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谚语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若到,一切都报”,就是这个道理。
佛经讲宇宙人生一切现象:
(一)非一因生
非如上帝,一人就可产生和主宰万物。
(二)非无因生
即非无缘无故的自然生起。
(三)非多因生
此就性能上讲,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此瓜由瓜种得,不会由其他多样的杂种得,善业招善果,恶业招恶果,有漏业招有漏果,无漏业招无漏果,因果之理,严肃分明,不能混乱。
业力之中,又分为别业和共业。别业指个别的造作。共业指共同所作,个别造的自己受,共同造的就大家受。也是截然有别,这里有一定律:自作自受,共作共受,先作先受,不作不受。
由业因感果,这是确立的,但业由自造,仍可凭自力转变,如本来已种恶因应感受恶报者,由于能急早回头,真心忏悔,改过行善,不断努力。重罪可以减轻,轻罪可以化无。从这方面讲,就不同于定命论者的主张。
佛教把圣凡境界分为十法界,声闻、缘觉、菩萨、佛为四圣;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为六凡。修解脱行,如四谛、十二因缘、八正道等,即获声闻、缘觉果(亦称罗汉果,阿罗汉译云无生);修大士行,如六度、四摄、四无量心等,得菩萨和佛乘果;修五戒十善,得人天果;反之,造十恶业,即遭三恶道(地狱、饿鬼、畜生)果报。佛陀指示,首先要修五戒十善,保持人身,否则,堕入三恶道,痛苦既深,又难得出,那就不堪设想。其次修出离心,趋解脱道。最后发菩提心,习大士行,圆成佛果,这才是学佛的最高目的。
二、流转还灭论
生死之流是一条长河,在翻腾滚滚的浪涛中,众生随业飘流,轮转无尽,痛苦不堪。佛法视三界如牢狱,生死似冤家,起厌离心。欲得究竟解脱,必须找出根本原因,截断生死之流,不受轮回之苦。
这虽属于小乘的解脱行,但这是大小乘的共同点,没有此种功夫,身心就不能解脱,既无法自利,更无法利他(修大乘行)。
佛教的根本教典《阿含经》所指四谛、十二因缘、八正道,就是阐明这个道理。佛于菩提树下成道后,最初在鹿野苑向五比丘说法,就反复宣示这个重要内容(三转*轮)。
何为四谛?谛者,真实的道理,苦、集、灭、道四谛就是世间出世间的四种真实的因果道理。
苦谛,包括苦、空、无常、无我四相,这是世间现象,即世间果。
集谛,包括无明烦恼、业,这是招致世间果的因,即世间因。
灭谛,经过修行,消灭无明、烦恼、业果后,所证的清净境界,即真如、涅槃,这是出世间果。
道谛,指戒定慧三学、八正道、三十七菩提分等,循此修学,即能证真如涅槃,这是出世间因。
前二谛是流转生死的道理,后二谛是解脱(还灭)生死的道理。
何谓十二因缘?这是说明十二种生死流转现象,此种现象,前为后因,后为前果,后果复为后因。如是三世循环,是为流转门,灭除生死的根本因,依次则十二种现象俱灭,得证解脱,是为还灭门。“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这是因缘生法定律,也是十二因缘定律。
十二因缘的次第是:由无明(惑)有行(业造作),由行有识(报胎的生命识),由识有名色(精神与肉体合成的胚胎),由名色有六入(六根),由六入有触(感触六尘),由触有受(苦乐的领受),由受有爱(贪爱),由爱有取(追求),由取有有(感生未来果报的业力),由有有生(新的生命),由生有老死。其中,无明与行二支为过去因,识到受五支为现在果,爱、取、有三支为现在因,生、老死二支为未来果,是为三世流转因果。
经过修行,破除无明,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则老死灭,证得解脱,即不再受生死,是为还灭门。
如何能证还灭?必须勤修戒定慧三学和八正道。八正道为: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此是佛陀指示的根本修行方法。重点在具有正见、正知,而后有正念、正思,有正念、正思,才能护意守根,根触外境,保持定力,不为所迷,才不生贪爱,不妄执,不追求,而脱离外境的束缚,证得解脱。《法句经》有一偈云:“藏六如龟,守意如城,慧与魔战,胜则无患。”《楞严经》指出念佛方法:“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入三摩地,斯为第一。”都是这种修持工夫的总结。
有此精神,才能如莲花一样,微妙香洁,处污泥而不染,这就是阿罗汉的境界,具足阿罗汉的德智,也才能有条件作大悲大愿的菩萨。
三、缘起性空论
《思益梵天所问经》云:“诸法从缘生,自无有定性;若知此因缘,则达法实性;若知法实相,是则知空相;若能知空相,则为见导师。”
佛法一方面谈缘起,一方面谈性空,有与空并不矛盾,而是辨证的统一。
万事万物的生起,都有条件,因是主因,即主要的,缘是次要的。离开因缘,不会有一切现象。如谷穗、麦穗的生起,谷种、麦种是因,土壤、雨水、阳光,适宜的气候都是缘。一切自然、人生、社会现象,都是如此。
佛教的法相唯识论,讲眼识的生起,必须有空、明、根、境、作意、染净依、分别依、根本依、种子等九缘。其他耳、鼻、舌、身、意、未那识、阿赖耶识之生起,也有各种数量不同的缘。
生死流转,如前所说,由于十二因缘。
宇宙的成、住、坏、空,由于众生界共同的业感因缘。人事的兴、衰、成、败,由其个人或集体造作的不同因缘。
佛学唯识宗讲明法相,即精神和物质的现象,共有一百种(百法),这一百种法的生起,既有其因,也有其缘。小乘俱舍论分析有六种因,大乘唯识论,通讲十因、四缘(见专论,此处从略)。
佛法说:“因缘不会,诸行不起。”就是说,没有因缘会合为条件,一切现象都不会生起来。
一切现象生起,即有因缘为条件,所以是互相依存的,相续不断变化的。因此,一切现象,都不是绝对独立的、不变的、永存的,唯其如此,就没有一个常恒不变的实体。若妄执有一常恒不变的实体,就会起遍计执,生我法见,随之而有种种颠倒之相。
科学家根据实验,把构成物质的元素(约一百多种)分析为原子核、电子。进一步还发现有几十种微粒子。都是互相依存的,变化的,没有一个独立不变的实体。德国科学家爱因斯坦所建立的相对论,更说明物质是相对的存在,不是绝对静止不变的这一真理,也可说明诸法因缘生之义。
去掉常恒不变的执着,就会了解空义。空者,并不是空洞的空,只说明事物是变化的,虚幻不实的,能了解空义,也能认识诸法的真实相,此实相即是空相。
《金刚经》以梦、幻、泡、影,比喻一切有为法,正说明诸法空义。
空有三种、四种、十八种之分(具体见般若专论)。
般若《心经》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意思就是物质的变幻不实就是空。而空也就是变幻不实的物质。其他受、想、行、识等精神现象,也是如此。
龙树论师所造《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是中道义。”因缘生法当体即空,但变化的幻相仍不能否定,故称如幻有。一般是依语言文字,分别认识诸现象,而法相唯识论,讲语言文字,系色心分位假立,故诸现象之有亦称假名有。因缘生法,一方面是当体空,一方面是如幻有或假名有,具备空有二义,不落二边,故称中道。
能知因缘生义,也能了解“法法相资,法法平等”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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