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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严五教止观浅导▪P13

  ..续本文上一页「一切 非一非不一」,便是「一切非不多非多」。故如是是多,如是是一。如是亦是多亦 是一,如是非是一非是多。

  即不即四句者,便是即四句离四句也。即四句离四句的道理,准之如是可知也 。

  【遮表圆融无碍皆由缘起自在故也。若能如是者。方得见缘起法也。何以

  故。圆融一际称法见故。若不同前后见者。是颠倒见非正见也。何以故

  。前后别见不称法故。】

  遮表圆融无碍,皆由缘起自在故也。

  遮者遮止也。遮情是遮诠,表者显示也,表德是表诠。如是遮情表德圆融无碍 ,皆由缘起自在故也。若能如是遮表圆融无碍,方得见缘起法也。

  何以故?因为缘起法圆融一际,即法界缘起。若能遮表圆融无碍,则知圆融一 际,称法而见也。

  若不同前后见者,是颠倒见,非正见也。

  前见者遮情也,后见者表德也。所谓若不前后见,便是遮表不能圆融无碍也。 如果遮表不能圆融无碍,便是颠倒见,非为正见。何以故?因为分别前后见,便不 称于法了。

  【问如是见已。云何方便入法界耶。答言入方便者。即于缘起法上。消息

  取之。何者。即此缘起之法即空无性。由无性故幻有方成。】

  问,如是既见遮表圆融已,以何方便而入法界呢?

  答,言入方便者,即于缘起法上,消息取之。

  以下便解释云何消息取之。

  何者,即此缘起之法,即空无性。由无性故,幻有方成。

  所谓消息取之者,法以缘起,必无自性。若法自性有,便不必待缘起。所以缘 起之法,必然无性。同时正因为无性故,幻有方成。因为无性,方能随缘成事也。 所以缘起之有,即无性之空。无性之空,即缘起幻有。此是一法,莫作二会。如是 消息取之,方入一真法界。

  【然此法者即全以无性性为其法也。是故此法即无性而不碍相存也。若不

  无性。缘起不成。以自性不生皆从缘故。】

  然此法者,即全以无性性为其法也。

  此缘起法,即以无性为性也。于是可知,无有一法不是缘起,故一切法皆以无 性为性。

  既然缘起法即是无性,无性方成缘起。故此缘起法,无性不碍相存,相存不碍 无性。

  若不无性,缘起不成。以自性不生,皆从缘故。

  无性方能随缘成事,如果不是无性,缘起便不成了。因为法有自性,便是不生 ,法生必然从缘。如果自性若生,应是自性还生自性,是不合道理的。

  【既全收性尽。性即无为不可分别。随其大小性无不圆。一切亦即全性为

  身。是故全彼为此。即性不碍幻相。】

  既然无性缘成,缘成即是无性,故缘起法全收性尽。因为性即无性,所以性即 是无为不可分别。

  缘起事相虽有千差,而缘起事相全是无性之理。以理融事,则缘起事相差而无 差。以事显理,则无性之理无差而差。差而无差,无差而差,圆融不二。故随缘起 事相之大小,性无不圆也。

  一切亦即全性为身,是故全彼为此,即性不碍幻相。

  一切诸法,亦皆全以无性为体。既然全以无性为体。故一切诸法各不相碍,彼 此互融,全彼为此,而不坏彼此之相。所以无性不碍幻相也。

  【所以一具众多。既彼此全体相收。不碍彼此差别也。是故彼中有此。此

  中有彼。】

  无性是一,幻相是多,既然无性不碍幻相,所以一具众多。

  以一切法皆无自性,故彼此互不相碍。既然互不相碍,所以彼此全体相收。以 彼此全体相收故,所以不碍彼此差别之相也。换句话说无性不碍幻相,所以一具众 多,彼此全体相收,不碍彼此差别。

  是故彼中有此,此中有彼。

  彼中有此,此中有彼,莫作彼此实有会。其所以彼中有此此中有彼者,是因为 一切法皆无自性,故能彼此全体相收。彼此无性不碍幻相并存,幻相并存不碍彼此 无性。如此方是一乘义理。如果认为彼有实体,此亦有实体,而彼中有此此中有彼 ,那是遍计执见。不会依他起,不入圆成实。

  【故经云。法同法性。入诸法故。解云。法者即举缘起幻有法也。同性者

  。缘起即空而不碍此相故。全收彼为此。以彼即空而不碍彼相故。既此

  彼全收相皆不坏。是故此中有彼。彼中有此。非但彼此相收。一切亦复

  如是。】

  故经云,法同法性,入诸法故。

  法者,即举缘起幻有法相也。同性者,谓缘起法无性,同一空性也。

  以下文字,显有错脱。兹试补正之,以供参考。

  「同性者,缘起即空。而『彼相』不碍此相,『此相不碍彼相』故。全收彼为 此,以彼即空而不碍『此』相故。『全收此为彼,以此即空而不碍彼相故。』既此 彼全收,相皆不坏……」

  文义显明,兹仅作补正俾供参考,不作解释。

  是故此中有彼,彼中有此。非但彼此相收,一切亦复如是。

  不但彼中有此,此中有彼,而一切法亦复如是,互摄互入,重重无尽也。

  【故经云。一中解无量。无量中解一。展转生非实。智者无所畏。又云。

  于一法中解众多法。众多法中解了一法。如是相收彼此即入。同时顿现

  无前无后。随一圆融即全收彼此也。】

  最后引经以作结论。因为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故经云一中解无量,无量中解 一,展转生非实,智者无所畏。

  一即一切,虽一而不少。一切即一,虽一切而不多。如此不多不少,不增不减 ,不生不灭,一真法界湛然不动。故曰展转生非实,说明一切法无生无灭也。

  于一法中解众多法,众多法中解了一法。与上句义理相同。

  如是一法多法相收,彼此互摄互入,同时顿现,无前无后。犹人照镜,对镜现 影,无前无后。由于这种道理,故知一念十世,尘剎圆融。随一圆融,全收彼此也 。

  【问法既如是。智复如何。答智顺于法。一际缘成。冥契无简。顿现不无

  先后。故经云。普眼境界清净身。我今演说人谛听。解云。普眼者。即

  是法智相应顿现多法也。即明法唯普眼智所知简非余智境界也。境界者

  。即法。明多法互入犹如帝网天珠重重无尽之境界也。清净身者。即明

  前诸法同时即入终始难原缘起集成见心无寄也。】

  问,法既如是,智复如何?

  问曰,缘起为法,而缘起幻有,是则无相。诸法同一空性,空则无相。一即众 多,是无一相。众多即一,则无众多相。故曰法既如是无相也。

  智复如何?智者心也。法既无相,云何修习?修习必是有心,无心云何修习? 有心必然有相,有相则违于法。故问法既如是,智复如何?

  当知法既无相,心应无住。以无住心,契无相法,是名修习无相。心无所住, 无住亦无,是则遮情必尽。诸缘无相,无相亦无,是则表德必圆。既尽既圆,理事 无二,唯一真法界。

  于一真法界中,以无住心而契于法,则全心是法。以无相法而合于心,则全法 是心。如是则心无量法亦无量,心无分法亦无分,一体缘成,冥契无简也。故法之 与智,二而不二,不二而二。二而不二者,是以用归体。不二而二者,是从体起用 。体用圆融,一体无分。

  故答曰,智顺于法,一际缘成,冥契无简,顿现不无先后。

  智顺于法,是无住心契无相法也,如是则一体而缘成。一体缘成者,无性缘成 ,缘成无性也。冥契无简者,简是分别义,犹言冥契无分也。顿现不无先后者,是 无分而分,分而无分也。虽然法与智俱时顿现,犹对镜之现影然,但是不碍法智两 存也。

  故经云,普眼境界清净身,我今演说人谛听。解云,普眼者,即是法智相应, 顿现多法也。即明法唯普眼智所知,简非余智境界也。

  在心曰知,在眼曰见。普眼境界清净身者,开佛知见,表佛法身也。

  贤首国师于华严策林中说:「云何方名普眼?私答,五缘为因,称眼为果。」

  此即说明普眼者,即佛圆具五眼。五缘为因,即是对五眼而说。肉眼缘粗色, 天眼缘细色,慧眼缘真空理,故二乘人只知缘起性空,沉空滞寂,着于偏空。法眼 是菩萨所具,菩萨见性空即是缘起诸法,故出空入假,普度十方。佛眼者,圆具五 眼,缘而无缘,无缘而缘。故曰五缘为因,称眼为果。

  普眼境界清净身,示唯清净法身佛所具。普眼境界极高,故如贤首国师,犹言 「私答」也。

  境界者,即法。

  境亦曰法,故法智亦曰境智。

  明多法互入,犹帝网天珠,重重无尽之境界也。

  帝释殿上有珠网,珠光交融,互摄互入,重重无尽。此珠光摄彼珠光复入彼珠 光,彼珠光摄此珠光复入此珠光,一珠光摄多珠光复入多珠光,多珠光于一珠光亦 复如是,乃至一切珠光摄一切珠光复入一切珠光。这样互摄互入重重无尽,是为多 法互入也。如此境界,唯普眼智境界,非余智境界。

  清净身者,即明前诸法,同时即入,终始难原,缘起集成,见心无寄也。

  即入者,便是摄入也。诸法互摄互入重重无尽,唯佛智慧所见,故曰清净身者 ,即明前诸法,同时摄入,无前后次第。以无前后次第,一界浑融,故莫知其终始 。缘起集成者,诸法无性也。见心无寄者,心无所住也。

  【然帝释天珠网者。即号因陀罗网也。然此帝网皆以宝成。以宝明彻递相

  影现涉入重重。于一珠中同时顿现。随一即尔。竟无去来也。】

  今解释帝网天珠的譬喻。帝释天宫的珠网,又名因陀罗网。杜顺和尚于其所述 华严一乘十玄门中,第二门便是因陀罗网境界门。

  此帝网皆以众宝珠结成,珠珠相次,珠光相映。故光光递相影现,涉入重重。 一一珠光,于一珠中同时顿现。一珠如此,随任何一珠亦复如是。虽然涉入重重, 而珠光竟无来去。以同时顿现,无前后次第,故无有来去。若有来去,即非一法界 矣。

  【今且向西南边。取一颗珠验之。即此一珠能顿现一切珠影。此珠既尔。

  余一一亦然。既一一珠一时顿现一切珠既尔。余一一亦然。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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