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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说《长阿含》(卷九)~B 五成法

  

  10、四证法:即四种沙门之果: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

  

  五、五成法、五修法、五觉法、五灭法、五退法、五增法、五难解法、五生法、五知法、五证法

  

  1、五成法:即五灭尽枝(五种灭尽而证涅槃之法):第一为信佛的十种德号都具足(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第二为无病,身常安隐;第三为质直而没有谀谄,直趣于如来涅槃的径路;第四为专心不乱,讽诵不忘;第五为善于观察法的起与灭,以贤圣之行而尽于苦本。

  

  2、五修法:即五根,①信根,②精进根,③念根,④定根,⑤慧根。

  

  3、五觉法:即五受阴,①色受阴,②受受阴,③想受阴,④行受阴,⑤识受阴。

  

  4、五灭法:即五盖(盖为盖覆,将心性盖覆而障碍善法的生起),①贪欲盖,②瞋恚盖,③睡眠盖,④掉戏盖,⑤疑盖。

  

  5、五退法:即五心碍结(由五种碍念而生的烦恼):第一就是比丘之疑佛,疑佛后,就不会亲近,不去亲近后,就不会恭敬,这就是初心碍结。其次,比丘对于②法,对于③众(僧),对于④戒,都有穿漏(漏洞不完具)之行,有不真正之行,为污染(烦恼)之行,而不亲近于戒,也不起恭敬心,这就是第四心碍结(包括第二之法心碍结,第三之众心碍结)。再者,比丘对于梵行之人,⑤会生恶害之心,心会不喜乐而出忿恶之言,去毁骂梵行之人,这就是第五心碍结。

  

  6、五增法:即五喜本(正定之中的五定要素):第一为悦,第二为念,第三为猗,第四为乐,第五为定。

  

  7、五难解法:即五解脱入(为解脱的五境,学佛而获得的五种欢喜心。①闻法,②受持讽诵,③为他人说,④思惟分别,⑤于法得定)。如果比丘精勤而不懈,乐于闲静之处,专念一心,对于未解的能得解,未尽的能得尽,未安的能得安。哪五种呢?①如比丘听佛说法,或者听闻梵行者之说,或听师长之说,而思惟观察,而分别其法之义,而心得欢喜,其心得欢喜后,便会得法爱,得法爱之后,身心就会安隐,身心安隐后,就能得禅定,得禅定后,就能得如实智,这就是初解脱入(闻法)。②比丘受持讽诵,也会欢喜,③比丘为他人说,也会欢喜,④比丘思惟分别,也会欢喜,⑤比丘于法得定,也是同样欢喜。

  

  8、五生法:即贤圣五智定。第一就是修习三昧(禅定),而得现乐后乐(现世得安乐,后世能得乐果),而生内外智。第二就是贤圣无爱(圣者不会有爱染),而生内外智。第三就是诸佛贤圣之所修行,而生内外智,第四就是猗寂灭相,单独而没有伴侣,而生内外智。第五就是对于三昧,而一心入,一心起(精神集中,至于心的透明化),而生内外智。

  

  9、五知法:即五出要界(导引而至于涅槃的五要素。①欲出要,②瞋恚出要,③嫉妒出要,④色出要,⑤身见出要):第一就是:比丘对于欲,并不喜乐,不怀念,也不去亲近,但念于出要,而乐于远离,而亲近不怠,其心为调柔,出要离欲。由于欲而起的漏,也已尽于舍灭,而得解脱,这就是①欲出要,②瞋恚出要,③嫉妒出要,④色出要,⑤身见出要,也是如此。

  

  10、五证法:即五无学聚(五种无学之聚,也就是成就无学所需的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的五法聚):①无学戒聚,②无学定聚,③无学慧聚,④无学解脱聚,⑤无学解脱知见聚。

  

  六、六成法、六修法、六觉法、六灭法、六退法、六增法、六难解法、六生法、六知法、六证法

  

  1、六成法:即六重法(六种可互敬之法:①身,②口,③意,④利养,⑤戒,⑥见,所谓六和敬)。如有比丘修学六重法的话,就可敬可重,而和合于大众,不会有诤讼,独行而无杂闹。那六种呢?①身常行慈,而敬重梵行之人,住于仁爱之心,就名叫做敬重之法。可敬可重的,和合于众的,而没有诤讼,而独行无杂闹。②口常行慈,③意常行慈,④与人共食(由于法而得养,以及钵中之有余的食物,就会达到利养,不分彼此,戒除人我之别)。⑤不犯毁戒(圣者所行之戒,乃不犯不毁,并没有染污,为智者所称,善于具足受持,成就定意)。⑥具足正见(成就贤圣的出要,平等而灭尽苦恼,以及诸梵行,为可敬可重,和合于众,而没有诤讼,独行而无杂闹)。

  

  2、六修法:即六念。①念佛,②念法,③念僧,④念戒,⑤念施,⑥念天。

  

  3、六觉法:即六内入:①眼入,②耳入,③鼻入,④舌入,⑤身入,⑥意入。

  

  4、六灭法:即六爱(六根对于六境而生六识,根与境与识之三和合,就为之触,由于六触而生六爱如经文)。①色爱,②声爱,③香爱,④味爱,⑤触爱,⑥法爱。

  

  5、六退法:即六不敬法,①不敬佛,②不敬法,③不敬僧,④不敬戒,⑤不敬定,⑥不敬父母。

  

  6、六增法:即六敬法,①敬佛,②敬法,③敬僧,④敬戒,⑤敬定,⑥敬父母。

  

  7、六难解:即六无上,①见无上,②闻无上,③利养无上,④戒无上,⑤恭敬无上,⑥念无上。

  

  8、六生法:即六等法(六根对于六境的关系为相依相关而无偏,无喜无忧而安住于舍,而得以相续,故为六等法)。①眼根看见色境,而无忧无喜,而住于舍而专念,②耳听声,③鼻嗅香,④舌尝味,⑤身感触,⑥意知法,都同样的不喜不忧,而住于舍,而专念。

  

  9、六知法:即六出要界(导引而趣于涅槃的六种要素),具体为:慈解脱、悲解脱、喜解脱、舍解脱、无我行、无想行。

  

  10六证法:即六神通(六种不可推理想象而自由自在的神通),第一为神足通证(证神足适),第二为天耳通证(证天耳通),第三为知他心通证(证他心通),第四为宿命通证(证宿命通),第五为天眼通证(证天眼通),第六为漏尽通证(证漏尽通)。

  

  七、七成法、七修法、七觉法、七灭法、七退法、七增法、七难解法、七生法、七知法、七证法

  

  1、七成法:即七财(见道以后的圣者,主要是拥有精神财富),①信财(信受正法),②戒财(持戒律),③惭财(自分有惭),④愧财(于人有愧),⑤闻财(能闻正教),⑥施财(舍施一切而没有染),⑦慧财(智慧照事理)。

  

  2、七修法:即七觉意(七觉分,七菩提支)。一、择法菩提分,即以智慧简择法的真伪。二、精进菩提分,即以勇猛心,力行正法。三、喜菩提分,即心得善法,而生欢喜。四、轻安菩提分,即除去身心粗重烦恼,而得轻快安乐。五、念菩提分,即时刻观念正法,而令定慧均等。六、定菩提分,即心唯一境,而不散乱。七、舍菩提分,即舍离一切虚妄的法,而力行正法。

  

  3、七觉法,即七识住处(识就是心识,住为安住。指其识乃随所感报,而安住)。①身异想异识住,又作身异想异如人一分天,指人界、六欲天及劫初起除外之色界初禅天,此处之有情身相、容貌皆异,苦乐、不苦不乐之想各亦差别,故称身异、想异。②身异想一识住,又作身异想一如梵众天谓劫初起,指色界初禅之劫初起之梵众天,彼等皆自想为大梵王所生,大梵王亦想此诸梵众皆我所生。同执一因无别想,故想一;然大梵王身量高广,容貌、威德、言语、光明、衣冠等,一一异于梵众,故身异。③身一想异识住,又作身一想异如极光净天,为色界第二禅。此中有情身相、容貌无异,乐与非苦乐二想交参,故称身一想异。④身一想一识住,又作身一想一如遍净天,为色界第三禅。此中有情身相无异,唯有乐想,故想一。⑤空无边处识住,超出一切之有色处。⑥识无边处识住,超出一切之空无边处。⑦无所有处识住,超出一切识无边处。后三识住为无色界之下三天。此七处为识之安住处,为有情皆希往止之所,故称识住。

  

  4、七灭法:即七使法(七随眠,为烦恼的别称)。①欲爱使,②有爱使,③见使,④慢使,⑤瞋恚使,⑥无明使,⑦疑使。

  

  5、七退法:即七非法。①无信,②无惭,③无愧、④少闻,⑤懈堕,⑥多忘,⑦无智。

  

  6、七增法:即七正法。①有信,②有惭,③有愧,④多闻,⑤不懈堕,⑥强记,⑦有智。

  

  7、七难解法:即七正善法(七善人法)。①好义,②好法,③好知时,④好知足,⑤好自摄,⑥好集众,⑦好分别人。

  

  8、七生法:即七想。①不净想,②食不净想,③一切世间不可乐想,④死想,⑤无常想,⑥无常苦想,⑦苦无我想。

  

  9、七知法:即七勤。①勤于戒行,②勤于灭贪欲,③勤于破邪见,④勤于多闻,⑤勤于精进,⑥勤于正念,⑦勤于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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