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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讲记(四十八)

  《入菩萨行论》讲记(四十八)

  达真堪布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接着讲《入菩萨行论》。

  

  所谓的这些敌人或仇人在嗔恨我们的时候,或以害心来伤害我们的时候,都是不由自主的,也是无意的。我们为什么会把他们视为敌人或仇人呢?因为我们认为,他们对我们生起嗔恨心了,他们伤害我们了。其实,他们也不愿意生起嗔恨心,也不愿意伤害他人,但是在遇到一些对境或外缘的时候,也是不由自主的,没有办法控制自己。

  

  以生嗔恨心为例,他们怎么会愿意生起嗔恨心呢?但是在遇到对境或外缘的时候,这些嗔恨心等烦恼就会强行地涌现,所以他们也是很无奈的。平时,他们也不愿意伤害他人,不愿意做坏事,但是烦恼一生起来,业力一现前,就会不由自主地去伤害他人,去做这些坏事。由此而知,他们的所作所为也是被烦恼控制着,是由业力牵引的。如果我们真正能这样认真地思维,其实没有什么可嗔恨的。

  

  若是你很理智,若是你以智慧这样去观察,这个时候我们应该生起悲悯心,应该可怜这些众生。所谓的这些敌人或仇人也是被烦恼控制,由业力牵引,在六道中轮回,遭受着无穷无尽的痛苦。他们和我们一样,也是受害者,也是苦难的众生。同时,我们还应该想到,他们都是我们宿世的父母,被烦恼牢牢地控制着,正在遭受着轮回的痛苦,我们应该可怜他们、悲悯他们。

  

  可见,如果我们生起嗔恨心,甚至还想去伤害他们,这样是不理智的,也是不智慧的。因为你没有好好地去了知事实真相,也没有以智慧去观察。作为一个学佛修行人,无论面对什么事情,都不能盲目与冲动。内心应该具有理性,以智慧去观察:它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样的因缘?当你真正了知了事实的真相,不但不会生起嗔恨心,甚至还会悲悯这些众生,这样才能真正修出安忍。你内心不混乱,心没有动摇,这叫真正的安忍。如果我们只是强忍或控制,那不是真正的安忍。本来就不应该嗔恨他们,本来就不应该去伤害他们。

  

  站在佛讲的因果的角度去思维,也是如此。我们之所以受到伤害、遭受痛苦,是我们自己所造的业导致的。若是自己没有造恶业,能遭受这样的恶果吗?不可能的。有因才有果,如是因,如是果。如果你懂得因果,深信因果,也不会生起嗔恨心,也不可能再去伤害众生。因为这都是自己造恶业、结恶缘的果报,若是要怨就怨自己,要恨就恨自己。

  

  大家真的要懂得因果,深信因果!这是根本。很多人现在都修空性、无我,但是根本都是因果啊!所谓“万法皆空,因果不空。”你把因果弄明白了,并且深信因果了,才会有真正的空性见,才会产生真正的无我的智慧,之前是不可能的。当遇到有人伤害你等对境的时候,你就知道这是自己往昔造的业,这是跟他结的恶缘,所以才有这样的结果。这时你的心里不会有嗔恨,只会有惭愧。若是你念一转,心里忏悔,这个缘当下也就了了,这个痛苦很快就会过去,这才是根本,这才是脱离烦恼、痛苦最好的方法。否则,如果你也生起嗔恨心,再去伤害他,又造恶业了,又结恶缘了,你内心的烦恼也会越来越增长,内心的痛苦也会越来越严重。所以,佛强调:众生不能再愚痴、颠倒!大家不能再犯糊涂,不能再继续制造痛苦啊!

  

  此外,我们可以思维:烦恼是怎么生起来的?所谓的怨敌对我们生起嗔恨心,以害心伤害我们的时候,这些嗔恨心、害心也都是因缘和合而生的。这讲的是空性的道理。因缘和合而生,实际没有生,它就是这样的一个空性的法。一切都是显而无自性,一切都是如幻如梦般。如果你站在缘起性空的真理上去思维,那就更不会生起嗔恨心了。

  

  若大家想修安忍,就要明白这些真理。你要了知这些事实真相,要有这种正知正见,内心要充满智慧,才可以修安忍,才可以做到安忍,之前难啊!遇到对境时,心能不动吗?能不嗔恨吗?“怎么这个态度啊?怎么这样对待我啊?怎么这样欺骗我、伤害我啊?”总是这样怨天尤人,自寻烦恼,自找痛苦,这就是轮回,这就是凡夫啊!

  

  寅二(遮破自主之作害者)分二:一、共破神我与主物;二、别破常我。

  

  卯一、共破神我与主物:

  

  纵许有主物,施设所谓我,  

  主我不故思,将生而生起,  

  不生故无果。

  

  昨天我们讲了,这些所谓的敌人以及他们对我们的害心都是不由自主而生、无意而生,都是因缘和合而显现的。

  

  但是数论派、胜论派等这些外道则有不同的观点。数论外道承许主物,胜论外道承许神我。根据他们的观点,在世俗谛的角度,他们也承许都是无常的,变化的,依赖于它法的,不是独自存在的;但是无论是主物、神我都是胜义谛,是恒常不变的,都是不依赖于它法而独立存在的。之所以安立主物或神我,因为他们认为一切清净与不清净,好或者不好的显现、缘法,都是由它们来造作,因它们而产生。

  

  根据这些外道的观点,敌人、嗔恨心等都是由主物、神我特意造作、产生的,都是自主的。现在怎样遮破或推翻这些观点呢?主要是以他们自己的说法前后矛盾而遮破。他们所安立的主物、神我都是恒常不变的,是不依赖于他法而独立存在的。

  

  首先,主物或神我不能造作、产生果法。

  

  第一,既然它是恒常不变的,不能有变化,那么或者它永远产生这些果,或者它永远不能产生这些果。但是,实际上这些果法时有时无,有时候产生,有时候不产生。若是果法有这样的变化,它就有变化了,就不是恒常的,这和他们自己的观点相违,所以是不能承许的。因此,它不能造作这些法,不能产生这些果。

  

  第二,若它是不依赖于他法而独立存在的话,也没法造作和产生这些果法。它不依赖于他法的话,则这些果法或者是永远存在,或者是永远不存在。若它是不依赖于他法的话,由它产生果也是不要依靠他法的,那么只要有它的存在,它所产生的一切法应该都存在。然而,这都是不符合实际的。事实上,我们有时候快乐,有时候痛苦;有时候他是你的亲人,有时候他又变成了你的敌人;有的法有时候存在,有时候不存在……以上种种情形说明:一切法有种种显现,各不相同,因此无法由这样的主物或神我产生。

  

  可见,这些外道承许主物或神我是“恒常不变”、“不依赖于他法而独立存在”,若是这样,它们就不能造作,也不能产生果法。

  

  其次,主物或神我的存在也是不合理的。

  

  第一,若它们是恒常不变的,就不可能通过因缘而生。因为若是通过因缘而生,就要先有因缘的聚合,然后才能产生这个果,这样就出现了“先没有而后有”的过程,而一个恒常不变的法是不能有这个过程的,所以这是不可能的。若是它没有依靠因缘的话,就没有产生了。若它没有产生,它就是不存在的,如同石女的儿子一样。石女是不能生子的,所以世上不可能有石女的儿子。既然神我或主物自己不可能产生,那么由它产生这些果也是不可能的,是不合理的。若是没有通过因缘而生也可以说存在的话,那一切都可以承许为存在了,兔角、石女的儿子也应该存在,可见这是不合理的。若你仍然坚持认为“神我或主物应该是存在的”,那么你有什么依据来证明啊?仅仅是这样承许而已,根本就没有依据。若是没有依据,而只这样承许,就可以存在的话,那么任意想与任意说的任何事物也应该都存在了。

  

  第二,根据他们的观点,主物或神我是不依赖于它法而独立存在的;否则它若是依赖他法的话,就是不自在的,那就不是胜义谛了。既然主物或神我是不依赖于他法的,那么它又怎么能产生呢?它不产生的话,怎么可以说是存在的呢?

  

  可见,他们承许主物或神我都是存在的,这是不合理的。既然它们自己没有产生,也就不可能由它们来产生果法。

  

  数论派外道承许主物存在,并由它来造作一切;胜论派外道则承许“神我”存在,由它来创造一切。他们认为,敌人、嗔恨心等这一切法都是由主物或神我来造作的。此外,有些外道也认为,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都是神创造或赐予的。这些观点都是不合理的。这些果法还是不由自主的、无意当中,以因缘和合而产生的。

  

  卯二(别破常我)分二:一、破享用者;二、破能生果。

  

  辰一、破享用者:

  

  常我欲享果,于境则恒散,  

  彼执亦不息。

  

  这是单独遮破“神我”。数论派也承许“神我”,数论派认为由主物造作创造一切缘法,然后由神我来享受这些。主物只能造作,没有别的作用;而神我则感受、享受这些。

  

  当这个“神我”去感受由主物给它造作的这些法的时候,能取是神我,所取是造物主所造作的这些缘法(造物主和主物在这里是一个意思)。

  

  数论派认为:“神我”是恒常不变的,是不依赖于他法而独立存在的。所谓的“自在”,就是指不依赖于他法、独自存在的。

  

  第一,既然能取的神我是恒常不变的,那么当它去享受、感受这些对境的时候,对境也应该永远是一个,不能有多个;而且对境不能有变化,否则若是有各种对境,它也应该在变,不可能不变。因为所取和能取应该是相应的,有多少种所取就应该有多少种能取,所取有变化的时候,能取也要有变化。比如,当神我去感受敌人的时候,能取的感受只有一个对境,若是敌人就应该永远是敌人,不能有别的所取,也不能有别的对境。若是有别的所取、别的对境,能取就应该有变化。但是,实际上它所感受的对境有各种各样,包括亲人与敌人,快乐与痛苦,好与坏,清净与不清净等等。可见,如果神我不变,这不符合实际;如果神我有变化,却又违背了他们自己的宗规,这就不合理了。

  

  第二,如果神我是不依赖于他法而独立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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