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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講記(四十八)

  《入菩薩行論》講記(四十八)

  達真堪布

  爲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爲度化一切父母衆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爲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今天接著講《入菩薩行論》。

  

  所謂的這些敵人或仇人在嗔恨我們的時候,或以害心來傷害我們的時候,都是不由自主的,也是無意的。我們爲什麼會把他們視爲敵人或仇人呢?因爲我們認爲,他們對我們生起嗔恨心了,他們傷害我們了。其實,他們也不願意生起嗔恨心,也不願意傷害他人,但是在遇到一些對境或外緣的時候,也是不由自主的,沒有辦法控製自己。

  

  以生嗔恨心爲例,他們怎麼會願意生起嗔恨心呢?但是在遇到對境或外緣的時候,這些嗔恨心等煩惱就會強行地湧現,所以他們也是很無奈的。平時,他們也不願意傷害他人,不願意做壞事,但是煩惱一生起來,業力一現前,就會不由自主地去傷害他人,去做這些壞事。由此而知,他們的所作所爲也是被煩惱控製著,是由業力牽引的。如果我們真正能這樣認真地思維,其實沒有什麼可嗔恨的。

  

  若是你很理智,若是你以智慧這樣去觀察,這個時候我們應該生起悲憫心,應該可憐這些衆生。所謂的這些敵人或仇人也是被煩惱控製,由業力牽引,在六道中輪回,遭受著無窮無盡的痛苦。他們和我們一樣,也是受害者,也是苦難的衆生。同時,我們還應該想到,他們都是我們宿世的父母,被煩惱牢牢地控製著,正在遭受著輪回的痛苦,我們應該可憐他們、悲憫他們。

  

  可見,如果我們生起嗔恨心,甚至還想去傷害他們,這樣是不理智的,也是不智慧的。因爲你沒有好好地去了知事實真相,也沒有以智慧去觀察。作爲一個學佛修行人,無論面對什麼事情,都不能盲目與沖動。內心應該具有理性,以智慧去觀察:它到底是怎麼回事?到底是怎樣的因緣?當你真正了知了事實的真相,不但不會生起嗔恨心,甚至還會悲憫這些衆生,這樣才能真正修出安忍。你內心不混亂,心沒有動搖,這叫真正的安忍。如果我們只是強忍或控製,那不是真正的安忍。本來就不應該嗔恨他們,本來就不應該去傷害他們。

  

  站在佛講的因果的角度去思維,也是如此。我們之所以受到傷害、遭受痛苦,是我們自己所造的業導致的。若是自己沒有造惡業,能遭受這樣的惡果嗎?不可能的。有因才有果,如是因,如是果。如果你懂得因果,深信因果,也不會生起嗔恨心,也不可能再去傷害衆生。因爲這都是自己造惡業、結惡緣的果報,若是要怨就怨自己,要恨就恨自己。

  

  大家真的要懂得因果,深信因果!這是根本。很多人現在都修空性、無我,但是根本都是因果啊!所謂“萬法皆空,因果不空。”你把因果弄明白了,並且深信因果了,才會有真正的空性見,才會産生真正的無我的智慧,之前是不可能的。當遇到有人傷害你等對境的時候,你就知道這是自己往昔造的業,這是跟他結的惡緣,所以才有這樣的結果。這時你的心裏不會有嗔恨,只會有慚愧。若是你念一轉,心裏忏悔,這個緣當下也就了了,這個痛苦很快就會過去,這才是根本,這才是脫離煩惱、痛苦最好的方法。否則,如果你也生起嗔恨心,再去傷害他,又造惡業了,又結惡緣了,你內心的煩惱也會越來越增長,內心的痛苦也會越來越嚴重。所以,佛強調:衆生不能再愚癡、顛倒!大家不能再犯糊塗,不能再繼續製造痛苦啊!

  

  此外,我們可以思維:煩惱是怎麼生起來的?所謂的怨敵對我們生起嗔恨心,以害心傷害我們的時候,這些嗔恨心、害心也都是因緣和合而生的。這講的是空性的道理。因緣和合而生,實際沒有生,它就是這樣的一個空性的法。一切都是顯而無自性,一切都是如幻如夢般。如果你站在緣起性空的真理上去思維,那就更不會生起嗔恨心了。

  

  若大家想修安忍,就要明白這些真理。你要了知這些事實真相,要有這種正知正見,內心要充滿智慧,才可以修安忍,才可以做到安忍,之前難啊!遇到對境時,心能不動嗎?能不嗔恨嗎?“怎麼這個態度啊?怎麼這樣對待我啊?怎麼這樣欺騙我、傷害我啊?”總是這樣怨天尤人,自尋煩惱,自找痛苦,這就是輪回,這就是凡夫啊!

  

  寅二(遮破自主之作害者)分二:一、共破神我與主物;二、別破常我。

  

  卯一、共破神我與主物:

  

  縱許有主物,施設所謂我,  

  主我不故思,將生而生起,  

  不生故無果。

  

  昨天我們講了,這些所謂的敵人以及他們對我們的害心都是不由自主而生、無意而生,都是因緣和合而顯現的。

  

  但是數論派、勝論派等這些外道則有不同的觀點。數論外道承許主物,勝論外道承許神我。根據他們的觀點,在世俗谛的角度,他們也承許都是無常的,變化的,依賴于它法的,不是獨自存在的;但是無論是主物、神我都是勝義谛,是恒常不變的,都是不依賴于它法而獨立存在的。之所以安立主物或神我,因爲他們認爲一切清淨與不清淨,好或者不好的顯現、緣法,都是由它們來造作,因它們而産生。

  

  根據這些外道的觀點,敵人、嗔恨心等都是由主物、神我特意造作、産生的,都是自主的。現在怎樣遮破或推翻這些觀點呢?主要是以他們自己的說法前後矛盾而遮破。他們所安立的主物、神我都是恒常不變的,是不依賴于他法而獨立存在的。

  

  首先,主物或神我不能造作、産生果法。

  

  第一,既然它是恒常不變的,不能有變化,那麼或者它永遠産生這些果,或者它永遠不能産生這些果。但是,實際上這些果法時有時無,有時候産生,有時候不産生。若是果法有這樣的變化,它就有變化了,就不是恒常的,這和他們自己的觀點相違,所以是不能承許的。因此,它不能造作這些法,不能産生這些果。

  

  第二,若它是不依賴于他法而獨立存在的話,也沒法造作和産生這些果法。它不依賴于他法的話,則這些果法或者是永遠存在,或者是永遠不存在。若它是不依賴于他法的話,由它産生果也是不要依靠他法的,那麼只要有它的存在,它所産生的一切法應該都存在。然而,這都是不符合實際的。事實上,我們有時候快樂,有時候痛苦;有時候他是你的親人,有時候他又變成了你的敵人;有的法有時候存在,有時候不存在……以上種種情形說明:一切法有種種顯現,各不相同,因此無法由這樣的主物或神我産生。

  

  可見,這些外道承許主物或神我是“恒常不變”、“不依賴于他法而獨立存在”,若是這樣,它們就不能造作,也不能産生果法。

  

  其次,主物或神我的存在也是不合理的。

  

  第一,若它們是恒常不變的,就不可能通過因緣而生。因爲若是通過因緣而生,就要先有因緣的聚合,然後才能産生這個果,這樣就出現了“先沒有而後有”的過程,而一個恒常不變的法是不能有這個過程的,所以這是不可能的。若是它沒有依靠因緣的話,就沒有産生了。若它沒有産生,它就是不存在的,如同石女的兒子一樣。石女是不能生子的,所以世上不可能有石女的兒子。既然神我或主物自己不可能産生,那麼由它産生這些果也是不可能的,是不合理的。若是沒有通過因緣而生也可以說存在的話,那一切都可以承許爲存在了,兔角、石女的兒子也應該存在,可見這是不合理的。若你仍然堅持認爲“神我或主物應該是存在的”,那麼你有什麼依據來證明啊?僅僅是這樣承許而已,根本就沒有依據。若是沒有依據,而只這樣承許,就可以存在的話,那麼任意想與任意說的任何事物也應該都存在了。

  

  第二,根據他們的觀點,主物或神我是不依賴于它法而獨立存在的;否則它若是依賴他法的話,就是不自在的,那就不是勝義谛了。既然主物或神我是不依賴于他法的,那麼它又怎麼能産生呢?它不産生的話,怎麼可以說是存在的呢?

  

  可見,他們承許主物或神我都是存在的,這是不合理的。既然它們自己沒有産生,也就不可能由它們來産生果法。

  

  數論派外道承許主物存在,並由它來造作一切;勝論派外道則承許“神我”存在,由它來創造一切。他們認爲,敵人、嗔恨心等這一切法都是由主物或神我來造作的。此外,有些外道也認爲,無論是快樂,還是痛苦,都是神創造或賜予的。這些觀點都是不合理的。這些果法還是不由自主的、無意當中,以因緣和合而産生的。

  

  卯二(別破常我)分二:一、破享用者;二、破能生果。

  

  辰一、破享用者:

  

  常我欲享果,于境則恒散,  

  彼執亦不息。

  

  這是單獨遮破“神我”。數論派也承許“神我”,數論派認爲由主物造作創造一切緣法,然後由神我來享受這些。主物只能造作,沒有別的作用;而神我則感受、享受這些。

  

  當這個“神我”去感受由主物給它造作的這些法的時候,能取是神我,所取是造物主所造作的這些緣法(造物主和主物在這裏是一個意思)。

  

  數論派認爲:“神我”是恒常不變的,是不依賴于他法而獨立存在的。所謂的“自在”,就是指不依賴于他法、獨自存在的。

  

  第一,既然能取的神我是恒常不變的,那麼當它去享受、感受這些對境的時候,對境也應該永遠是一個,不能有多個;而且對境不能有變化,否則若是有各種對境,它也應該在變,不可能不變。因爲所取和能取應該是相應的,有多少種所取就應該有多少種能取,所取有變化的時候,能取也要有變化。比如,當神我去感受敵人的時候,能取的感受只有一個對境,若是敵人就應該永遠是敵人,不能有別的所取,也不能有別的對境。若是有別的所取、別的對境,能取就應該有變化。但是,實際上它所感受的對境有各種各樣,包括親人與敵人,快樂與痛苦,好與壞,清淨與不清淨等等。可見,如果神我不變,這不符合實際;如果神我有變化,卻又違背了他們自己的宗規,這就不合理了。

  

  第二,如果神我是不依賴于他法而獨立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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