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是不是断呢?“断”是灭的意思。如果是真实的法,可以安立他灭了,但现在得不到任何实法,你说是什么东西灭了?能说龟毛灭了、石女的儿子死了吗?所以这是本来没有生,也没有灭。
以上解释了水月。由于水月是因缘所起,所以确实是无自性,远离了一、异、来、去、有、无、生、灭等的一切边。不可能承许它是什么,也不必要有什么承许。其实,万法都在演说空性。水月是其中的一例,要举一反三,观察到一切事物都是“水月”。所有因缘生的法,都跟水月一模一样。
此处分三段观察:第一段,最初是怎么现的;第二段,末后是怎么灭的;第三段,中间是怎么住的。由这三段可以观察到,前面没有来,后面没有去,中间没有住。依仗因缘和合,忽尔显现了一个假相。“忽尔而现”这个词很关键,这里并没有一个事物雄赳赳、气昂昂地走过来。因缘一合,忽尔就现了;因缘灭尽,又无影无踪地消失,找不到去处。
要注意,不审察的时候就说消失了。所谓的“消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影有踪地消失,另一种是无影无踪地消失。比如,有个人从我家门口走出,我一直目送他远去,直到街道的尽头,从我的视野中消失。这是有踪迹、有去向的,有一条从此到彼走过的轨迹。另一种“消失”并非如此,无影无踪,找不到离去的轨迹。真实来说,“灭”这个字是无法安立的。但为了随顺世俗,世间人们都这样说,也就同样说:那个法灭了。其实灭是安立不上的。所以,后来的消失就像幻化的象马一样,无影无踪地消失。
观察中间的一段,会发现一直在显现。这不是有个东西很坚固地存在了三分钟、五分钟,只是心前刹那刹那的显现非常相似,第六意识无法分辨,以无, 明错认为它存在了一段时间。其实,正现的时候,一丝毫的自性都找不到。以因缘生的缘故,一切缘起法本来就无生、无灭、无住。
幻化象马的比喻,大多数人都没见过,可以换成电影的比喻。比如看电影,一块银幕摆在那儿,放映机开始将很多道光线投射在上面,不断地变化。现在银幕上忽然现出一朵花,要观察到:这是忽然显现的,并不是有人拿了一朵花放在那张布上,而是因缘一合就出来了,所以这朵花没有来处。有人说:不是从放出的光线里来的吗?真的是这样吗?每一根光线里有这朵花吗?如果每一根光线里没有它,合起来有它吗?这样观察就知道此前并没有这朵花。
这些观察方法都很有意味。首先通过这些很好懂的比喻去想,再观察自己,观察这个世界,无不如此。这是先前没有,忽然一刹那现出来的,哪里有什么来呢?对于只是一个刹那的现相能安立来和去吗?当然不能。中间,这一朵花在银幕上持续显现了三分钟,其实也只是一束一束的光刹那刹那不断地合成花的影像。观察时,花找不到,连花的一个微尘也找不到。在银幕的上面、下面、里面、外面以及光束里到处寻找,一丝一毫的花都得不到。这朵花现的时候,感觉似乎它安住在那里,其实根本没有所谓的安住,所以说本来无住。最后,换了画面时,也是无影无踪地消失,“灭”是根本安立不上的。
到这里,我们应当重新审察这个世间一切的显现。我们原先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一切是真实成立的,实际上这有问题。从现在起一定要以正理认真观察万法的实相。
比如春天来了,花开草长,其实一样是幻化的相,是忽尔显现的。冬天哪里有花呢?看来这花是忽尔现起的,并不是从某处走来。等到时节一过,花也就无影无踪地消失,你说它到哪里去了?
万事万物都是幻化。如果仔细观察而思维,一切缘起法都无实有。凡是因缘起的法都无实有,和幻化没有一点差别。
《入智者门》中说:“观察一切所知法的大缘起因,即是抉择诸法自性无生,是由因缘集聚后假立而产生,无因则必定不生。而这显现的万法也是当体空寂、毫无自性,因缘所生法本来如影像,远离常、断、来、去、生、灭、一、异自性的诸边戏论之故。”
大缘起因观察的对象是一切所知法。它抉择诸法自性不生,即没有真实的生,“生”只是一种世俗的说法。其实,无论如何观察,都得不到任何生的相状,所以根本无法安立自性的生。但在名言中,诸法是由因缘集聚后假立而生,无因并不会产生,所以有假立的缘起生。既不是自生,也不是他生,不是共生,不是无因生,最后就落在缘起生上。
而显现的万法也是当体空寂,毫无自性。以无自性的缘故,远离常、断、来、去、生、灭、一、异、自、他等诸边的戏论,所以说,一切因缘所生法都如同影像。
三、以缘起因推断万法无自性
以下根据《中论》中的正理阐述大缘起因:
总的要把握两点:(一)万法都是因缘所生,无有一法不观待因缘;(二)万法是缘起故,毫无自性。
(一)一切有为、无为法的自性,都是观待因缘,或者依他而假立,无有一法不观待因缘:
有为法,是指一切由因缘造作的法。“为”是作的意思,因此有为法也叫所作法。什么叫无为法?即非有为法。
为什么说有为、无为法都是缘起呢?因为有为法是观待因缘而有,无为法是观待有为法而假立,所以都是观待因缘而起。
论云:“非缘起之法,始终皆无有。”一切有为法都是依仗因缘而生,非缘起之法是绝对无有的,如同空中的鲜花般。
无论何种有为法,都是依仗因缘而生起的,不需观待因缘的法绝对没有。就像空中的鲜花,不可能存在。
又云:“未曾有不依,而名为无法。”从无不依“有法”而称为“无法”的法,任何“无法”都须观待“有法”而立,这是说:分别心前安立的无为法,决定是观待有为法而假立。
从来没有不依赖“有法”而单独成立的“无法”。因缘造作的法叫做有为法。否认有为法,非有为法,叫做无为法。一定要先依于有为法,才有对有为法的否认,才能安立无为法。
比如说,王老师去世了,首先要有王老师,才能说王老师去世。“王老师的去世”是观待“王老师的存在”而说的。所以,分别心前安立的无为法,决定是观待有为法而假立的,否则我们的心识就活动不了。相对的有为、无为二边都超越了,叫做大无为法。
又云:“涅槃名无为,有无是有为。”涅槃是大无为法,不属于意识的境界,它超越了相对安立的有为法和无为法的范畴。分别心安立的有为法、无为法,都是观待而安立的。
“涅槃名无为”,加一个“大”字,涅槃是指大无为。为表示区别,不论是有或无,通通是有为,因为:有为法是观待因缘而生,而分别心所计的无为法是否认有为法而安立。
涅槃是大无为法,不属于意识的范畴。凡夫分别心所缘、口中所说等的一切,只是身口意的境界。大无为超越了相对安立的有为法和无为法的范畴,它是绝待的,超出一切相对的二边的范畴。所以,有和无都是观待而假立的缘故,都是缘起法。
(二)若以自性成立,还需观待因缘,则成自许相违。
“自性成立”和“观待因缘”互相违背,即:一个法若自性成立,则决定不需观待因缘;而一个法需观待因缘,也决不是自性成立,因此说“若法是缘生,彼则无自性”。
比如,米饭是依仗米、水等因缘而生,没有丝毫独立的自性;反之,如果米饭有独立的自性,就不必观待因缘,而以它的自性就会出现。所以,“有自性”和“观待因缘”彼此矛盾。
又如,当身体和镜子和合时,就显现出镜子里的影像。影像观待身体和镜子而显现,并不是以它自己就成立出来,因此身体一旦离开,影像当即消失,可见影像没有自性。所以说:若依因缘起,决定无自性。
论云:“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性若是作者[4],云何有此义?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
如果因缘所生法有其自性,这是不成立的。因为:“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一个有自性的法从众缘和合中现出,那它就是因缘造作出的法;“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如果自性是他法所作,怎么会有自性的涵义呢?“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自性叫做无作,这是本自成就的体性,而不是观待其他法而作成。所以“有自性”和“观待因缘而生起”彼此相违。
在须观待因缘的万法中,绝无一法具有自性,因为:若自性是从众缘中产生,则成为由他法所作的法;若自性是他法所作的法,如何成立为自性呢?所谓有自性,即非他法所作或不观待他缘而自成。
在必须观待因缘才显现的万法当中,绝对没有一个法有自性。假如自性是从众缘中产生,那就成了由他法作成,这样“自性”就成了所作的法。然而所作和自性相违。“自性”是指不必观待其他因缘,有自己独立的体性。这样应当一直保持它的体性,而不会消失。
因此说自性“不待异法成”,即不必观待他法而独自成立,才名之为自性。然而万法都是观待因缘而生,故都无自性。此即“由缘起故,无有自性”的道理。
世间任何一个法都是观待因缘而产生的。比如房间里的任何一件家具、电器、用品,乃至自己这个人,都是由因缘和合而生。比如一扇门,决定不是自己成立为一扇门,而是由一粒种子长成树木,再由工人砍伐而成为木材,又经过木匠加工而成这扇门,所以这是众多因缘和合而幻现的,并没有自性。
又如医院妇产科里诞生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也决定无自性,因为是十二缘起制造了他,不是他自己成立为这个孩子。正因为这个孩子的五蕴是缘生之法,所以无自性。也就是说,他这一生的五蕴显现只是因缘生起的一幕又一幕的幻相,这上面不仅没有人我,连一个刹那和一个微尘的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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