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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第02课▪P4

  ..续本文上一页以忍受。我们厌倦的时候,就想一想以前大德求法的经历,想一想我们转生为人,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最殊胜的法义,那么就不能厌倦,通过这样思维来压制住自己的厌倦心。这以上是六种垢染。

  第三大类是讲到了“五不持”,“五不持”也是要断掉的。

  第一个是“持文不持义”。“持文不持义”就是有些人把注意力放在文句上面,看这个文句美不美,修饰的词语用得怎么样,把注意力放在这上面。有些人就是掉在持文不持义的过失中的缘故,就经常观察这些大德所造的论典、大德的讲法,文句优不优美啊,文法上有没有什么错误啊,哪个地方的标点符号打错了,出现这些问题,他就觉得这不是一个殊胜的论典,他就根本不去看意义。太过于注重文字的人,对于本身的意义就会忽略,实际上通过文字学习主要是为了趋入意义,文字是表达意义的一种符号,是一种特殊的符号。文字美固然好,但关键在于它的意义。如果太过于注重表面的文字,就会忽略意义本身的含义,这种过失要断掉。

  第二个就是“持义不持文”。持义不持文是说有些人这样想:意义才重要,文字一点都不重要,和前面那个完全颠倒过来。当然注重意义是好的,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作为凡夫人,我们趋入意义的方便是什么?就是文字。比如说我们要趋入三宝的意义,如果没有三宝这个名称,看到佛、法、僧这三个文字的时候,自然而然就知道佛表达什么,法表达什么,僧表达什么,通过文字可以趋入到意义。过度地说意义重要,文字不重要,这样对一般人来讲也不现实。我们从这地方就知道了,文和义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我们要依靠文字,但是不能停留在文字本身,而是应该依靠文字趋入意义,这就是二者之间的关系,了知到这两方面,我们就会比较容易的处理文和义之间的关系了。

  第三个就是讲“上下错谬而持”。“上下错谬而持”就是将佛经论典当中上面的意思,放到下面去理解,下面的意义,放到上面去理解。像这样就是上下错谬而持了,就没办法了知佛经论典当中的本意,因为次第已经错乱了,次第错乱之后,没办法了知佛那种持续表达的本意。所以说在了知的时候,上和下不能够错谬。

  第四个就是讲到“颠倒而持”。“颠倒而持”上师在注释当中也讲到,本来佛法是能够帮助我们获得解脱的,但是我们反而认为佛法能够帮助我们圆满世间的意义、圆满世间道,而不是出世间道。世间和出世间本来是不相同的,但是我们把本来是出世间的佛法理解成世间的佛法,理解为圆满世间道的这种说法,这就是一种错误。

  还有一种比较明显的错误,就是把佛法当中“四依四不依”[2]颠倒而持。比如说“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句”,都有这样一种依或不依,但是如果颠倒为“依人不依法”,那就错了;“依句不依义”也就错了,这是一种颠倒而持。颠倒而持之后就没办法真正趋入最甚深的含义当中,这方面就是颠倒而持,也是要断掉的。

  第五个是“不能领会”。对于佛法当中所讲到的这些意趣、秘密、了义不了义,不能够领会。不能领会的缘故,比如说,有些是讲不了义,却把不了义的执为了义,把了义执为不了义。佛陀讲这句话有某种密意,但是不了知这种密意直接去实行,那就会错。比如说举个例子,佛法当中有一句话叫做:“父母当杀,杀了父母才能够获得解脱,不杀父母不能获得解脱。”如果你不能够领会其中的密意,直接去杀父母,就会造五无间罪。但是佛教中这句话的本意是什么?密意是什么呢?这里“父母”的意思就是十二缘起3当中的“爱、取”,这是个无明烦恼,无明烦恼就是我们的父母,就是轮回的父母,就是“爱、取”,因为通过“爱、取”产生“有”,通过“有”而产生“老死”。实际上,佛经当中所讲的这个“父母当杀”,就是讲必须要把这个“爱”和“取”灭掉,灭掉了“爱、取”才能获解脱。佛陀为什么要这样讲呢,他有一定的必要。因为当年佛讲法都是通过很简单的语句来传法,所以有些外道,觉得佛教太简单了,没有吠陀、婆罗门教典这么深奥的意义。本来佛陀是为了利益众生,所以他的词句没有用很甚深的修饰,使用很直白的语言来讲解,有些外道就觉得佛法很简单,没有什么深入的内容。佛陀在有些地方为了打破他们的傲慢,就故意说了这些话,让他们觉得难以理解:为什么父母当杀

  为什么杀了父母才能解脱,这不但在佛法当中这是五无间罪,实际上在外道、婆罗门教当中也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业。通过这个方面他就知道:哦,实际上佛法并不是那么简单,意义上面是很深的,在这个方面是有某种必要。

  除了前面所讲的例子之外,佛经当中还有很多类似的例子。在《大乘经庄严论》中有专门讲“四种密意、四种意趣”这方面的论文,我们也可以去看一看。我们要领会佛教中密意的说法是什么,哪些是了义的,哪些是不了义的。比如说:佛教中有些地方讲五蕴存在,有些地方讲五蕴不存在;有的地方讲“我”是有的,有的地方讲“我”是没有的,这样我们就分不清楚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到底怎么样理解,其实这里面要区分开了义和不了义。从表面角度讲,“我”是有的,或者说五蕴是有的,都是属于不了义的讲法,在世俗层面上可以说有,但是在究竟的角度来讲,五蕴不存在,“我”也不存在。我们要了知了义和不了义之后,才能够领会佛教当中所讲的意义,如果不领会就会完全错误,这是必须深入细致的了知之后才能够知道的。以上就是闻法要断除的三大类行为。

  还有我们要依止“华严四想”,“华严四想”主要是我们在听法的时候,第一个要把佛陀或者上师当成医王想,上师是医生;法是药,正法当成妙药想;自己当成病人想,虽然自己有可能这一生当中身体健康没病,但是从佛法角度来讲,内心当中有贪嗔痴,有了这些烦恼,就算是病人,而且我们是严重的病人,我们自己要作病人想;我听法、修法是作为服药想。就好像我的病要痊愈,我必须要服药,所以我依止上师,听闻正法,听闻正法之后去修行作为服药想,如果服了这个药,病就会痊愈。

  在听法的时候,就应该具足这些发心,应该具足这些合理的行为。有了这些正确的发心和行为,我们在听闻佛法的时候才能够得到这些殊胜的受用。上师也说了,这些闻法规律不可能每天讲。所以我们在最初学习的时候,就应该深入地了知哪些是应该有的行为,哪些是不应该有的行为,哪些是应该有的发心,哪些是不应该有的发心。了知这些情况之后,在每一次听法之前,就要通过这样的方式去听闻正法,以正确的听闻方式才能够真正得到闻法的功德,一个标准的听法者就应该具有这样一种发心和行为。我们把这些意义做了一些简单的归摄,第二堂课辅导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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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即《菩提道次第广论》,宗喀巴大师著。

  2《大方等大集经》卷29:菩萨摩诃萨有四依法亦不可尽。何等为四?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依法不依人。

  3又作十二有支、十二因缘。指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十二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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