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打骂杀都应完全接受,为什么呢?因为菩萨对身体没有任何的耽著,在某种因缘条件之下,他可以让众生打骂杀害,这个毫无疑问。如果这样的方式对众生最有利益,他就会以此来利益众生;但如果这个方式对众生并没有利益,他可能就不会这样做。所以判断是否是菩萨的标准,并不是杀他而他不还手,不能够通过外在的行为作为判断的依据。菩萨肯定有这样的境界,但是有时候,他如果被杀害,则会中断对其他很多众生的利益,因缘时机还不成熟是不能这样做的。菩萨是否做一件事情,都会考量如何最大程度地利益众生,所以即使到达这样的境界,具备这样的能力,但是是否一切场合他都会这样做呢,需要观待时机是否成熟。
这个颂词的意义对我们凡夫人而言境界很高,但是我们不能认为境界太高了和自己无关。虽然我们做不到“一任彼欢喜,恒常打骂杀”,但至少能够有效地遏止住自己的嗔恚心。凡夫人有惯性的思维,如果别人打我,我就要打他;骂我,我就要骂他;杀我或我的亲人,就要杀人偿命,今生杀不了你,发愿后世也要报仇。所以凡夫人的思维没有一点忍耐心,完全随自己的习气处理问题。现在我们学习了这个颂词,虽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么高的标准,但是至少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能够合理思维,不会像最初完全未调心之时,产生强烈的报复心态。按照自身不同境界来观待这个颂词,也会得到很大的启发,如果学习佛法多年修行有素,完全不起嗔心的境界也可以达到。
我们完全把身体布施给众生,有时候是表现为安忍打骂杀,但更多的情况则是像上师那样,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利益众生上,没有为自己的事利用身体,相当于已经把身体布施给了众生,这也是一种完全的布施。我们修行的时候时常有一些私心杂念,用自己的身体做一些自己的事情。但菩萨相续中充满了慈悲心、菩提心,用自己的身体恒常性地利益众生,这也是布施身体的一种方式。所以这里表达的境界主要是菩萨完全无条件、不求回报,也不为自己的异熟果报,众生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他都是一心一意地利益众生,这个心非常的清净,非常的伟大。有时候,我们做微少布施都会想方设法让别人知道,但菩萨只要能利益众生,别人是否知道他并不在乎。所以我们要将自己的心逐渐调整到这样无条件布施的状态中,这是很关键的。
纵人戏我身,侵侮并讥讽,
吾身既已施,云何复珍惜?
纵然有人戏弄我,乃至侵犯我、侮辱我、欺负我,我的身体既然已经布施给众生了,为什么现在又开始珍惜自己的身体了呢?这是不应该的。
世间人如果没学菩萨道,遇到别人戏弄自己,骑在自己身上,经常欺负自己等情况,有能力的人会反抗,没有能力的人会记恨在心,受到别人的挖苦也会反唇相讥感觉很快意。凡夫人认为他人不能对自己侮辱伤害,表现出对身体的强烈执著。菩萨的思维方式完全不同,他要放弃的就是对身体的执著,为了利益众生而布施身体,身体就不再属于自己而属于众生了,众生想要戏弄,也是戏弄众生的身体;要侮辱,也是侮辱众生的身体;要讥讽,也是讥讽众生的身体,按理来讲已经和自己没有关系了。比如,把一个钟布施给张三之后就不再属于我,张三要把这个钟卖掉或者收藏,砸坏还是诅咒,我有什么可珍惜的呢?别人对这个钟如何侮辱已经与我无关。有人会想,如果是一个钟布施出去,我眼不见心不烦,他折磨钟还是赞叹钟是他的事,好像可以忍受,但身体不一样,身体和我的心是连在一起的,骂我打我,我的心都能了知,似乎很难忍受。但实际上这也是习惯的问题,本来心和身并不是真正的一体,只是我们习惯于把身体执著为心,心执著为身体,好象二者是一体的。如果长期修习,把身体布施给众生,会真正达到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众生的境界,所以任其打骂都可以忍受。我们如果没有长时间的去习惯菩萨行的修法,就会觉得非常难,几乎无法做到。但这里强调的是串习,最终也能达到不再执著身体的境界。
当然我们再再地强调,这个境界非常高,原因是什么呢?刚学菩萨道的人有一种冲动,想要布施身体、把自己手砍下来布施,乃至捐献内脏、眼睛,但这种行为我们并不赞成,因为热血沸腾做的事情,很多时候是缺乏考虑的,如果认为菩萨行要求这样做,自己也一定要这样做,根本不考虑自己是什么样的境界,也不考虑做完之后会不会后悔,结果冷静下来才发现自己的肾脏少了一个,手又缺了一只,觉得非常不值得产生了后悔心,按照佛法的观点,后悔心是毁坏善根的四种因之一,可以说事情就白做了,没有得到善根,而且自己受到了伤害,还有可能因为这个因缘对法退失信心,可谓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也需要遮止另一种心态——认为菩萨行境界太高,自己是永远做不到的,一开始就放弃了,这两个极端都要避免。所以这样布施的标准很高,并不要求所有人一开始都能做到,但是我们可以一点一点地去实践,到一定阶段就能达到菩萨的境界。在《入中论》等经论当中,月称论师等圣者也向我们保证,到达能够布施身体的境界,如是布施是不会有丝毫痛苦的。虽然我们现在布施会有痛苦,打骂杀会有感受,但是当我们修行到某种程度的时候,可以完全把身体无有悭吝的布施,并且身体不会痛苦,心也不会有痛苦的感受,那时再布施身体就顺理成章,自然就会去做。现在我们通过学习,把颂词的意义结合自己当下的境界,调整自己的心使其慢慢适应,这是颂词的含义之一。
一切无害业,令身尽顺受。
对众生没有暂时或究竟伤害的一切业,不管是打我、骂我,我的身体都可以随顺,都可以忍受。但不要使用我的身体去杀生、偷盗等,做非法的事。除此之外,对众生没有伤害的所有业,身体都可以承受。
有人会想,众生对发了菩提心的菩萨打骂乃至杀害,如前面第一品中所说,会有很大的罪业,怎么可以说只要不造杀生偷盗的业都可以随顺呢?此处可以这样分析:菩萨在利大于弊的前提下,为提升自己的修行境界,超越自己的执著,并且众生伤害他的事实不可避免的时候,他会承担这个伤害。通过布施自己的头、身体,或者安忍别人的打骂杀,能让自己的修行上升一个台阶。另一种情况,通过这样的方式,在前世的因缘成熟,无法回避的时候,众生伤害他,他会发愿通过这种方式和众生结缘,并成为未来度化他的因缘。菩萨会衡量,虽然会有伤害,但总体来讲是利大于弊的。所以,菩萨从不会做真正伤害众生的事情,即便是当下好像伤害了众生,但究竟来讲都会通过这个因缘去帮助众生,或者成为对方安乐的因缘,或者成为自己修行的助缘。除此之外,不可能不管对自他是否有利,随随便便就随顺众生,因此杀生等恶业是不会去做的,随顺也有一定的方式和界限。
本课就到这里。
《《入菩萨行论》第31课》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