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记▪P36

  ..续本文上一页地方讲得离相。相来了以后,当然我们应该考虚的问题还是用我们的智慧来观察。还是要做,不是不做。不是我稀里糊涂地让他去。但是处理的时候,这里还是用功的地方。应无所住而生清净之心。这样的话才得受用。不然的话,一天到晚被这个无明,烦恼,公事、私事究缠不清,人生还有什么意义?一天到晚是跑得很辛苦,没有什么意义。我们学佛就是自我解脱,自强不息,不是一般随随便便的世间的,但是我跟世间并不反对,……不取不舍,心、佛、众生平等,众生都有真如佛性要尊重他,但是……。了脱生死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学佛法也不是小的因缘,它是大事因缘。但是世间的人,没有福报享受不到,烦恼拖着他,家人拖着他,他没有办法,没有机会,没有时间来学习这部伟大的经。

  上半部到十六分这个位置,讲得都是起妙用,扫除一切相。起用。下半部显本体,相扫掉以后,本体不是出来了吗?不住于相了,下面就是如如不动了。下半部很多体现本体的地方。什么地方它是体现般若本体呢?譬如讲,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来者即诸法如义。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如来本体就是无实无虚,他说得都是本体。他并不扫掉,不扫相,跟以前不同。话就不同了。还有,无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得到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有法。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也不是一个法。能得所得都不是法。什么都没有,但是又不断灭。各位,这地方是关键的地方。又是不断灭,又是一法不可得,究竟什么东西?当然这道理讲不出来。要修,修到后来以后,它自然出来了。了了分明了,一念不生,寂然不动啦。所以……讲,“一切不留,无可记念。”一切不要留它,没有什么好记念的。妄想息下来,本体自然出来了。这个里面还有很多。譬如,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一切法皆是佛法。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若人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法不说断灭相。如来者无所从来,也无所从去。是名如来。不住于相,如如不动。很多,

  各位可以从经上去看。各位可以去看,上半部都是讲得非相,非相就是起妙用。观照,你观照以后知道了。下面,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以后,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了。全部经前后上下贯通的。我们这样子来领会它。还有《金刚经》里面许多话前后是贯通的。讲法是不同,道理是贯通的。一切法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观我也常常讲很妙,可以从观妄心下手,观心可以分两个方面,一个是观妄,一个是观真。观妄就是观一切法如梦幻泡影。有为法就是我们的妄想,观妄心下手。有许多时候从观真心下手也可以的。有人讲,你还没有修怎么观真心呀?如理作义,从道理上观真心。修止观有这两个方面。来从哪里来,去到哪里去,从真如本体来观照这个妄心。则慢慢妄心息下来,再用般若智慧来扫掉如理作义。天台宗有两种观。实际上,……但是呢如梦幻泡影。从妄心下手,从一切有为法下手,观一切有为法,一切妄心,一切虚妄的境界,都是虚幻。不取不舍,你不取不舍了,妄心息下来了,你就是本体。不取不舍是个好办法。所以大乘佛教里面,佛教大手印讲的就是真如实相,名字叫大手印。它这个法,后来,最高境界“恒河大手印” ……,它把“不取、不舍”做为最高的、最好的妙诀。为什么呢?你不去取它,妄心不起,你不去舍它,它就没有。到那个时候,本来面目自然现前。你不要取它,不要舍它。本来就是烦恼,你去舍它又是烦恼,烦恼上又是烦恼,降服不了,缠绕不清。所以要不取不舍。《金刚经》上讲,若见诸相非相就是应无所住,即见如来就是而生其心。即见如来就是而生其心,生清净心出来了。话是两样,意义是贯通的。凡所有相皆是虚妄。凡所有相,就是一切有为法。一切有为法都是有相的,皆是虚妄就是梦幻泡影。不住于相,无实;如如不动,无虚。到如如不动的时候,不动不摇。我们要领会贯通来看。都是圆融无碍的。总的来讲,这部经是真指心妙,触及实相。讲的都是最上乘道理。圆顿圆融。

  有许多人以为般若境界就是讲空。有一个很奇怪的事情,这部经里面没有空。它讲空地方有讲虚空,东方虚空可思量不?南西北方虚空可思量不?上下虚空可思量不?讲虚空的空,其他地方没有讲空的了。这部经不光是讲空的,它是讲空、假、中三观圆融的境界,并不是光是讲空。……。无实无虚,诸法平等无有高下……。它是圆教,它是顿教……不是经过多少时间,多少时间,……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说明:本录音文字版尽量保持徐老的乡音原貌,读者最好作为配合听《徐恒志老人弘法音像集—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记》录音时的参考,由于方言关系和录音有模糊之处,文字错漏难免,请谨慎理解,文中虚线为录音中断处,特此说明。】

  

二、《金刚经》要义

   徐恒志老人开示

  1.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2.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3.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法执),亦无非法相(空执)。

  4.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5.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6.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言语道断心行处灭,法空、空空。)

  7.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8.一切法皆是佛法。(一切法不离自性故。青青翠竹即是真如,郁郁黄花无非般若。)

  9.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真如之法)

  10.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法执,有为法。空执,无为法。)

  11.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

  12.实无有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13.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

  14.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15.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

  16.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无住无相)

  17.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18.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19.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20.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21.若复有人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此菩萨胜前菩萨所得功德。

  22.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23.乃至无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24.如来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是中无实无虚。

  25.如来者,即诸法如义。(在诸法中,法性不变,如如不动。)

  26.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刘志强老师提供徐老手稿整理)

  

  

三、《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眉注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徐恒志 注

   弟子许洪亮辑录

  说明:经中括号内黑体字为徐老眉注,下划线为徐老所划。

  释名——法喻为名。

  显体——实相为体。

  明宗——慧照无住。

  力用——破我灭罪。

  教相——至极圆顿教。

  [金刚,坚(体)利(用),明(相)。

  “般若”五种不翻之一。1、秘密不翻;2、含多义不翻(如薄伽梵、大义);3、此方无(如阎浮树);4、顺古不翻,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5、生善不翻(“般若”常存梵音)。鸠摩罗什大师,译为“童寿”,幼年有寿者之德,十二岁大彻大悟。

  经,修多罗,译为“契经”,贯摄常法经。姚秦,晋朝后符秦(前秦),别于符坚之秦朝,曰姚秦(后秦)。姚兴。]

  

法会因由分第一

  [梁武帝之子昭明太子所分] [证信序——六成就,信、闻、时、主、处、众。]

  如[不变(信)]是[无非(闻)]我闻,一时[时],佛[主]在舍卫国[舍卫国,波斯匿王京都,译为丰德和闻物。]祗树给孤独园[处][舍卫国祗陀太子树、须达多长者园,此园作佛讲经处。],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众]。[“怖魔”、“乞士”、“破恶”,“大比丘”即是回小向大的比丘。“众”即“和合众”,身、口、意、戒、见、利名事和,六和僧。]尔时,世尊食时,著衣[五衣,作务衣。七衣,入众衣。大衣,僧伽梨,讲经,乞食穿。]持钵,入舍卫大城[舍卫国京都]《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记》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 继续阅读 ▪ 静坐入门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