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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P36

  ..續本文上一頁地方講得離相。相來了以後,當然我們應該考虛的問題還是用我們的智慧來觀察。還是要做,不是不做。不是我稀裏糊塗地讓他去。但是處理的時候,這裏還是用功的地方。應無所住而生清淨之心。這樣的話才得受用。不然的話,一天到晚被這個無明,煩惱,公事、私事究纏不清,人生還有什麼意義?一天到晚是跑得很辛苦,沒有什麼意義。我們學佛就是自我解脫,自強不息,不是一般隨隨便便的世間的,但是我跟世間並不反對,……不取不舍,心、佛、衆生平等,衆生都有真如佛性要尊重他,但是……。了脫生死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學佛法也不是小的因緣,它是大事因緣。但是世間的人,沒有福報享受不到,煩惱拖著他,家人拖著他,他沒有辦法,沒有機會,沒有時間來學習這部偉大的經。

  上半部到十六分這個位置,講得都是起妙用,掃除一切相。起用。下半部顯本體,相掃掉以後,本體不是出來了嗎?不住于相了,下面就是如如不動了。下半部很多體現本體的地方。什麼地方它是體現般若本體呢?譬如講,無有法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如來者即諸法如義。如來所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于是中無實無虛。如來本體就是無實無虛,他說得都是本體。他並不掃掉,不掃相,跟以前不同。話就不同了。還有,無有法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得到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無有法。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也不是一個法。能得所得都不是法。什麼都沒有,但是又不斷滅。各位,這地方是關鍵的地方。又是不斷滅,又是一法不可得,究竟什麼東西?當然這道理講不出來。要修,修到後來以後,它自然出來了。了了分明了,一念不生,寂然不動啦。所以……講,“一切不留,無可記念。”一切不要留它,沒有什麼好記念的。妄想息下來,本體自然出來了。這個裏面還有很多。譬如,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一切法皆是佛法。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若人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于法不說斷滅相。如來者無所從來,也無所從去。是名如來。不住于相,如如不動。很多,

  各位可以從經上去看。各位可以去看,上半部都是講得非相,非相就是起妙用。觀照,你觀照以後知道了。下面,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以後,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了。全部經前後上下貫通的。我們這樣子來領會它。還有《金剛經》裏面許多話前後是貫通的。講法是不同,道理是貫通的。一切法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這觀我也常常講很妙,可以從觀妄心下手,觀心可以分兩個方面,一個是觀妄,一個是觀真。觀妄就是觀一切法如夢幻泡影。有爲法就是我們的妄想,觀妄心下手。有許多時候從觀真心下手也可以的。有人講,你還沒有修怎麼觀真心呀?如理作義,從道理上觀真心。修止觀有這兩個方面。來從哪裏來,去到哪裏去,從真如本體來觀照這個妄心。則慢慢妄心息下來,再用般若智慧來掃掉如理作義。天臺宗有兩種觀。實際上,……但是呢如夢幻泡影。從妄心下手,從一切有爲法下手,觀一切有爲法,一切妄心,一切虛妄的境界,都是虛幻。不取不舍,你不取不舍了,妄心息下來了,你就是本體。不取不舍是個好辦法。所以大乘佛教裏面,佛教大手印講的就是真如實相,名字叫大手印。它這個法,後來,最高境界“恒河大手印” ……,它把“不取、不舍”做爲最高的、最好的妙訣。爲什麼呢?你不去取它,妄心不起,你不去舍它,它就沒有。到那個時候,本來面目自然現前。你不要取它,不要舍它。本來就是煩惱,你去舍它又是煩惱,煩惱上又是煩惱,降服不了,纏繞不清。所以要不取不舍。《金剛經》上講,若見諸相非相就是應無所住,即見如來就是而生其心。即見如來就是而生其心,生清淨心出來了。話是兩樣,意義是貫通的。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凡所有相,就是一切有爲法。一切有爲法都是有相的,皆是虛妄就是夢幻泡影。不住于相,無實;如如不動,無虛。到如如不動的時候,不動不搖。我們要領會貫通來看。都是圓融無礙的。總的來講,這部經是真指心妙,觸及實相。講的都是最上乘道理。圓頓圓融。

  有許多人以爲般若境界就是講空。有一個很奇怪的事情,這部經裏面沒有空。它講空地方有講虛空,東方虛空可思量不?南西北方虛空可思量不?上下虛空可思量不?講虛空的空,其他地方沒有講空的了。這部經不光是講空的,它是講空、假、中叁觀圓融的境界,並不是光是講空。……。無實無虛,諸法平等無有高下……。它是圓教,它是頓教……不是經過多少時間,多少時間,……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說明:本錄音文字版盡量保持徐老的鄉音原貌,讀者最好作爲配合聽《徐恒志老人弘法音像集—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錄音時的參考,由于方言關系和錄音有模糊之處,文字錯漏難免,請謹慎理解,文中虛線爲錄音中斷處,特此說明。】

  

二、《金剛經》要義

   徐恒志老人開示

  1.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2.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3.是諸衆生無複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無法相(法執),亦無非法相(空執)。

  4.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5.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6.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法空、空空。)

  7.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8.一切法皆是佛法。(一切法不離自性故。青青翠竹即是真如,郁郁黃花無非般若。)

  9.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真如之法)

  10.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法執,有爲法。空執,無爲法。)

  11.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者。

  12.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13.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

  14.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15.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

  16.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無住無相)

  17.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18.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19.不取于相,如如不動。

  20.若複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爲希有。

  21.若複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

  22.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23.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24.如來所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于是中無實無虛。

  25.如來者,即諸法如義。(在諸法中,法性不變,如如不動。)

  26.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劉志強老師提供徐老手稿整理)

  

  

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眉注

姚秦叁藏法師鸠摩羅什譯

  

徐恒志 注

   弟子許洪亮輯錄

  說明:經中括號內黑體字爲徐老眉注,下劃線爲徐老所劃。

  釋名——法喻爲名。

  顯體——實相爲體。

  明宗——慧照無住。

  力用——破我滅罪。

  教相——至極圓頓教。

  [金剛,堅(體)利(用),明(相)。

  “般若”五種不翻之一。1、秘密不翻;2、含多義不翻(如薄伽梵、大義);3、此方無(如閻浮樹);4、順古不翻,如“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5、生善不翻(“般若”常存梵音)。鸠摩羅什大師,譯爲“童壽”,幼年有壽者之德,十二歲大徹大悟。

  經,修多羅,譯爲“契經”,貫攝常法經。姚秦,晉朝後符秦(前秦),別于符堅之秦朝,曰姚秦(後秦)。姚興。]

  

法會因由分第一

  [梁武帝之子昭明太子所分] [證信序——六成就,信、聞、時、主、處、衆。]

  如[不變(信)]是[無非(聞)]我聞,一時[時],佛[主]在舍衛國[舍衛國,波斯匿王京都,譯爲豐德和聞物。]祗樹給孤獨園[處][舍衛國祗陀太子樹、須達多長者園,此園作佛講經處。],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衆]。[“怖魔”、“乞士”、“破惡”,“大比丘”即是回小向大的比丘。“衆”即“和合衆”,身、口、意、戒、見、利名事和,六和僧。]爾時,世尊食時,著衣[五衣,作務衣。七衣,入衆衣。大衣,僧伽梨,講經,乞食穿。]持缽,入舍衛大城[舍衛國京都]《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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