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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地藏菩萨本愿经唯识观(赵亮杰撰)▪P12

  ..续本文上一页而询之,其人曰:『我即午桥纵火杀人者,我们结伴五人,劫取财物,恐其报官,纵火焚之,本想逃脱,可是两腿不由自主,往南逃时,则见熊熊烈火挡住去路,又往北返,亦复如是;但不知不觉间走进了县衙,自知法网难逃,故如实说。』杜尽捕贼党,处以死刑。)是故菩萨为说狂迷取死报。

  「若遇继父继母虐待其前妻前夫子女者:菩萨就为他说你将来转生,也要掌握在他手里,或做儿女,或做童养媳,或做妻子,等而下之,或做牛驴骡马,受著恶狠狠的鞭挞之报。

  「若遇网捕生畜者:菩萨就给他说,人畜身异,母子情同,如此作者,将来要受骨肉分离的报应。

  「若遇毁谤三宝者:菩萨就给他说,三宝如同和煦的阳光,你若不信,背离三宝,就是自投幽谷,轻则肓、聋、喑哑,重则永堕三涂。

  「若遇轻法慢教者:当知此人,无有善根,何以故?一切诸佛皆依法宝至如来地。故胜天子经云:「若有法师深通此经,此地即是如来所行。于彼法师当生善知识想,尊重之心,犹如敬佛。我若住世一劫,若减一劫,说是法师功德,不能究尽。」是故轻法慢教者,菩萨为说永处恶道报。

  「若遇破坏常住,挪用常住公物者:是人等于饮鸩止渴,何以故?大凡常住中的财物,都是十方善信供养三宝者,不容俗人混迹其间做寄生虫;即出家沙门,最低限度也要严守戒律,才可食用常住;再进一步,除自修外,还要法施众生,才算合乎理想;因为这是众生供养三宝的愿望与目的;否则连最低条件不能遵守,就是本经所说的「欺诳白衣」;这在世间法上属「诈欺罪」,比「窃盗罪」还重的多;世间法尚且如此,出世法中还用问吗?何以故?世间法律仅凭意业不能构成罪名,必须身口二业才能构成犯罪的行为;可是在出世法中意业就可犯罪,就是说祗若在一切法上动机不纯,用意不善,即可流落三途;请想想看,如果我们连制身口二业的戒律都不能遵守,在世间法上已经不是善良分子,还能再吃十方供养没有罪吗?何况再变相的饱入私囊呢?是故菩萨为说亿劫轮回地狱报。

  「若遇污梵诬僧者:(修净行者,皆曰梵行,不仅佛徒为然。)若以染法污其梵行,或恶意毁谤僧团,这在世法都是犯法的行为,何况加于梵行比丘?是故菩萨为说永在畜生报。

  「若遇汤火斩斫伤生者:以汤涂毛,以火炙身,或斩其头,或斫其足,如是伤害它的生命者,如人食羊,羊报若尽,还复为人,互相食啖!或双方俱在畜生道中,互相吞食,是故菩萨为说轮回递偿报。

  「若遇犯戒而偷著吃荤喝酒者:此人存心欺骗,菩萨为说饥饿禽兽报。

  「若遇恶意或意气用事破坏东西者:不管是人是己或是公物,菩萨为说所求阙绝报。

  「若遇贡高我慢者:菩萨为说卑使下贱报。

  「若遇两舌传播是非者:菩萨为说无舌百舌报。

  「若遇邪见而不接受佛法者:(凡有所著,皆名邪见)菩萨为说边地(不毛之地)受生报。

  「像这些阎浮众生的身、口、意三业,发泄出来的恶习气,所结成的恶果,真是有百千种之多;现在我不过略说而已;为什么有这么多的果报呢?这都是阎浮众生业感差别,果报自异;是故地藏菩萨也以百千种方便法门而教化之!这些众生若不听教化就先受如是等花报,后堕三途而受果报!一动就要经过若干大劫,没有出来的希望。」

  佛说完了这些话,又咐嘱四大天王说:「四天王!汝等护人护国,也要辅助菩萨方便救拔,以绝缘法,勿令众业迷惑众生。」

  四大天王听完了佛的话,就涕泪悲叹!合掌而退。

  写到这里阎浮众生业感品已经写完了,也照例将余义重新咀嚼一番。

  (甲)本品是应当和第二品衔接的,何以故?自第二品菩萨分身集会,以至于共复一形,涕泪悲泣,承担如来托孤之重,并且三白佛言:「唯愿世尊,不以后世恶业众生为虑」;接著就是如来助喜菩萨,言其广度将毕,即证菩提。就在这时摩耶夫人见斯盛会,悲喜交集向地藏菩萨发问,如是就产生了「观众生业缘品第三」。第三品说完了以后,地藏菩萨这才重申前意,又说:「唯然世尊!愿不有虑!」陈词又是多么恳切而有力!世尊见地藏菩萨承担圣旨,心中欣慰,又嘉许他说:「汝既毕是往愿,累劫重誓,广度罪辈,吾复何虑?」可见此经完全是集经人记载佛菩萨的语录,等于一本会议记录,不是后人的伪造;若是伪造的话,在文字系统上一定有紧密的联系,却不见得有诚恳而真挚的语言。吾人应当深信不疑。

  (乙)问:「婴儿落地,未满三日,何能语言道及宿因耶?」答:「祗若六根具足,生在同一国土,能忆宿因,就会讲话,这是必然的道理,不足惊怪;一般说来,人死之后,此中阴身的见闻觉知,完全与生前一样,不过肉体上的生理组织破坏,不能显发就是了;但经过七日一番生死(昏迷状态),到了七七四十九天,经过七番生死,把生前的事,由淡而忘,再经过投胎,就又得从头做起,这还是由人转人来说,若是由三恶道中来者,因其久离人群,三途习气未尽,当然更要笨些,今此光目的母亲仗佛神力,能忆宿因,自会说话,不足为怪。」

  (丙)问:「经中未说堕狱者,解何加入?」答:「经中所言,多从当世说,当世受者,是为华报,死堕三途,方为果报。又罪有轻重之分,案情重者,皆当堕狱。」

  地狱名号品第五

  梵语泥犁,义译「不乐」「可厌」「苦具」等,近于中国牢狱,以其报居地下,故曰「地狱」。是诸地狱,受刑各别,依刑立名,故有地狱名号。吾人闻其名号,则其罪刑可知。此品居于第五,故曰:「地狱名号品第五」。

  本经第三品说明众生造业因缘,第四品说明由业因故,感招罪报,本品说明由因感果所受之苦刑也。

  就在四大天王涕泪悲叹,合掌而退的时候,会中有位普贤菩萨摩诃萨,问地藏菩萨道:「仁者!(指称词)愿您为天、龙、四众及未来世和现在世一切众生,说说这娑婆世界和娑婆所属的阎浮提,这些罪苦众生,他(她)所受报的处所,和地狱的名号,及恶报等事,使未来世的末法众生,知道这些造业受苦的果报。」

  地藏菩萨回答说:「仁者!我现在承佛陀的威神和大士的力量,略说地狱名号及恶业感招的罪报吧!

  「仁者!在南阎浮提东方有一座大山,叫做大铁围山,其山不但黑暗,而且渊深莫测,在那里面日月光明所照不到,阴森恐怖,寒风刺骨,就在那儿有两大地狱,一个叫做极无间,一个叫做大阿鼻。『无间狱』者,前已说明;『大阿鼻』者,梵语音译,义译无遮无救;此狱纵广八千由旬,七重铁城,七层铁网,刀林剑树各各七层,所属各有十八寒冰地狱。若有众生侵占僧物,佛物,杀父,杀母,杀阿罗汉,破和合僧,坏比丘净戒,犯净行比丘尼,作『一阐提』,是诸众生,恒在大阿鼻狱,总经千万亿劫,无遮无救。

  「仁者!总狱已说,分门别类,复有无量诸眷属狱。一曰『四角地狱』:若有众生,伪作沙门,欺诳白衣,身坏命终,堕于此狱。若比丘、比丘尼,闻妇女歌舞戏笑,心生爱著,漏失不净,身坏命终,堕于此狱。堕此狱者,周围铁壁,五百由旬,从虚空中雨铁火末,落在罪人身上,常炙常烧。

  「二曰『飞刀地狱』:若有众生,与人刀杖,挑拨离间,聚众斗殴,肆意杀害,身坏命终,堕于此狱。又此狱者,亦名『刀轮地狱』:刀轮狱者,四面刀山,有八百万亿极大刀轮;是诸刀轮,皆电动化,随所著处,绞成肉泥。

  「三曰『火箭地狱』:若有众生,为贪欲故,不孝父母,甚至遗弃尊亲,不敬师长,不纳善言,杀害众生,身坏命终,堕于此狱。堕此狱者,有五百亿铁机地狱;狱中有床,纯铁制成,纵广正等四百由旬;床面之上,联锁钢针,针间复有百万亿铁弩;铁弩皆是镞头,罪人生在铁机之上,万亿钢针,机关下动,无量铁弩,皆电动化,罪恶所感,犹触电钮,万弩齐发,射成肉泥。罪人死后,业风一吹,复现原形,如是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一日一夜,有六百亿生死轮回。

  「四曰『夹山地狱』:罪苦众生,畏地狱卒,惊惶逃避,走入阴森恐怖的山间,罪业所感,自然火起,火焰熊熊,截断去路,这时两山自动夹合,挤成肉泥,血流成河。

  「五曰『通枪地狱』:罪人已度『粪尿地狱』,次第而至『剑叶地狱』,见此地狱,如庵罗林,心生爱著;由爱著故,争赴趣之,那知是剑林路,各各剑叶,犹如匕首,刺刀,锋刃,遍布其地,罪人行此林路,备受钻刺等苦,这是由杀生增上业故,感招此狱。

  「六曰『铁车地狱』:楞严经云:『思报结息,则为火车、火船、火槛』,此狱以赤红的铁轮,辗毙罪人。贤愚经云:『释迦初发慈心,即在此狱。』

  「七曰『铁床地狱』:楞严经云:『淫习交接,发于相磨,研磨不休,故有大猛火光,于中发动,如人以手自相磨触,暖相现前,故有铁床,铜柱诸事。』当知此狱为淫习所感。

  「八曰『铁牛地狱』:若有众生,见牛马淫,以牸牛骥马作妇女想,而作意淫者;临命终时,恶业因故,习气种子好像电影般的呈现八识田中;是命终人,欲火炽然,走向牛马,乘其方便,入彼根门,此时亡者神识,入牛马腹,满中热火,受无量苦。

  「九曰『铁衣地狱』:若有众生,鞭挞人畜;或出家破戒,受国王衣;临命终时,见彼狱卒,口牙如剑,眼如电光,执大铁戟,罪人畏怖!欲起逃避,但是身不自主,动弹不得,这时有千万赤铁袈裟和赤铁衣从空而下,罪人叫唤,『衣来,衣来!』此时衣至,自然著身,各各缠裹,皮肉筋骨,全部燋烂,铁衣自去。

  「十曰『千刃地狱』:若有众生,不顺师教,乃至盗师、谤师、杀师,坏佛塔寺,劫三宝物,或杀父母伯叔兄弟,临命终时,亡者神识,坐大剑床,有百亿剑刃,喷烈火焰烧刺罪人。复有火轮,从空中旋转而下,劈罪人顶。

  「十一曰『铁驴地狱』:此狱众生,亦由触报招引,同于『铁牛地狱』。

  「十二曰『烊铜地狱』:此狱众生,以烊化的铜汁,灌在罪人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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