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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地藏菩薩本願經唯識觀(趙亮傑撰)▪P12

  ..續本文上一頁而詢之,其人曰:『我即午橋縱火殺人者,我們結伴五人,劫取財物,恐其報官,縱火焚之,本想逃脫,可是兩腿不由自主,往南逃時,則見熊熊烈火擋住去路,又往北返,亦複如是;但不知不覺間走進了縣衙,自知法網難逃,故如實說。』杜盡捕賊黨,處以死刑。)是故菩薩爲說狂迷取死報。

  「若遇繼父繼母虐待其前妻前夫子女者:菩薩就爲他說你將來轉生,也要掌握在他手裏,或做兒女,或做童養媳,或做妻子,等而下之,或做牛驢騾馬,受著惡狠狠的鞭撻之報。

  「若遇網捕生畜者:菩薩就給他說,人畜身異,母子情同,如此作者,將來要受骨肉分離的報應。

  「若遇毀謗叁寶者:菩薩就給他說,叁寶如同和煦的陽光,你若不信,背離叁寶,就是自投幽谷,輕則肓、聾、喑啞,重則永墮叁塗。

  「若遇輕法慢教者:當知此人,無有善根,何以故?一切諸佛皆依法寶至如來地。故勝天子經雲:「若有法師深通此經,此地即是如來所行。于彼法師當生善知識想,尊重之心,猶如敬佛。我若住世一劫,若減一劫,說是法師功德,不能究盡。」是故輕法慢教者,菩薩爲說永處惡道報。

  「若遇破壞常住,挪用常住公物者:是人等于飲鸩止渴,何以故?大凡常住中的財物,都是十方善信供養叁寶者,不容俗人混迹其間做寄生蟲;即出家沙門,最低限度也要嚴守戒律,才可食用常住;再進一步,除自修外,還要法施衆生,才算合乎理想;因爲這是衆生供養叁寶的願望與目的;否則連最低條件不能遵守,就是本經所說的「欺诳白衣」;這在世間法上屬「詐欺罪」,比「竊盜罪」還重的多;世間法尚且如此,出世法中還用問嗎?何以故?世間法律僅憑意業不能構成罪名,必須身口二業才能構成犯罪的行爲;可是在出世法中意業就可犯罪,就是說祗若在一切法上動機不純,用意不善,即可流落叁途;請想想看,如果我們連製身口二業的戒律都不能遵守,在世間法上已經不是善良分子,還能再吃十方供養沒有罪嗎?何況再變相的飽入私囊呢?是故菩薩爲說億劫輪回地獄報。

  「若遇汙梵誣僧者:(修淨行者,皆曰梵行,不僅佛徒爲然。)若以染法汙其梵行,或惡意毀謗僧團,這在世法都是犯法的行爲,何況加于梵行比丘?是故菩薩爲說永在畜生報。

  「若遇湯火斬斫傷生者:以湯塗毛,以火炙身,或斬其頭,或斫其足,如是傷害它的生命者,如人食羊,羊報若盡,還複爲人,互相食啖!或雙方俱在畜生道中,互相吞食,是故菩薩爲說輪回遞償報。

  「若遇犯戒而偷著吃葷喝酒者:此人存心欺騙,菩薩爲說饑餓禽獸報。

  「若遇惡意或意氣用事破壞東西者:不管是人是己或是公物,菩薩爲說所求阙絕報。

  「若遇貢高我慢者:菩薩爲說卑使下賤報。

  「若遇兩舌傳播是非者:菩薩爲說無舌百舌報。

  「若遇邪見而不接受佛法者:(凡有所著,皆名邪見)菩薩爲說邊地(不毛之地)受生報。

  「像這些閻浮衆生的身、口、意叁業,發泄出來的惡習氣,所結成的惡果,真是有百千種之多;現在我不過略說而已;爲什麼有這麼多的果報呢?這都是閻浮衆生業感差別,果報自異;是故地藏菩薩也以百千種方便法門而教化之!這些衆生若不聽教化就先受如是等花報,後墮叁途而受果報!一動就要經過若幹大劫,沒有出來的希望。」

  佛說完了這些話,又咐囑四大天王說:「四天王!汝等護人護國,也要輔助菩薩方便救拔,以絕緣法,勿令衆業迷惑衆生。」

  四大天王聽完了佛的話,就涕淚悲歎!合掌而退。

  寫到這裏閻浮衆生業感品已經寫完了,也照例將余義重新咀嚼一番。

  (甲)本品是應當和第二品銜接的,何以故?自第二品菩薩分身集會,以至于共複一形,涕淚悲泣,承擔如來托孤之重,並且叁白佛言:「唯願世尊,不以後世惡業衆生爲慮」;接著就是如來助喜菩薩,言其廣度將畢,即證菩提。就在這時摩耶夫人見斯盛會,悲喜交集向地藏菩薩發問,如是就産生了「觀衆生業緣品第叁」。第叁品說完了以後,地藏菩薩這才重申前意,又說:「唯然世尊!願不有慮!」陳詞又是多麼懇切而有力!世尊見地藏菩薩承擔聖旨,心中欣慰,又嘉許他說:「汝既畢是往願,累劫重誓,廣度罪輩,吾複何慮?」可見此經完全是集經人記載佛菩薩的語錄,等于一本會議記錄,不是後人的僞造;若是僞造的話,在文字系統上一定有緊密的聯系,卻不見得有誠懇而真摯的語言。吾人應當深信不疑。

  (乙)問:「嬰兒落地,未滿叁日,何能語言道及宿因耶?」答:「祗若六根具足,生在同一國土,能憶宿因,就會講話,這是必然的道理,不足驚怪;一般說來,人死之後,此中陰身的見聞覺知,完全與生前一樣,不過肉體上的生理組織破壞,不能顯發就是了;但經過七日一番生死(昏迷狀態),到了七七四十九天,經過七番生死,把生前的事,由淡而忘,再經過投胎,就又得從頭做起,這還是由人轉人來說,若是由叁惡道中來者,因其久離人群,叁途習氣未盡,當然更要笨些,今此光目的母親仗佛神力,能憶宿因,自會說話,不足爲怪。」

  (丙)問:「經中未說墮獄者,解何加入?」答:「經中所言,多從當世說,當世受者,是爲華報,死墮叁途,方爲果報。又罪有輕重之分,案情重者,皆當墮獄。」

  地獄名號品第五

  梵語泥犁,義譯「不樂」「可厭」「苦具」等,近于中國牢獄,以其報居地下,故曰「地獄」。是諸地獄,受刑各別,依刑立名,故有地獄名號。吾人聞其名號,則其罪刑可知。此品居于第五,故曰:「地獄名號品第五」。

  本經第叁品說明衆生造業因緣,第四品說明由業因故,感招罪報,本品說明由因感果所受之苦刑也。

  就在四大天王涕淚悲歎,合掌而退的時候,會中有位普賢菩薩摩诃薩,問地藏菩薩道:「仁者!(指稱詞)願您爲天、龍、四衆及未來世和現在世一切衆生,說說這娑婆世界和娑婆所屬的閻浮提,這些罪苦衆生,他(她)所受報的處所,和地獄的名號,及惡報等事,使未來世的末法衆生,知道這些造業受苦的果報。」

  地藏菩薩回答說:「仁者!我現在承佛陀的威神和大士的力量,略說地獄名號及惡業感招的罪報吧!

  「仁者!在南閻浮提東方有一座大山,叫做大鐵圍山,其山不但黑暗,而且淵深莫測,在那裏面日月光明所照不到,陰森恐怖,寒風刺骨,就在那兒有兩大地獄,一個叫做極無間,一個叫做大阿鼻。『無間獄』者,前已說明;『大阿鼻』者,梵語音譯,義譯無遮無救;此獄縱廣八千由旬,七重鐵城,七層鐵網,刀林劍樹各各七層,所屬各有十八寒冰地獄。若有衆生侵占僧物,佛物,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壞比丘淨戒,犯淨行比丘尼,作『一闡提』,是諸衆生,恒在大阿鼻獄,總經千萬億劫,無遮無救。

  「仁者!總獄已說,分門別類,複有無量諸眷屬獄。一曰『四角地獄』:若有衆生,僞作沙門,欺诳白衣,身壞命終,墮于此獄。若比丘、比丘尼,聞婦女歌舞戲笑,心生愛著,漏失不淨,身壞命終,墮于此獄。墮此獄者,周圍鐵壁,五百由旬,從虛空中雨鐵火末,落在罪人身上,常炙常燒。

  「二曰『飛刀地獄』:若有衆生,與人刀杖,挑撥離間,聚衆鬥毆,肆意殺害,身壞命終,墮于此獄。又此獄者,亦名『刀輪地獄』:刀輪獄者,四面刀山,有八百萬億極大刀輪;是諸刀輪,皆電動化,隨所著處,絞成肉泥。

  「叁曰『火箭地獄』:若有衆生,爲貪欲故,不孝父母,甚至遺棄尊親,不敬師長,不納善言,殺害衆生,身壞命終,墮于此獄。墮此獄者,有五百億鐵機地獄;獄中有床,純鐵製成,縱廣正等四百由旬;床面之上,聯鎖鋼針,針間複有百萬億鐵弩;鐵弩皆是镞頭,罪人生在鐵機之上,萬億鋼針,機關下動,無量鐵弩,皆電動化,罪惡所感,猶觸電鈕,萬弩齊發,射成肉泥。罪人死後,業風一吹,複現原形,如是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一日一夜,有六百億生死輪回。

  「四曰『夾山地獄』:罪苦衆生,畏地獄卒,驚惶逃避,走入陰森恐怖的山間,罪業所感,自然火起,火焰熊熊,截斷去路,這時兩山自動夾合,擠成肉泥,血流成河。

  「五曰『通槍地獄』:罪人已度『糞尿地獄』,次第而至『劍葉地獄』,見此地獄,如庵羅林,心生愛著;由愛著故,爭赴趣之,那知是劍林路,各各劍葉,猶如匕首,刺刀,鋒刃,遍布其地,罪人行此林路,備受鑽刺等苦,這是由殺生增上業故,感招此獄。

  「六曰『鐵車地獄』:楞嚴經雲:『思報結息,則爲火車、火船、火檻』,此獄以赤紅的鐵輪,輾斃罪人。賢愚經雲:『釋迦初發慈心,即在此獄。』

  「七曰『鐵床地獄』:楞嚴經雲:『淫習交接,發于相磨,研磨不休,故有大猛火光,于中發動,如人以手自相磨觸,暖相現前,故有鐵床,銅柱諸事。』當知此獄爲淫習所感。

  「八曰『鐵牛地獄』:若有衆生,見牛馬淫,以牸牛骥馬作婦女想,而作意淫者;臨命終時,惡業因故,習氣種子好像電影般的呈現八識田中;是命終人,欲火熾然,走向牛馬,乘其方便,入彼根門,此時亡者神識,入牛馬腹,滿中熱火,受無量苦。

  「九曰『鐵衣地獄』:若有衆生,鞭撻人畜;或出家破戒,受國王衣;臨命終時,見彼獄卒,口牙如劍,眼如電光,執大鐵戟,罪人畏怖!欲起逃避,但是身不自主,動彈不得,這時有千萬赤鐵袈裟和赤鐵衣從空而下,罪人叫喚,『衣來,衣來!』此時衣至,自然著身,各各纏裹,皮肉筋骨,全部燋爛,鐵衣自去。

  「十曰『千刃地獄』:若有衆生,不順師教,乃至盜師、謗師、殺師,壞佛塔寺,劫叁寶物,或殺父母伯叔兄弟,臨命終時,亡者神識,坐大劍床,有百億劍刃,噴烈火焰燒刺罪人。複有火輪,從空中旋轉而下,劈罪人頂。

  「十一曰『鐵驢地獄』:此獄衆生,亦由觸報招引,同于『鐵牛地獄』。

  「十二曰『烊銅地獄』:此獄衆生,以烊化的銅汁,灌在罪人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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