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根本慧论》讲记(33)观颠倒品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丁二十三(观颠倒品)
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颠倒指贪嗔痴等烦恼,这些也是无有自性的。
佛教的实有宗认为烦恼是事实存在的,唯识宗认为烦恼是心的幻化,中观讲烦恼是空性的,密宗主要讲烦恼本身就是智慧。小乘主要认为烦恼是实有的,对烦恼特别畏惧、害怕。大乘的唯识宗,主要是中观认为烦恼是无有自性的,也就是烦恼为菩提。密宗认为烦恼本身是智慧,五种烦恼是五种智慧,强调一切法本来是清净的,包括烦恼也是清净的。
佛法都能断掉烦恼,但是断烦恼的方式不同。有的认为烦恼像毒药,若没有任何方法和能力,就不能吃,若吃了,会导致人死亡。有些人有方法,通过一些方法,毒性可以变成药性,变成药以后就可以用了,但是你得有这个能力。小乘认为烦恼是实有的,烦恼就是烦恼,没有任何方法,也没有任何能力,所以肯定会这样看待,犹如毒药就是毒药,人食用后肯定会死亡。大乘中观则通过一些方法把毒药变成药,让毒性起不了作用。密宗里主要指有这种能力,烦恼本身就是智慧,犹如毒药可以直接食用,生命、身体不但没有事,反而对其还会有很大的帮助。
见解不同,修行的层次不同,断烦恼的方法也不同。我们这里主要讲中观,本品讲烦恼本身也是空性,不是实有。若真正知道了它的自性,烦恼并不可怕。
戊一、经部关联:
《般若经》云:“以贪清净故,色法亦清净”等,宣说了无有颠倒的道理。
烦恼本身也是清净的,这个“清净”是空性的意思。内心的这些烦恼是清净的,外在的色法等所依的境也是清净的。佛在经中宣说了无有烦恼的道理。这是经部关联。
戊二、品关联:
在前面说轮回不存在,相续不存在。如果对方提出:轮回的相续是存在的,因为轮回的因——烦恼存在。轮回是怎么形成的?有烦恼就会造业,有业然后有轮回。烦恼是怎么产生的?烦恼是我见、我执。有我执、我见就有烦恼,有烦恼就会造业,造业了就要在六道中轮回。
他们认为轮回存在,因为烦恼存在。若烦恼存在,则轮回存在,但是烦恼不存在。为了证明烦恼的自性不存在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二:一、遮破烦恼;二、遮破烦恼存在之能立。
己一(遮破烦恼)分二:一、广破烦恼;二、分别而破。
庚一(广破烦恼)分四:一、以缘起因而破;二、以无有所依之因而破;三、以无因之因而破;四、以无所缘之因而破。
辛一、以缘起因而破:
从忆想分别,生于贪恚痴,
净不净颠倒,皆从众缘生。
“从忆想分别,生于贪恚痴”:“贪”为贪欲,“恚”为嗔恚,“痴”为愚痴,这些是根本烦恼。其实根本烦恼有贪嗔痴三毒,或者贪嗔痴慢疑五毒,或者贪嗔痴慢疑见,见再分五种
,即十种根本烦恼。贪嗔痴烦恼是怎样生起来的?就是忆想分别、非理作意,也就是分别心。所谓非理作意,就是妄想分别,这是所有贪嗔痴烦恼的根。
“净不净颠倒”:非理作意、妄想分别是贪嗔痴烦恼共同的因。净、不净、颠倒是贪嗔痴个别的因。
清净与不清净的念头叫妄想。“净”,依靠清净可爱的分别念,然后觉得清净可爱,贪心就有了,贪欲就有了。有清净,肯定就有不清净,分别念嘛!“不净”就是依靠肮脏可恶的分别念,觉得不清净,觉得肮脏可恶,因为这些分别和妄想,嗔恚心就有了。“颠倒”可以这样理解:诸法的究竟实相里没有这些分别,分别了就是颠倒。但在这里,“颠倒”指常、乐、我、净。比如,本来没有自我,但是把五蕴的综合体视为自我,这就是颠倒,因为这种观点不符合真理。再如,一切法都是无常的,在刹那当中灭,一刹那就灭,但是却将其视为常有了。把昨天的我、今天的我,昨天的房屋、今天的房屋都视为一个了。无常视为恒常,这也是颠倒。再如,一切法都是不净的,但是将不净的视为干净,这也是一种颠倒。人的身体是不净的,由很多不净物组成,哪里有干净的?但我们都视其为干净的了。再如,将痛苦视为快乐,这也是颠倒。轮回当中只有苦,世间只有苦,没有乐,但是我们把苦当成乐,并且追求世间的这些快乐。
在这里讲的颠倒主要指这四种。因为这些都不是实相。众生不明真相,这叫愚痴。因为有这些分别念,所以就有愚痴。净、不净、颠倒此三者是贪嗔痴三毒的个别因。
“皆从众缘生”:贪嗔痴烦恼是以种种因缘而生的。以种种因缘而生的就不是实有的。这个道理在前面已经抉择过,比如说已存在的不用生,不存在的更不用生,因为不存在的东西不能生,这不是都没有了吗?烦恼也一样。
若因净不净,颠倒生三毒。
三毒即无性,故烦恼无实。
“若因净不净,颠倒生三毒”:依靠清净可爱相或肮脏可恶相以及颠倒,而生贪嗔痴三毒。
“三毒即无性,故烦恼无实”:刚才讲了,三毒是因众缘而生,因种种因缘而生,实际上没有生,不存在。若是有生,或者是自生,或者是他生,或者是自他而生,或者是无因生。在前面已经进行了观察,四种方式都不成立,再没有其他的产生方法,所以贪嗔痴这些烦恼是不生的,不生就不灭。所以说三毒无有自性,不是以自性存在,烦恼不是实有的。
辛二、以无有所依之因而破:
我法有与无,是事终不成。
无我诸烦恼,有无亦不成。
“我法有与无,是事终不成”:“我法”就是补特伽罗人我。前面已经讲过,这个“人我”无论是以自性存在或不存在,都不合理,都是不成立的。
“无我诸烦恼,有无亦不成”:若没有这个“人我”,这些烦恼不能有“有”“无”之称。若补特伽罗人我存在,可以说“这个众生有烦恼”或“这个众生没有烦恼”。但是这个补特伽罗人我不存在,没有这个众生,就不能说有烦恼或无烦恼。
谁有此烦恼,是即为不成。
若无有所依,烦恼亦不成。
烦恼如同墙上的花纹一样,它要依靠所依才能成立。但具有这种烦恼的人我或众生,是无论如何都不可成立的,前面已经讲过。既然所依丝毫不存在,则能依烦恼也决不会有一星半点存在的可能。有墙才有墙上的花纹,没有墙就没有墙上的花纹。有补特伽罗这个人或众生,才可以有烦恼。烦恼是能依,人我或众生是所依。既然所依不存在了,能依也就不存在了。烦恼的是谁呀?不烦恼的是谁呀?没有啊,不存在。在一个不存在的东西上面不能安立有或无,因此有烦恼或无烦恼都不成立。
如身见五种,求之不可得。
烦恼于垢心,五求亦不得。
“如身见五种,求之不可得”:“身见”指人我。前面讲过,人我和五蕴以一体或多体的方式存在不合理,五蕴不依靠人我,人我不依靠五蕴,人我不具有五蕴,通过这五种方式观察,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人我。这个身见也叫萨迦耶见,就是人我执、法我执。我们在前面遮破这些时使用过这五种方法,通过这五种方式去观察,自我存在不成立,也就是没有。
“烦恼于垢心,五求亦不得”:已经被烦恼染污的心叫垢心,垢心是心;烦恼是心所,不是心。烦恼与垢心之间可以通过五种方式进行观察。
《显句论》里讲了两种推理方式:其一,垢心(心)作为所生,烦恼作为能生,在它们之间进行观察;其二,烦恼是所生,心是能生,也可以这样进行观察。
二者是一体还是多体?若是一体,心和心所(能生和所生)就成为一体了,这样因和果就成为一体了,这是不合理的,有这样的过失。若是多体(异体),就有互相没有关系的两个实有法彼此不观待的过失。一个是能染,一个是被烦恼染污了的心,二者是观待的。但因为二者都是实有的、多体的,互相之间就不能有任何的关系。若是有关系,就不是实有的,就是有变化了。若两个实有的法同时存在,互相之间就不是观待的。因此,以一体或多体(他体)的方式存在不合理。
一个是能依,一个是所依;一个是能染污的,一个是所染污的。二者不能在同一时间存在,否则,不能说能染污、被染污。所以,以多体、他体的方式存在不合理。如果不是两个实有的他体,就不能互相依靠。烦恼不能依靠心而存在,心也不能依靠烦恼而存在。包括烦恼具有心,心具有烦恼,也都不合理。
若烦恼是所生,心是能生,这样进行观察,和刚才一样,都不合理,怎样都是不成立的。所以,烦恼和垢心“五求亦不得”,一样不可得。
辛三、以无因之因而破:
净不净颠倒,是则无自性。
云何因此三,而生诸烦恼?
“净不净颠倒,是则无自性”:净、不净、颠倒都是无有自性的。
“云何因此三,而生诸烦恼”:它们自己都没有自性,怎么能生烦恼?它们是生烦恼的因,但它们自己不是以自性存在,都不可得,怎么能说依靠它们生烦恼?
辛四、以无所缘之因而破:
如果对方又提出:烦恼是存在的,因为烦恼的所缘境存在的缘故。烦恼的所缘境是什么?就是色声香味触法这些外境。因为这些外境存在,所以烦恼存在。
现在对这个观点进行观察。
色声香味触,及法为六种,
如是之六种,是三毒根本。
这些外境存在,所以烦恼存在,这也是不合理的。
色声香味触,及法体六种,
皆空如焰梦,如乾闼婆城。
色声香味触法这些外境统统都如梦境、如阳焰、如乾闼婆城、如梦幻泡影。《金刚经》里讲:“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乾闼婆城又叫寻香城,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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