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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四百论讲记(四十九)

  中观四百论讲记(四十九)

  今天继续接着上次的“于无我义断诤”学习。

  既然根本没有一个我,来对诸法的生灭产生作用,那么诸法又是如何产生呢?圣天菩萨在接下来的偈颂中,对此作了解释:

  

如缘成芽等,缘成种等生,

  

故无常诸法,皆无常所起。

  颂文直解

  譬如芽由因缘所成,是自性不成立之缘起的显现,无欺将会生起,以及种子也是由因缘所成,也是无自性之缘起生。同样,一切诸行无常的法,也都是从无自性之无常的自因中生起。

  释义

  本颂前两句以芽与种子为例,解释了缘起性空,后两句将缘起性空,遍推到一切无常的诸法上。这里的关键,是要知道“缘起”是说世间的一切事物,它们都由众缘和合而生起;而“性空”是说众缘合成的诸法,其性本空,无有真实的自体。

  也就是说世间上没有一个独自存在的东西,也没有常住不变的东西,因此一切诸法都是由因缘和合而生起;同时,这些因缘和合所生的缘起显现,都是假有,其本性是自空的、无自性的。如果自性不空,则不能现、不能有。就像《中论》中所说的那样:“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同样,《入中论》中也说道:“如是一切法虽空,从空性中亦得生。”因此,只有诸法本来就是空,才能从因缘和合时生起果法,它们是彼此观待而成就的法,皆是假有,且无自性。如果说诸法本来不空,都有自性、是三时不变的常法,那么就不可能与任何一法发生作用,不可能形成因缘,这样也就不可能生起果法,那么一切世间出世间的法都将不能成就。

  大家要知道缘起的事物,本质是空。而世界万物都是缘起的,都是依因缘条件才现起(缘起)而存在。有情生命有生命的条件,色法的物质也有物质的条件,这些法都会随着条件的改变而改变,因此是无常的。而在无常的变动中,不可能存在一点实有的东西,所以说这些法的本质是空。虽然有缘起的现象,但其性质是空。正是由于没有实体的存在,诸法才能缘起,也才可以有如此千变万化的世界。

  总之,凡是能生所生的一切世间出世间因果法,都唯是无自性、无常性。因此,常性不可能生常性,常性也不可能生无常性,无常性也不可能生常性,唯一只有从无自性的无常中,生出无自性的无常法,这犹如刹那无常及自性空的水中月影一样。这就是缘起性空的道理。

  前面学完了本品的前两科,接下来学的是最后一科,就是本品的摄义。

  丁三、摄远离常断所成就之义

  有人害怕诸法无我,会落入断常二边,圣天菩萨对此进行了答复,并以此作为全品的总结。

  

以法从缘生,故体而无断,

  

以法从缘灭,故体亦非常。

  难词释义

  以:是因为或由于的意思。

  体:指本体,即是万事万物的本身。

  而:此处是能的意思。也就是才能或者能够之义。

  颂文直解

  通过上述的观察发现:一、无论在束缚的轮回中,还是在解脱的涅槃中,都没有我的存在;二、由于因与果都无自性故,才能从因的种子生出果的芽,这样诸有为法的本体才能不断,而且因为种子法在生芽的刹那后,自然灭坏,所以诸有为法的本体也非常。如是善加观察后,应当悟入胜义真实性的缘起无我之理。如《入中论》云:“慧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应当如此修行。

  释义

  这个“体”字很重要,是本体的意思,指一个法本身。一切有为法,都是依缘而起,因此它远离了常和断的体性。在诸法的体性上,就决定不能安立是常或是断。这是因为,如果是常的体性,那么它就不会变,只能永远是那个样子;如果是断的体性,那么就一断永灭,就不会有新的东西生起来。

  因此,这里所说的体,只能是因缘所成之体,是名言的假立,而不是自性成立之体。体既然是因缘所成,就完全受因缘控制,因缘变一点,它也就变一点。这就像“树欲静而风不止”那样,如果把树比喻成体,风比喻成因缘,那么树自己做不了主。假使它要静,但是不巧风来了,它就不得不动;假使它要动,但是风没有了,它就不得不静。诸法的体和因缘也是这样的关系。

  最后,再来看世俗名言中的诸法之体,由于都是从因缘而生,因此只要因缘具足,诸法之体就会绵延不绝地延续下去,这就是非断灭的意思。也就是说,因为从无自性生无自性,于无自性安立一切因果,所以无有断见的过失。同样,当因缘不具足的时候,诸法的体失去了支持的力量,因此也就随之而消失了,这就是非常的意思。《入中论》中说:“二谛俱无自性故,彼等非断亦非常。”如与影像等的比喻一样,一切诸法虽然空无自性,但是以无自性的幻因、幻缘和合,也能现起无自性的幻果。这样就知道,万法在二谛中都无有自性可得,所以不可能有什么断和常,所谓的“断”、“常”纯粹就是戏论。

  总之,应当了知名言的诸法之体,由于无自性故,因此离一切常边、有边;又由于能安立如幻之因果故,离一切断边、无边。

  

破时品第十一

  这以上学完了“乙二、别说无我空真实性之瑜伽”中的第一部分:“丙一、人无我真实性之瑜伽”,接下来学的是第二部分:“丙二、法无我真实性之瑜伽”。

  丙二、法无我真实性之瑜伽分三:一、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二、别说内外空真实性之瑜伽;三、特说离边空真实性之瑜伽。

  这一科共有五品,即从第十一品,一直到第十五品。其中第十一、十二品是“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第十三品是“别说内外空真实性之瑜伽”,第十四、十五品是“特说离边空真实性之瑜伽”。

  丁一、总说三时空真实性之瑜伽分二:一、正明;二、明无我甚深见之瑜伽。

  “正明”是第十一品,“明无我甚深见之瑜伽”是第十二品。

  戊一、正明分二:一、总破三时法有自性;二、由观察相而分破。

  第十一品是“破时品”,首先是对过去、现在、未来三时的自性进行总破,然后通过具体观察法的生、住、灭相进行分破。

  己一、总破三时法有自性分三:一、破未来时有自性;二、破现在时有自性;三、破过去时有自性。

  庚一、破未来时有自性

  过去、现在、未来三时之中的一切法,胜义中都空无自性。然而,在抉择这个问题时,有的外道认为时间是常住性的,它独立于法之外,与法异体,并且是万法生灭的因。这些外道说:现见色等诸法,全部都唯从他缘生的缘故、非为世间现量境故、未见有少许之果故、非为比量所能了知故,所以说无有常我的存在,这是善说也是极为成立的。但是,并非一切时处都无有常性存在的法,这是有“时间”的缘故。因为虽然有地、水、火、风、虚空及种子等,然而有时候这些芽、花等没有生、灭,而有时候却有生、灭,所以从这些所见之果,推理出时间的存在。另外,小时、分、秒等也都显示了时间的存在,而且时间是三时一切法之外的常法。对这种邪见,在前面第九品的“若法体实有,卷舒用可得;此定从他生,故成所生果”一颂中已经遮破。

  在这一品中,对建立时间之基——三时中的一切法,都不成立的方式,来显示时间也不成立。

  也就是说,有人认为以瓶子为代表的三时中的一切法,自性都是实有,因此在它们之上所建立的时间,也应该是实有的。但是实际上一切法都是空,所以时间也是空的。接下来,就来抉择这个道理。

  抉择的关键,在于认识清楚,所谓过去、现在、未来这三时的法,也就是已生已灭、已生未灭、未生未起的法,它们其中任何一个,都要观待其他两个,才能够安立起来。所以,根本不存在单独的过去、现在、未来。

  在解释偈颂前,先简单地讲一下什么是时间。大家在平时,会经常提起过去,想到未来,并认为这些和现在一样都是存在的。就像一条河流,上游是未来,中游是现在,下游是过去,同样都是河里的水,只是流淌在不同的地方而已。或者像一条成品检验的流水线,产品都已经做成了,只是在传输带的不同部位传输而已。因此,大家觉得一切事物都与此相同,无论在什么时候,事物都是不变的,只是经历了不同的时间而已。然而,这却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觉,因为在这两个比喻中,认为水与产品是不变动的,只是在不同的地方,同时并认为一切事物也都一样,不会变动。所以就把不同的三时放在一起,以为时间也可以像河流或者流水线一样,是同时存在的。但实际上,水与成品每时每刻都在变,上游的水少、很干净,但越到下游,加入的水越多,也就越脏;同样,成品在流水线上移动的时候,也在摩擦、挤压,而发生了一些改变。因此,过去、现在、未来这些时间,其实都互相排斥,它们只能单独出现,根本不可能同时出现。

  其次,过去、现在、未来这些时间,都只是心上的概念,真实中都不存在。为什么呢?大家想想,过去是什么意思?凡是已生已灭的法叫做“过去”,“已生”排除了未来,“已灭”排除了现在,“已生已灭”合起来,排除了无为法。过去就是已消失的意思,现在位有的这些东西,已经消失了,不存在了。所以,过去是站在现在的立场上而说,就是没有了,不存在了。而并不是真的有一个叫过去的地方,在那里装了一大堆已经过去了的东西。凡是当你提到过去的人、过去的东西、过去的事情等的时候,每次你都不得不转动脑子,这就说明其实都是在心里回忆。而且如果你记性不好的话,还得很费劲地去回忆,还会经常回忆错。那么未来也是一样,凡是未生未起之法叫做“未来”,它排除了过去、现在,和无为法。其中“未”是还没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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