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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讲话(卷八)▪P12

  ..续本文上一页具三性?因为它们都有妄执缘生之理的。如于色等之中计有实我实法,这就是遍计所执;色等五蕴都是从缘所生的,这就是依他起;色等自性是空,这就是圆成实。至于无为法的通三性,如前所说可知。”

  【三性五事,相摄云何?诸圣教说相摄不定。谓或有处,说依他起,摄彼相、名分别、正智,圆成实性,摄彼真如,遍计所执,不摄五事。彼说有漏心心所法,变似所诠,说名为相;似能诠现,施设为名;能变心等,立为分别;无漏心等,离戏论故,但总名正智,不说能所诠。四从缘生,皆依他摄。(P784)或复有处,说依他起,摄相、分别,遍计所执,唯摄彼名,正智、真如,圆成实摄。彼说有漏心及心所相分名相;余名分别;遍计所执,都无体故,为显非有,假说为名;二无倒故,圆成实摄。或有处说,依他起性,唯摄分别,遍计所执,摄彼相、名,正智、真如,圆成实摄。彼说有漏心及心所相见分等,总名分别,虚妄分别为自性故;遍计所执,能诠所诠,随情立为名相二事。复有处说,名属依他起性,义属遍计所执。彼说有漏心心所法相见分等,由名势力成所遍计,故说为名;遍计所执,随名横计,体实非有,假立义名。诸圣教中所说五事,文虽有义,而义无违。然初所说不相杂乱,如瑜伽论广说应知。】

  此明五事与三性的相摄。所谓五事,就是名、相、分别、正智、真如。这与三性的相摄究竟又是怎么样的呢?诸圣教中说到它们的相摄,有种种的不同,是没有一定的。谓或有处,如《瑜伽》第七十四、《显扬》第六及(P785)第十六说依他起,能摄那相、名、分别、正智的四法,而圆成实唯摄那真如一法;至于遍计所执,为五事之所不摄。彼《瑜伽》等论为什么要这样说呢?是从他们对于五事的解释不同而来的。据他们说:有漏的心心所法所变现的,假定是变似所诠,为所说之义,就说名为相;假定是变似能诠,为种种语言,就施设为名;而能变的心心所法等的本身,就建立为分别。出世间的无漏心等,因为是离一切戏论颠倒的,所以但总名为正智,不再说有能诠名所诠义的差别。相、名、分别、正智四者虽有有漏无漏的不同,但都从因缘和合所生的,所以都是依他起摄。遍计为什么为五事之所不摄?因如空花而无实自体的,如《显扬论》说:“遍计所执自相是无,五事所不摄故。”或复有处,如《辨中边论》第二说依他起,只摄相与分别二事,遍计所执唯摄彼名一事,正智、真如二事皆属圆成实摄。依此分别,五事为三性之所摄尽。为什么这样说?因彼说有漏的心及心所的相分,名之为相,即使有能诠名,亦相中所摄,是见分相的缘故;余见分及自证分因为是能缘性,所以说名分别。若相若分别都是因缘所生的,皆属依他起摄。至于遍计所执,完全没有(P786)它的实在自体,为了显示它的非有,所以假说为名。正智、真如的二事因为是无倒的,其体又是无漏的,所以属于圆成实摄。或复有处,如《入楞伽经》说,依他起性唯摄五事中的分别,不摄其他,遍计所执能摄彼五事中的相与名二者,无漏的正智、真如则为圆成实性所摄。为什么要这样相摄呢?因为彼说有漏的心及心所的相见分等,总名叫做分别,是以虚妄分别为自性的。至于遍计所执,由能诠所诠的差别,即随能计的妄情,假立能诠为名,所诠为相,所谓依名而计于义,依义而计于名,体实都无,实非名相。或复有处,如世亲《摄论》第五卷说,五事中的名属于依他起摄,义(相及分别)属于遍计所执所摄。彼为什么这样说?因有漏心心所法的相见分等(等于自证分及证自证分),由于能诠名的势分之力,随那能诠名,缘之生起执着,始成所遍计,所以说依他是名所摄。遍计所执随于这个名,横计于其义,以为实有自体,其实并非实有;于此非有中假名为义,于非义中假立义名,真正讲起来,这唯有所执之义,无随依他之名。如前所引四节(诸)圣教所说五事,在文字方面看,虽则是不同的,而在义理方面实在没有什么相违,可说大家(P787)所说都是很合于理的。不过比较起来,最初《瑜伽》所说,不相杂乱,犹为尽善,这如《瑜伽论》七十二、三、四卷中广说应知。

  【又圣教中说有五相,此与三性相摄云何?所诠能诠各具三性;谓妄所计,属初性摄;相名分别,随其所应,所诠能诠,属依他起;真如正智,随其所应,所诠能诠,属圆成实,后得变似能诠相故。二相属相,唯初性摄,妄执义名定相属故。彼执著相,唯依他起,虚妄分别为自性故。不执著相,唯圆成实,无漏智等为自性故。】

  又圣教中说有所诠、能诠、相属、执着、不执着的五相,此五相与三性的相摄究竟又是怎样的呢?所诠能诠的二相各各具通三自性:谓若妄执实有所诠诸法、能诠诸名,那就是属于最初的遍计所执性摄。前五事中相、名、分别三者,其中相名的少分是能诠相,其余的少分及全部的分别是所诠相;随其所应,不管是所诠相能诠名,都是属于中间的依他起性摄。至五事中的真如、正智二者,真如的全部、正智的少分是所诠相;正智的另一少分是能(P788)诠相,随其所应,不管是真如及正智的所诠或正智的能诠,都是属于最后的圆成实摄,因为后得正智亦能变似能诠相的。由这种种的分别,所以知道所诠相及能诠相,并属三性。第三能诠所诠的二相属相唯属最初的遍计所执性摄,不通后二性,为什么?因妄执着义之与名,是决定相属的。彼第四执著相唯属依他起性所摄,不通初后性,为什么?因能执着的,是以虚妄分别为它的自性的。第五不执著相唯属圆成实性所摄,不通前二性,为什么?因以无漏二智及俱行品,相见分等及无为法为它的自性的。

  【又圣教中说四真实,与此三性相摄云何?世间道理所成真实,依他起摄,三事摄故。二障净智所行真实,圆成实摄,二事摄故。辨中边论,说初真实,唯初性摄,共所执故。第二真实,通属三性,理通执无执,杂染清净故。后二真实,唯属第三。】

  又圣教中如《显扬》第六,说有世间所成真实、道理所成真实、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的四种真实,与这三性的相摄究竟又是(P789)怎样的?在没有说明相摄之前,先将四种真实略为解释:什么叫做世间所成真实?就是在世间人的常识上,共同认为这个就是这个而不是那个,那个就是那个而不是这个。如一茶杯在此,世人见之无不说为茶杯者,大家都是这样讲,不是出于个人的测度或推想,是为世间所成真实。什么叫做道理所成真实?这所认识的一切不唯依于世俗的习惯,而是以论理的轨则为标准所建立的,如科哲学者研究事物而获得合理的判断,是为道理所成真实。什么叫做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这所认识的一切不仅以推理为然,且以三学断去烦恼障,分证真如的实相,为清净智慧之所行的,所以名为烦恼障净智听行真实。什么叫做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这就是依于前面,再进一步的断去使心不明事理的极微细所知障,以见万法本如的真实相,是为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明白了四真实的意义,就可说明它与三性的相摄:第一世间所成、第二道理所成二种真实,在三性中属依他起摄,什么道理?因为是相、名、分别三事之所摄的。第三烦恼障净智所行,第四所知障净智所行二种真实,在三性中属圆成实摄,什么道理?因为是正智、真如二事之所摄的。可(P790)是在《辨中边论》所说,与《显扬论》不同:谓初世间所成真实,唯独属于最初遍计所执性摄,为什么?因一切世间多共依此一处而起执的。第二道理所成真实,遍通三性所摄,为什么?因道理之法通于执及无执的。执有能执所执的差别,所执属于遍计执性所摄,能执属于染依他摄;无执通于杂染以及清净,杂染是依他起摄,清净为圆成实摄。最后的二种真实同前所说,亦唯属于第三圆成实摄。

  【三性四谛,相摄云何?四中一一皆具三性。且苦谛中,无常等四,各有三性。无常三者:一、无性无常,性常无故;二、起尽无常、有生灭故;三、垢净无常,位转变故。苦有三者:一、所取苦,我法二执所依取故;二、事相苦,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苦相合故。空有三者:一、无性空,性非有故;二、异性空,与妄所执自性异故;三、自性空,二空所显为自性故。无我三者:一、无相无我,我相无故;二、异相无我,与妄所执我相异故;三、自相无我,无我所显为自相故。(P791)集谛三者:一、习气集,谓遍计所执自性执习气,执彼习气,假立彼名;二、等起集,谓业,烦恼;三、未离系集,谓未离障真如。灭谛三者:一、自性灭、自性不生故;二、二取灭,谓择灭二取不生故;三、本性灭,谓真如故。道谛三者:一、遍知道,能知遍计所执故;二、永断道,能断依他起故;三、作证道,能证圆成实故。然遍知道,亦通后二。七三三性,如次配释。今于此中所配三性,或假或实,如理应知。】

  三性与四谛的相摄又是怎么样的?总说一句,四谛之中一一都具有三性的。且苦谛中有无常、苦、空、无我的四行相,而一一行相各具有三性。先无常三者:(1)无性无常,因为体性常无,所以就是初遍计所执性。(2)起尽无常,因为观缘起法有生有灭,所以是第二依他起自性。(3)垢净无常,因观垢时无净,观净时无垢,随其位之有所转变,所以是第三圆成实自性。次苦观三者:(1)听取苦,谓观听取的五蕴是苦,因为这是我法二能执心之所取的,所以是初遍计所执性。(2)事相苦,谓观缘起的事相是苦,因为是以苦苦、(P792)坏苦、行苦的三苦为事相的,所以是次依他起自性。(3)和合苦,谓观和合是苦,因真实法与一切有漏有为诸苦相合的,所以是后圆成实自性。次空观三者:(1)无性空,因观自性的非有,所以是遍计所执。(2)性异空,谓观缘起法与妄计所执的自性不同,异于彼无,无无性故,说之为空,体实非空,缘之为空,此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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