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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讲话(卷二)▪P9

  ..续本文上一页缘,是共相种,所生果故。】

  如果是第八阿赖耶识里面所含藏的种子,那种子必定是由熏而生,或由熏习而长。因阿赖耶识里面的种子,它是亲(直接)生一切现行的果法,所以是亲因缘。至于外面的榖麦等种,或用熏,好像茶叶用芝兰花来熏习;或者不用熏,好像桂花兰花,它本身上就有香气,用不着别个东西来熏它,所以说“或有熏习,或无熏习”。不过这一种外面的熏习,作增上缘是可以,不能作亲因缘。如果真真要成办一切现行的果法,那必定要用内种来做它们的因缘;因为外面的一切山河大地、森罗万象,都是大家阿赖耶识共变的相分种子所生出来的现行果法。

  【依何等义,立熏习名?所熏能熏,各具四义,令种生长,故名熏习。何等名为所熏四义?一、坚住性:若法始终,一类(P191)相续,能持习气,乃是所熏。此遮转识,乃声风等,性不坚住,故非所熏。二、无记性:若法平等,无所违逆,能容习气,乃是所熏。此遮善染,势力强盛,无所容纳,故非所熏,由此如来第八净识,唯带旧种,非新受熏。三、可熏性:若法自在,性非坚密,能受习气,乃是所熏。此遮心所,及无为法,依他坚密,能受习气,乃是所熏。此遮心所,及无为法,依他坚密,故非所熏。四、与能熏共和合性:若与能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所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所熏。唯异熟识,具此四义,可是所熏,非心所等。】

  现在要讲到熏习上来了。但熏习也有两种,就是所熏和能熏。所熏有四个条件,能熏也有四个条件,才能够令种子或生或长,否则是没有熏习资格的。所熏的四个条件是甚么?第一个是坚住性,就是一件东西从始至终是三性不分的一类,又是相续不断的,具有这样的条件,才可以叫做所熏——执(P192)持习气;使熏成的种子,不散不失,前六转以及声和风,没有相续不断的坚住性,所以它们不能做所熏。

  第二是无记性,设若有一件东西,它是平等性,善来它也受熏,恶来它也受熏,它容纳了善恶性,却没有善恶的违逆现象,具有此义,方可以叫做所熏。但纯善或纯恶的东西,它们的势力强,彼此互不相顺,不能容纳,是不能做所熏的。佛的第八识唯是景净的善法,所以它不能做所熏。

  第三是可熏性,就是一件东西,它自己可以做主,不会被别人束缚,能够得到自由自在;并且它的体性是虚疏的,不是坚密的,能够容受善恶的熏习,唯其如此,才可以做所熏。这是遮除心所和无为法的,因为心所没有主权,不得自在;无为法又是坚密的,所以它们不是所熏。

  第四要和能熏和合:能所熏要同在一刹那时间,又要同处;能所熏都是自己身上的,别人的能熏不可以来熏我的所熏。所以能熏和所熏虽不即一个,然而也不相离;这样能所和合,才可以发生熏习的作用。这就是遮除别人的识,不可以熏我的第八识,以及前后相隔,也不能作为所熏;因为“自(P193)他”和“前后”都没有和合的意义啊,所以都不能做所熏。说了半天,究竟那一个才能做所熏呢?唯有凡夫位上的第八异熟识,才完全具足上面这四种意义,所以才可以做所熏。然而单是第八识的心王心所,还是不可以,因为它缺了第三个条件,自己不能够自在做主啊。

  【何等名为能熏四义?一、有生灭:若法非常,能有作用,生长习气,乃是能熏。此遮无为,前后不变,无生长用,故非能熏。二、有胜用:若有生灭,势力增盛,能引习气,乃是能熏。此遮异熟心心所等,势力羸劣,故非能熏。三、有增减:若有胜用,可增可减,摄植习气,乃是能熏。此遮佛果,圆满善法,无增无减,故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圆满,前后佛果,应有胜劣。四、与所熏和合而转:若与所熏,同时同处,不即不离,乃是能熏。此遮他身,刹那前后,无和合义,故非能熏。唯七转识,及彼心所,有胜势用,而增减者,(P194)具此四义,可是能熏。如是能熏与所熏识,俱生俱灭,熏习义成,令所熏中,种子生长,如熏苣蕂,故名熏习。】

  前面是讲的所熏条件,现在来讲能熏的条件。能熏的条件也有四个,第一是有生灭:假如有一法,不是恒常不变的,能够有作用,能够生起或增长习气,这才可以叫做能熏。无为法,它是前后不会转变的,没有生和长的作用,所以不可以做能熏。

  第二是有胜用:设若是生灭的东西,它有势力增盛起来,能够引生习气,才可以叫做能熏。第八识的异熟果报,它的心王和心所都是无记性,势力非常的羸劣,所以不能够做能熏。

  第三是有增减:设若有胜用,可增可减的东西,能够摄植习气,才可以叫做能熏。这就是说,一到了佛果,他是圆满了善法,再不能加增或减少,所以佛果不能做能熏。如果佛还要熏的话,那佛的功德也就不能称为圆满了。(P195)

  第四是与所熏和合:就是说,能熏和所熏要同在一刹那,又要是自己的,这叫做“同时同处”;也不是一,也不能离开,有这样的条件,才叫做能熏。这就是遮除——别人的不能做我的能熏,前后两刹那也不能做能所熏。唯是自身的和合的,才能做能熏。

  明白了上面这四个条件,我们就可以知道,做能熏的资格,只有前七转识的心王和心所,因为它们有殊胜的势用,又可以增减。具足上面这四个条件,才可以做能熏。

  现在要把能熏和所熏,总结起来:能所是同生同灭的,熏习的意义才可以成立。有了前七识能熏的条件,才能够令所熏第八识里面所生的种子,慢慢增长起来。好像印度有一种胡麻一样,因为它要榨香油,所以它先用香的东西去熏;前七识心王和心所的现行,去熏第八识心王的种子,就好像这样,所以叫做熏习。

  【能熏识等,从种生时,即能为因。复熏成种,三法展转,因(P196)果同时,如炷生焰,焰生焦炷;亦如芦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时,理不倾动。能熏生种,种起现行,如俱有因,得士用果。种子前后,自类相生,如同类因,引等流果。此二于果,是因缘性,除此,余法皆非因缘。设名因缘,应如假说。是谓略说一切种相。】

  能熏的前七识,从第八识里面的种子生起的时候,就能够为因。种子生起了现行,由现行再熏成种子。这样的“种生现,现熏种”,叫做三法展转;无论是种生现,或现熏种,那都是因果同时的。好像灯心生灯焰,或灯焰烧灯心,这也是三法展转。又好像芦茅捆缚在一处,这也是譬如前七识和第八识是互相为依的。这因果同时的道理是很稳固的,一点都不会摇动。

  现熏种,种生现,在十因上叫做俱有因,在五果上叫做人为的士用果。前念的种子引生后念的种子,这是自类相生,这在十因中叫做同类因,在五果中叫做同等流类的果。上面这俱有因对于士用果,同类因对于等流果,都(P197)属于因缘性。除了这俱有因和同类因之外,其余的都不是因缘,纵然说是因缘,也是方便说的。上面讲了种子许许多多的道理,也不过是略略说了一下种子的意义而已。

  【此识行相所缘云何?谓不可知,执受处了。了,谓了别,即是行相;识以了别为行相故。处,谓处所,即器世间;是诸有情所依处故。执受有二,谓诸种子及有根身。诸种子者,谓诸相名,分别习气;有根身者:谓诸色根,及根依处。此二皆是识所执受,摄为自体,同安危故。执受及处,俱是所缘。阿赖耶识,因缘力故,自体生时,内变为种,及有根身,外变为器。即以所变,为自所缘,行相仗之,而得起故。】

  上面已经把阿赖耶识的自相、果相、因相的一切种相都讲过了,现在来讲不可知的根身、器界,和行相。先讲一个“了”字,甚么叫做了呢?就是了别,也就是行相。因为识就是用了别来做它的行相。

  处,又是甚么呢?就是我们所依住的这个器世界,也就是我们这班有情(P198)识的众生所依住的处所啊。

  甚么是执受呢?执受有两种,一种是种子,一种是根身。种子是甚么?就是相的习气、名的习气、分别的习气。习气,就是熏习的气分,也就是种子的别名。根身,也有两种,一种是看不见的神经,一种是看得见的身体。这种子和根身都是第八识所执持,所领受的。因为这个第八识是摄受根身为自体,所以安则同安,危则同危。

  执受根身和器界处所的阿赖耶识,由因缘的力量,所以自体生起的时候,里面就变成种子及有根的身体,而外面就变出了山河大地的器世界。这阿赖耶识就用自己所变的相分,又拿它来当自己所缘的境界。因为阿赖耶识见分的行相要依仗这根身器界的相分,这见分才能够生起。

  【此中了者,谓异熟识,于自所缘,有了别用。此了别用,见分所摄。然有漏识,自体生时,皆似所缘、能缘相现,彼相应法,应知亦尔。似所缘相,说名相分;似能缘相,说名见(P199)分。若心心所,无所缘相,应不能缘自所缘境。或应一一,能缘一切,自境如余,余如自故。若心心所,无能缘相,应不能缘,如虚空等,或虚空等,亦是能缘。故心心所,必有二相。如契经说:一切唯有觉所觉义皆无;能觉所觉分,各自然而转。】

  前面讲第八识的所缘——根身、器界、种子,现在来讲第八识的能缘——见分。现在所说的“了”是甚么呢?就是第八异熟识,对于自己所缘的境上,有一种明了分别的作用;这一种了别的作用,是属于能见的一分所摄。然而,在我们凡夫有漏的识上,自体生起的时候,都好像有所缘的相和能缘的见这两种相状显现起来;第八识的心王既然有这能所的见相二分,那末,同它相应的五个心所,当然也是一相。好像有所缘的相状,所以叫做相的一分;好像有能缘的相状,所以叫做见的一分。反过来说,设若心王和心所如果没有所缘的相,那见分就不能够缘自己的境界。自己既然没有(P200)自己的相分,给它自己的见分所缘,那只好去缘别识的境别;这样一来,每一个识都可以缘一切的境界。例如眼识也不一定缘色的境界,也可以缘声,缘香,……缘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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