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若“因”中既然没有“果”,而又能够生“果”的话,那末,“因”中没有两个头、三只手的“果”,也应当有两个头、三只手生起来才对。甚么理由呢?因为你说:“因”中没有“果”,能够生“果”啊。
外人又来辩问:瓶等物是有“因缘”,所以能“生”。第二个头,第三只手,是没有“因缘”,怎样能够“生”呢?所以你说得不对啊!
论主答:第二个头,第三只手,以及瓶等“果”,在“因”中都是没有啊!好像泥团中既然没有瓶,就是在石头里面也是没有瓶,那么,为甚么要说:泥团中可以做瓶的“因”,而不说石头来做瓶的“因”呢?为甚么要说:牛奶可以做酪的“因”,纱线可以做氎布的“因”,而不说蒲草来做氎布的(P044)“因”呢?
【复次:若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则一一物应生一切物,如指端应生车、马、饮食等;如是缕不应但出氎,亦应出车、马、饮食等物。何以故?若无而能生者,何故缕但能生氎,而不生车、马、饮食等物?以俱无故。若因中先无果而果生者,则诸因不应各各有力能生果。如须油者,要从麻取,不榨于沙。若俱无者,何故麻中求,而不榨沙?若谓曾见麻出油,不见从沙出,是故麻中求,而不榨沙,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生相成者,应言余时见麻出油,不见沙出,是故于麻中求,不取沙;而一切法生相不成故。不得言余时见麻出油,故麻中求,不取于沙。】
再说:设若你一定要说:“因”中先无“果”,而“果生”的话,那么,无论那一种物,都可以生一切物,好像在手指头上,也应当生出车、马、饮食的东西才对。甚么原故呢?设若“因”中先无而能生“果”的话,那么,(P045)为甚么纱线只能成氎布,而不能生车、马、饮食呢?因为“因”中既然都是没有“果”的话,那么,要“生”、通同都可以“生”,不“生”、通同都不要“生”,为甚么纱线中但成氎布,而不生车、马、饮食呢?因为你说:“因”中先没有“果”,可以“无”中生“有”啦。
还有:设若“因”中先没有“果”,而又能生“果”的话,那么,诸“因”,就不应当各各有力能生各各不同的“果”,好像要麻油的人,要从麻中去取油,不在沙中去榨油呢?设若你说:“因”中都没有“果”,为甚么要在麻中求油,而不去榨沙呢?
设若你又说:从前曾经看见过麻出油,没有看见沙出油,所以在麻中求油,而不榨沙,这理由也是不充足。甚么原因呢?因为你说:“因”中先无“果”,也就是说:麻中先无油。麻中既然先无油,那麻中就不应当出油,因为麻中没有“生相”,麻中既然没有“生相”,所以麻中不应当出油。
设若“生相”可以成立,那你才可以说:见麻出油,不见沙出,所以在麻中求,而不榨沙。然而你说:“因”中先无“果”,是一切法“生相”都(P046)不成,你怎样可以说:从前见过麻出油,所以在麻中求油,而不在沙中取油呢?
【复次:我今不但破一事,皆总破一切因果。若因中先有果生,先无果生,先有果无果生,是二生皆不成;是故汝言余时见麻出油,则堕同疑因。复次:若先因中无果而果生者,诸因相则不成。何以故?诸因若无法,何能作?何能成?若无作、无成,云何名为因?如是作者不得有所作,使作者亦不得有所作。】
我们现在再来说说:我现在不但是破你一件事,我要总破你们外道所“执”的一切;“因”中先有“果”,或“因”中先无“果”,或“因”中先有“果”无“果”,通同都是不对!所以你说在别个时候,看见麻出油,是堕在“同疑因”里面。甚么叫做“同疑因”?就是你举出来的“因”,我还是“怀疑”,你怎样可以用这“怀疑”的因,来成立你的宗旨呢?
再说:设若“因”中先没有“果”,而能够生“果”,那么,一切作“因”(P047)的相就用不着了!甚么原因呢?因为能够作“果法”,才叫做“因”。现在没有“果法”,当然也没有“因法”,“因法”既然没有,怎样有“果法”呢?“果法”既然没有,怎样可以成“因法”?所以无论是作者,乃至使作者,都是不得有所“作”。总而言之:你计“因”中先无“果”,所以“能作”、“作法”、“所作”都不能成立。
【若谓因中先有果,则不应有作、作者、作法别异。何以故?若先有果,何须复作?是故汝说作、作者、作法诸因,皆不可得。因中先无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人受作、作者分别有因果,应作是难;我说作、作者及因果皆空。若汝破作、作者及因果,则成我法,不名为难。是故因中先无果而果生,是事不然。复次:若人受因中先有果,应作是难;我不说因中先有果故,不受此难,亦不受因中先无果。】
这一段文,读者是要紧要明了论主的意见;他是无论你说:“因”中先有“果”,或“因”中先无“果”,都是不赞成,并不是破了“因”中先无“果”,(P048)又承认“因”中先有“果”,所以敌者虽然来反难,然而论主是不受他的反难,因为论主也是不赞成“因”中先有“果”啊!
所以外人先来反难论主;设若你们佛教说:“因”中先有“果”的话,那么,就不应当有“作”,同“作者”及“作法”的别异。甚么原因呢?因为既然“因”中先已经有了“果”,那么,何须再“作”呢?然而你们说“因”中无“果”,也是不对!怎样知道呢?因为设若我们也赞成有“作”有“作者”;那当然会受你们问难,但是,我们也主张“作”及“作者”连“因果”都说是“空”。设若你们也再破“作”及“作者”,那岂不是成就了我们的说法吗?这怎样可以叫做问难。所以你们说“因”中先无“果”,而又能够生“果”,是不对的。所以,设若有人赞成“因”中先有“果”,那是应当被你们问难。我们大乘不赞成“因”中先有“果”,所以不会受你们的难,然而也不赞成“因”中先无“果”,这是要请你们先注意!
【若谓因中先亦有果亦无果而果生,是亦不然。何以故?有、(P049)无性相违故;性相违者,云何一处?如明闇、苦乐、去住、缚解,不得同处;是故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二俱不生。复次:因中先有果先无果,上有无中已破。】
外人看见论主单说“因”中先有“果”也破了!单说“因”中先无“果”也破了!那我现在说“因”中亦“有果”,亦“无果”,岂不是很好吗?总该再不会破吧?殊不知这是小孩子讲话!试想想:“有”和“无”是不是相违呢?如果性质是相违的话,怎样可以说在一处呢?好像“明”和“暗”,可以同在一处吗?“苦”和“乐”,“去”和“往”,“缚”和“解”,都是不可以同处。所以无论你说“因”中有“果”,“因”中无“果”,都是不对。其实“因”中先有“果”,或“因”中先无“果”,在前面已经破过了,还要再说甚么呢!
【是故先因中有果亦不生,无果亦不生,有无亦不生,理极于此。一切处推求不可得,是故果毕竟不生。果毕竟不生故,(P050)则一切有为法皆空。何以故?一切有为法,皆是因是果。有为空故,无为亦空。有为、无为尚空,何况我耶?】
这是结论。因上面种种理由:无论说“因”中先有“果”,固然是“不生”;“因”中先无“果”也是“不生”,就是说“因”中亦有亦无“果”,更是“不生”。这道理到这里为极点。因为在一切处去推求,都是不可得,所以“果法”毕竟是“不生”。“果法”既然是“不生”,那么,一切“有为法”法然都是“空”的了。甚么原因呢?因为一切“有为法”都不出“因果”啊!“有为法”既然都是“空”,那“无为法”当然也是“空”,因为“无为”是对“有为”说的。“有为”既然没有了,那“无为”又从何处立名?“有为”和“无为”尚且是“空”,何况你们执着这“我”哩,当然“一空”是“一切空”啊!上面把“因”中先“有果”“无果”一门已说竟。
【观缘门第三
复次:诸法缘不成。何以故?】(P051)
广略众缘法,是中无有果,缘中若无果,云何从缘生?
瓶等果,一一缘中无,和合中亦无,若二门中无,云何言从缘生?】
第一门单观察“因”,第二门单观察“果”,现在第三门是观察“众缘”,这到下面正文上可以看得见的。在偈颂上说:无论在第一门中是略说“因缘”,在第三门中是广说“因缘”,在这略、广“因缘”里面,都求不到一个“果”来,那末,“因缘”中既然没有“果”,你怎样可以说“果”是从“众缘”生呢?你如果不相信的话,我们来观察一下就可以知道:就拿瓶果来说罢!分开来固然看不见瓶,就是合起来也是没有瓶。例如:在每一粒沙里面固然是榨不出油,就是和合了许多沙在一处,还是榨不出油!那么,无论是分开来,或合起来,都是没有“果”,那怎样可以说:“果”是从“众缘”生呢?
【问曰:云何名为诸缘?答曰: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因(P052)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四缘者,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因缘者,随所从生法,若已从生,今从生,当从生,是法名因缘。次第缘者,前法以灭次第生,是名次第缘。缘缘者,随所念法,若起身业,若起口业,若起心心数法,是名缘缘。增上缘者,以有此法故,彼法得生,此法于彼法,为增上缘。如是四缘,皆因中无果。若因中有果者,应离诸缘而有果,而实离缘无果。若缘中有果者,应离因而有果,而实离因无果。若于缘及因有果者,应可得,以理推求而不可得,是故二处俱无。如是一一中无,和合中亦无,云何得言果从缘生?】
第一段完全是解释“四缘”的名义:先说了四句颂,然后把每一缘的意义,解释一下:
一、“因缘”:什么叫做“因缘”呢?“因缘”、就是“亲缘”,是对“果(P053)法”说的。它是生“果法”的正条件。如豆果是从豆种而生,豆果决定不是瓜种而生,豆果是这样,其他一切现行的“果法”,没有不是从各各“亲种…
《慈航大师全集(三)十二门论讲话》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