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而生。所谓:色果从色种生,心果从心种生,有漏果从有漏种生,无漏果从无漏种生,无论是已生的“果”,正生的“果”,以及将来会生的“果”,时间虽有不同,而“果法”各从其类,那都是一样,这就叫做“因缘”。
二、“次第缘”:什么叫做“次第缘”呢?“次第缘”、就是“等无间缘”。只是“心法”才有,“色法”是没有的。“等”者、就是同等。“无间”、就是没有第二个东西,在中间隔断,就是前一刹那“灭”,后一刹那就继续而“生”,也不是“灭”了之后才“生”,就是把“生”法的工作做完之后,它才“灭”下去,可见是即“生”即“灭”,没有一刹那停止的,事实上“心法”是这样刹那不停,念念生灭的,这叫做“次第缘”。
三、“缘缘”:什么叫做“缘缘”呢?“缘缘”、就是“所缘缘”。这也是“心法”才有,“色法”是没有的。因为“心法”才有“缘虑”,有“缘虑”、一定有它的“对象”,这“对象”就是“所缘”,在小乘说是“本质色”,在(P054)大乘唯识说是“相分色”,无论是“心王”和“心所”,都有它各个的“相分”,有实体,能带相,合乎这两个条件,就叫做“所缘缘”。
四、“增上缘”:什么叫做“增上缘”呢?就是由“此法”而帮“他法”增加向上增长。除了上面三缘单独之外,其余的一切统归于“增上缘”,此缘、不但是“心法”有,连“色法”也离不了它!所以“色法”只要“二缘”就可以生果。如豆果要有豆种的“因缘”,再加上水、土、阳光、空气、和人工,这就是“增上缘”。“心法”有六句颂:“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八,鼻舌身三七,后三五三四,若加等无间,从头各增一”。就是说:眼识要有九缘才生:一、眼根,二、色境,三、光明,四、空间,五、作意,六、第六识,七、第七识,八、第八识,九、种子。这“九缘”除了第二是“所缘缘”,第九是“因缘”外,其余都属于“增上缘”,另外再加上一个“等无间缘”,那眼识就有“十缘”了。耳识除了光明。鼻识、舌识、身识、均除了光明和空间。意识要五缘,第七识要三缘,第八识要四缘,可以意推而知。总言之:凡是“心法”,一定要“种子”、“境界”、“次第”,以及其他的帮(P055)助,这叫做“增上缘”。
以上“四缘”的意义明白了之后,再来说到“无果”,什么理由呢?就是说:设若“因”中有“果”,那就不要其余的三种“缘”。设若“缘”中有“果”,那又用不着“因”,“因”中既然没有“果”,“缘”中也是没有“果”,“因缘”中既然都没有“果”,“果”是对“因”说的,既然没有“果”,也就没有“因缘”。“因”、“缘”、“果”,三法都没有,那不是“空”是什么?所以说:如是一一中“无”,和合中亦“无”,云何得言“果”从“缘”生?
【复次:若果缘中无,而从缘中出,是果何不从,非缘中而出?若谓果、缘中无,而从缘生者,何故不从非缘生?二俱无故。是故无有因缘能生果者。果不生故,缘亦不生,何以故?以先缘后果故。缘果无故,一切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空故,云何有我耶
】
依据上面的道理,我们就可以知道:“果法”,在“众缘”中是没有的。设若“果法”在“众缘”中都是没有,你们一定要说:“果法”是从“众缘”(P056)而出,那么,为什么不说从“非缘”中而出呢?因为“缘”和“非缘”都是“无果”,要出“果”的话,应当一齐出才对。因这个道理,就可以知道没有“因缘”可以生“果”。“果”既然不生,“缘”也是不生。什么原因呢?因为先“缘”后“果”,没有“果”,当然没有“缘”;好像没有儿子,当然没有母亲这个名字。“因缘”及“果”,既然通同没有,那一切有为法皆“空”,因为一切有为法,不出“因缘果”三个字啊!有为法既然是“空”,那无为法当然也是“空”,因为“有”和“无”是对待的假名啊!有为法和无为法既然都“空”,那还有一个甚么“神我”不“空”呢?所以一“空”一切都是“空”啊!
【观相门第四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为及无为,二法俱无相,以无有相故,二法则皆空。
有为法不以相成。问曰:何等是有为相?答曰:万物各有有(P057)为相,如牛:以角峰垂颉,尾端有毛,是为牛相。如瓶:以底平、腹大、颈细、唇粗,是为瓶相。如车:以轮轴、辕、轭,是为车相。如人:以头、目、腹、脊、肩、臂、手、足,是为人相。如是生、住、灭,若是有为法相者,为是有为?为是无为?】
这一门完全是“破相”,这“相”的范围很宽,不但是看得见的是“相”,就是看不见的也是“相”,至正文中便知。先“立宗”:一切法空。何以故以下,是“出因”。论主说:无论是有为法,或无为法,这两种法,都是“无相”。因为没有“相”的原故,所以有为、无为二法都是“空”。现在来先说“有为法”,不是因“相”来成立的。
问:甚么是“有为相”呢?答:无论那一种物,都是各有各的“相”。例如牛吧!它两边有角,颈上面起包,项下面垂下来好像壶一样,尾巴上有毛,这就是牛的相状。又例如瓶:瓶底是平的,瓶肚子是大的,瓶颈是细的,(P058)瓶的唇是很粗的,这就是瓶的相状。又例如车:它是用轮,用轴,用辕,用轭,来做的,这就是车相。又例如人:它是有头、眼睛、肚子、背脊、肩头、膊臂、手脚等等,这就是人相。明白了上面的道理,那末,试问:“生”“住”“异”“灭”,设若是有为法的相状,到底是“有为”?还是“无为”呢?
【问曰:若是有为有何过?答曰:若生是有为,应有三相;若生是无为,何名有为相?若生是有为者,即应有三相,是三相,复应有三相,如是展转则为无穷。住、灭亦尔。若生是无为者,云何无为与有为作相?离生、住、灭,谁能知是生?复次:分别生、住、灭故有生,无为不可分别,是故无生,住、灭亦尔。生、住、灭空故,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因有为故有无为,有为、无为法空故,一切法皆空。】
问:设若是“有为”,有甚么过咎呢?答:设若“生”是“有为法”的话,那就应当更有“生”“住”“灭”三相。甚么原因呢?因为有“生”,一(P059)定有“住”有“灭”,这样的生、住、灭,生、住、灭一直的流下去,岂不是成了“无穷”吗?“生”是这样,“住”、“灭”也是这样。
设若“生”是“无为”的话,“无为”怎样可以给“有为”作相?因为“无为法”,就是离开了生、住、灭,既然离开了生、住、灭,就没有了“对待”,谁又知道生、住、灭呢?还有一个道理:因为分别生、住、灭,才知道有生、住、灭;“无为法”是不可分别,所以“无为法”是没有生、住、灭。生、住、灭既然是“空”,那一切有为法都是“空”。有为法“空”,无为法那里还不“空”呢?因“有为”,才说“无为”;有为、无为法都“空”,所以一切法都是“空”。
【问曰:汝说三相复有三相,是故无穷,生不应是有为者,今当说:生生之所生,生于彼本生;本生之所生,还生于生生。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P060)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还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住、灭亦如是。】
这一段是小乘人救前面所说“无穷”的过失。外人问:你们大乘说生、住、灭“三相”,更有生、住、灭“三相”,所以会犯无穷的过失。但是我现在又有一种说法:虽然是“有为”,然而不会犯无穷过。这道理是怎样说法?就是每一法生时,都能有七法:即如第一是为“法体”,第二是为“本生”,第五是为“生生”。他说:“生生”能够生“本生”,反过来“本生”又来生“生生”,这样,互相而“生”,就不会“无穷”。“生”是这样,“住”和“灭”也是这样。就是“本住”住“住住”,“住住”又能住“本住”。“本灭”灭“灭灭”,“灭灭”又能够灭“本灭”。
【答曰:若谓是生生,还能生本生,生生从本生,何能生本生?若谓生生能生本生,本生不生生生,生生何能生本生?若谓是本生,能生彼生生,本生从彼生,何能生生生?若谓本生(P061)能生生生,生生生已还生本生,是事不然。何以故?生生法应生本生,是故名生生,而本生实自未生,云何能生生生?】
这是大乘破小乘的话:就是说:设若你说:“生生”、还能够生“本生”,那不过是一个笑话罢了!因为“生生”是从“本生”来生的,为甚么又能够生“本生”呢!岂不是父亲生儿子,儿子又倒过来生父亲吗?所以说:若谓“生生”能够生“本生”,如果“本生”不生“生生”的话,那“生生”又怎样能够生“本生”呢?设若又说:“本生”能够生彼“生生”,那更是笑话,“本生”是从“生生”生出来的,怎样又能够生出“生生”来呢?设若你又说:“本生”是能够生出“生生”,“生生”生了之后,所以还来生“本生”,那也是不对,甚么原因呢?“生生”的法则,应当生“本生”,所以才叫做“生生”;然而“本生”自己还没有出世,怎样又能够生出儿子呢?那岂不是一个大笑话!
【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者,是事亦不然。何以故?是生生(P062)生时,或能生本生,生生尚未生,何能生本生?是生生生时,或能生本生,而是生生自体未生,不能生本生。若谓是生生生时,能自生,亦生彼;如灯然时,能自照,亦照彼,是事不然。何以故?灯中自无闇,住处亦无闇,破闇乃名照,灯为何所照?灯体自无闇,明所住处亦无闇。若灯中无闇,住处亦无闇,云何言灯自照,亦能照彼?破闇故名为照,灯不自破闇,亦不破彼闇,是故灯不自照,亦不照彼;是故汝先说灯自照亦照彼,生亦如是,自生亦生彼者,是事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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