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若说:“生生”正生的时候,所以能够生“本生”,这话是不对的!甚么原因呢?就是说:如果“生生”已经“生出”来了,或者能够生“本生”;现在“生生”自己尚且没有,怎样可以生“本生”呢?你们看见过:母亲尚且还没有出世,就会生儿子的奇事吗?
恐怕外人又转救:“生生”正生的时候,能“自生”,又能“生他”。这(P063)意思恐怕不容易懂,所以来说一个譬喻:好像一盏灯正点起了的时候,一方面能照自己的灯,同时又能照人和照物,这不是自照、照彼吗?这譬喻用得适当不适当呢?当然不适当!怎样知道呢?试看论主先破了他举的喻,那法当然就不能成立。
你说照灯,灯是以“明”为义,我只听到人家说:灯光只照“暗”,没有听见人家说:灯光可以照“明”啊!要知道:灯的本体不是“暗”,就是“明”的处所当然是没有“暗”,设若灯的自体没有“暗”,“明”的处所也没有“暗”,你怎样可以说:灯能“自照”,又能“照彼”呢?因为“破闇”才叫做“照”,现在灯本身上没有“暗”,所以不能“照自”,“明”的处所也没有“暗”,所以也不能“照彼”,所以你说的:灯能“自照”,又能“照彼”,是不对的,这道理明白了的话,那末,“生”也是一样,你说“生生”,能生“自己”,又能生“本生”,是没有这件事。
【问曰:若灯然时能破闇,是故灯中无闇,住处亦无闇。答曰:(P064)云何灯然时,而能破于闇?此灯初然时,不能及于闇。若灯然时不能到闇,若不到闇,不应言破闇。复次:灯若不及闇,而能破闇者,灯在于此间,则破一切闇。若谓灯虽不到闇,而力能破闇者,此处然灯,应破一切世间闇,俱不及故。而实此间然灯,不能破一切世间闇,是故汝说灯虽不及闇,而力能破闇者,是事不然。复次:若灯能自照,亦能照于彼,闇亦应如是,自蔽亦蔽彼。若谓灯能自照亦照彼,闇与灯相违,亦应自蔽亦蔽彼。若闇与灯相违,不能自蔽,亦不蔽彼,而言灯能自照亦照彼者,是事不然,是故汝喻非也。】
问:灯正点起了的时候,能够“破闇”,“暗”破了之后,我也知道:灯中没有“暗”,灯照的处所也没有“暗”。答:你这才是一个大笑话!怎样可以说:正点灯的时候,而能够“破暗”呢?甚么理由呢?因为灯最初才点的时候,这灯上的光,还没有及到“暗”,设若初点灯时,不能到“暗”的地(P065)方,既然灯光没有到“暗”,那就不应当说“破暗”。
再来说说:假定你一定要说:灯光虽然是不及于“暗”,然而又能够“破暗”,那么,灯在这里,岂不是能破全世界上一切的“暗”吗?设若你又说:灯光虽然是没有到“暗”的地方,然而它的力能够“破暗”的话,那么,此处然灯,应当能破一切世界上的“暗”啊!然而这里点灯,不能够破一切世界上的“暗”,所以你说的:灯光虽然是没有到“暗”,而力能够“破暗”的话,是不对的。
还有:设若灯能够照自己,又能够照其他的东西,那么,“暗”也是一样,应当能够障蔽自己,也能够障蔽一切。设若灯光同黑暗是相违的,黑暗既然不能够障彼、障自,那你说的灯光,能够自照、照他,也是不对,所以你说的譬喻是用不着的。
【如生能自生亦生彼者,今当更说: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若生已自生,已生何用生?此生未生时,应若生已生,(P066)若未生生。若未生而生,未生名未有,云何能自生?若谓生已而生,生已即是生,何须更生?生已更无生,作已更无作,是故生不自生。若生不自生,云何生彼?汝说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灭亦如是。】
前面先破“能例”的“喻”,现在来破“所例”的“法”。所以说:你前面所说的那个“生”,能“自生”又能“生彼”,现今再来说说:试问:你这一个“生”,设若还没有“生起”的时候,怎样能够“自生”呢?假定说已经生“自生”了,那么,“已生”、用不着“再生”了。就是说:这个生“未生”的时候,还是生了之后“再生”?还是没有生“才生”?设若你说:是没有“生”才“生”,要知道:“未生”、就叫做“未有”,“未有”怎样能够“自生”呢?假定你又说:是“生”了之后才“生”的。如果“生”了之后,那就是“生”,又何必“再生”做甚么?因为“生”了用不着“再生”,好像作东西一样,作过了用不着再作,所以这个“生”,是不能“自生”,设若自己(P067)都不能“生”,又怎样可以“生彼”呢?好像:自己尚且都不能“生存”,还能够保护别人“生存”吗?所以你说:能“自生”又能“生彼”,那能有这件事呢?“生”既然是这样,那“住”和“灭”的道理,也可照这样推知啊!
【是故生、住、灭是有为相,是事不然;生、住、灭有为相不成故,有为法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何以故?灭有为,名无为涅槃,是故涅槃亦空。复次:无生、无住、无灭,名无为相;无生、住、灭则无法,无法不应作相。若谓无相是涅槃相,是事不然。若无相是涅槃相,以何相故,知是无相?若以有相知是无相,云何名无相?若以无相知是无相,无相是无,无则不可知。】
现在把上面所说的“有为法”,来作一结论:所以说:是故生、住、灭,你们把它当作“有为相”,是不对的。生、住、灭说它是“有为相”既然不成,那“有为法”就是“空”,有为法既然是“空”,无为法当然也是“空”,甚么原因呢?因为把“有为法”灭掉了,才叫做“无为”的“涅槃”。因为(P068)既然没有“有为”,所以“无为”的“涅槃”,也是没有。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没有生、住、灭,才叫做“无为相”。那么,既然没有生、住、灭,当然是“无法”,“无法”的东西,就不应当作“相”。设若你说:“无相”可算是“涅槃相”,那也是不对。假定说:“无相”就是“涅槃相”的话,那么,请问你用甚么“相”,可以知道“涅槃”是“无相”呢?设若你是因“有相”而知“无相”,那么,“有相”是有相状的,怎样叫做“无相”呢?设若因“无相”而知道是“无相”,“无相”就是“无”,“无”就是“不可知”的事相啊!
【若谓如众衣皆有相,唯一衣无相,正以无相为相故,人言取无相衣,如是可知无相衣可取;如是生、住、灭是有为相,无生住灭处,当知是无为相,是故无相是涅槃者,是事不然。何以故?生、住、灭种种因缘皆空,不得有有为相,云何因此知无为?汝得何有为决定相,知无相处亦无为?是故汝说(P069)众相衣中无相衣,喻涅槃无相者,是事不然。又衣喻,后第五门中广说。是故有为法皆空;有为法空故,无为法亦空;有为、无为法空故,我亦空;三事空故,一切法皆空。】
现在来说一个譬喻:设若你说:好像在许多衣服里面,都是有牒纹的,叫做“有相衣”;里面唯有一件没有牒纹的,就叫做“无相衣”。正是因为这一件衣服没有牒纹的相,所以人家说:拿“无相衣”来!因为这个原故,就可以知道“无相衣”是可以取的。这譬喻明白了,就可以知道:有生、住、灭,既然是“有为”,那么,无生、住、灭,应当知道是“无为”,是故无生、住、灭,是“涅槃”对不对呢?当然是不对。怎样知道它是不对呢?因为我在前面说过了生、住、灭,用种种理由,可以证明它是“空”,根本上就没有“有为相”,“有为相”既然没有,怎样可以因“有为”而知道“无为”呢?我真真倒要来请问你一下:你得到甚么“有为法”的“决定相”,而知道“无相处”是“无为”呢?所以你前面说的在众相衣中有一件“无相(P070)衣”,用它来譬如“涅槃”的“无相”,是不可以的。所以知道:一切“有为法”都是“空”的,“有为法”既是“空”,“无为法”当然也是“空”,“有为”和“无为”通同都“空”了,还有甚么“我”不空吗?“有为”、“无为”、“我”,三件事都“空”,一切法当然是“空”。
【观有相无相门第五
复次:一切法空。何以故?
有相相不相,无相亦不相;离彼相不相,相为何所相?
有相事中相不相,何以故?若法先有相,更何用相为?复次:若有相事中相得相者,则有二相过:一者先有相,二者相来相。是故有相事中相无所相。无相事中相亦无所相,何法名无相,而以有相相?如象有双牙,垂一鼻,头有三隆,耳如箕,脊如弯弓,腹大而垂,尾端有毛,四脚粗圆,是为象相。若离是相,更无有象可以相相。如马竖耳,垂
,四(P071)脚同蹄,尾通有毛,若离是相,更无有马可以相相。如是有相中相无所相,无相中相亦无所相;离有相、无相,更无第三法可以相相,是故相无所相。】
这第五门是观察“有相”和“无相”,都是没有的。本论唯一的主张:就是一句话:“一切法空”而分做十二门的理由,来说明“空”的所以罢了。所以先征问:何以知道“一切法空”的原故?就是说:如果这一法是“有相”,既然已经有了“相”,当然用不着再有“相”;如果这一法本来就是“无相”,好像:龟无毛,兔无角一样,既然是“无相法”,当然不能再加上甚么“相”。试问:离开了上面这两种:“有相”和“无相”,要怎样再成一个甚么“相”呢?
以下是用长行来解释这偈颂的。我说“有相”的事物中,再不能“加相”,是甚么原因呢?因为:这件事物上已经先有“相”,试问:更用“相”做甚么?我们再来研究:设若这有“相”的事物中,再加上一个“相”,那就会(P072)生出两种过失;一种是先有的“相”,一种是后加的“相”。所以“有相”之中再“加相”,是不合乎道理。
“有相”之中“无所相”我已经懂了,然而“无相”之中总可以“有所相”吧?“无相”之中也不能“有所相”,甚么原故呢?试问:你有看见过那一种“无相法”上“有所相”呢?好像一只象吧!因为它有两个长牙,一个很长的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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