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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瑛法师“儒佛会通”思想略述

  圆瑛法师“儒佛会通”思想略述

  宗舜

  圆瑛法师是中国现代著名的大德高僧。他一生爱国爱教,以大智、大悲、大勇的精神济世度人,受到广大信众的衷心爱戴。作为一位既通宗又通教的大德,圆瑛法师著作宏富,其中的佛学思想多姿多彩,是中国现代佛教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拈出其“儒佛会通”思想之一斑,以略窥堂奥。

   圆瑛法师幼年曾学习儒家经典,《圆瑛法师年谱》记载说:“五岁时椿萱失荫,稍长业儒,过目成诵,聪颖过人。”对于这段“业儒”经历,圆瑛法师自己多次提起。在《谢氏宗祠讲演》中,他说:“圆瑛生长福州,幼安儒业,冠入佛门,研究教理,二十余年,孜孜不倦。”后来,《佛法之精神》的讲演中,他又说:“圆瑛少安儒业,冠入空门,研究教典,垂三十年。”足见圆瑛法师是很看重这段学习经历的。事实上,“业儒”给圆瑛法师的思想,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其最显著的标志,即是圆瑛法师在各种讲经弘法中宣传的“儒佛会通”观念。

   “儒佛会通”的观念,当然不是圆瑛法师的发明。佛教传入中国之初,为争取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即有种种比附的说辞。而历代高僧出家前,不少都曾受过儒家教育的熏陶,援儒入佛、以儒说佛、借儒弘佛可以说是他们的拿手好戏。明清以降,“三教合流”之说,博得了很多士大夫的同情与默许。其中的利与弊,都是值得我们今天认真研究和反思的。承前人之余续,圆瑛法师的“儒佛会通”思想,既有继承前人的方面,也有自己的一些特点。

  一、五戒与五常

   圆瑛法师在《挽救人心之惟一方法》中明确地说:

   又佛氏五戒,即儒家之五常,二者相较,若合符节。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妄语信也,不饮酒智也:酒能迷性,不饮则不迷,不迷自然是智。仁义礼智信五者,举世所群认纲常之教,伦理之学,实足以辅世导民。

   在《佛教与做人》中,他也指出:

   此五戒即儒教中五常:不杀生,仁也;不偷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妄语,信也;不饮酒,智也。能持五戒即具有道德。能知持戒,可以生善灭恶,即是学问。如是阅历世情,以验持戒不持戒之得失,自可深信因果,看杀人之人,结果必遭他人之杀;偷盗之人,必至破案受刑;邪淫之人,必定丧身败名;妄语之人,必不为人信用;饮酒之人,必然醉后为恶受苦。有此阅历,如是持戒之心益坚,道德学问日见增进,佛之教人持戒,即令人具足做人三种资格。身戒易持,口意难守,不说杀盗淫妄饮酒之言,不起杀盗邪淫妄语饮酒之念,自属不易。我们做人,必须时刻留心,常存临深履薄之心,如是做去,方可算得会做人。

   五戒配五常、五经乃至五行,是我国古已有之的说法,也是宣传儒佛一致的观念的人最常提起的。如隋·智者大师说、灌顶记之《金光明经文句》卷第一即云:

   又对五常:不杀对仁,不盗对义,不淫对礼,不饮酒对智,不妄语对信。又对五经:不杀对《尚书》,不盗对《春秋》,不淫对《礼》,不妄语对《诗》,不饮酒对《易》。

   当然,如果仅仅只是重复这样的观点,世间只要有儒学就够了,何必还需要佛教?圆瑛法师的重点,并不在强调五戒等于五常的“同”之上,而是发明其中之“异”,并借此阐明佛教修学的阶次和根本目标。他明确表示,五戒的原则,只是佛教所指明的人乘修学的标准:“如何是佛教人乘?就是佛说五戒为人道之因,五戒全无,必失人身。”讲过人乘的修学标准之后,要进而修学“大乘”,即六度法。圆瑛法师说:“世人若能依佛教以做人,不但可以完全人格,照此六度之法修去,即成佛也是不难。以六度具足万行,前四度以求福,后二度以求慧,福慧满足,自能成佛。”最后,他总结说:

   今天所讲做人道理,先约世间法讲,次约佛教人乘讲,后约菩萨乘讲,讲到人能成佛为止。我们人人具有佛性,人人皆当作佛,迷之则为众生,佛性埋没于五蕴山中,如金埋在矿中,悟之修之,则烦恼断尽,佛性现前,可以成佛。……深望诸位将今天所讲的话,仔细加以研究力行,由做人而求成佛,亦分内事也;况且这个时候,浩劫当前,民生痛苦,我们做人的人,当先依佛教做人,再进一步而求成佛,方能永离痛苦。(《佛教与做人》)

   从上可知,圆瑛法师的从人乘入手,从世间法的角度强调儒佛之“同”,再从大乘出世间法的角度,指出人能成佛的道理,引导大家从“做人”到“成佛”,即突出了佛教的本位,又消除了一些人对佛教的误解和排斥,这样的做法,可谓充满了智慧。

  二、儒家之戒与佛教之戒

   圆瑛法师在《挽救人心之惟一方法》中指出:

   又不独佛氏与人说戒,孔子于五常之外,亦尝与人说戒,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此孔子授人以平常日用之戒。凡眼耳身口诸根对境时,难免被境所转,故戒之曰:对于非礼之事,不可视听言动也。又曰:“血气未定,戒之在色;血气方刚,戒之在斗;血气既衰,戒之在得。”此孔子授人以终身涉世之戒,其中亦寓佛教断除贪嗔痴之意。戒色除痴迷,戒斗除嗔恨,戒得除贪婪,两者和融。

   “孔子于五常之外,亦尝与人说戒”的提法,是很富有新意的。当然,佛教的戒,乃是归依佛教者所应遵守的规范,指防非止恶的戒法,包括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其复杂而丰富的程度,当然不是孔子这些作为“教诫”的话能够比拟的,圆瑛法师又是在用随顺世间法的方便,拉近与普通听众的距离。他的要说明的核心,在紧接着的下一段:

   虽然如是,究竟佛氏之戒,重在摄心,此心字,指第六意识,分别妄心,大凡犯戒,都缘第六意识,分别好丑,而起爱憎,自作诸业。摄心者,则收摄妄心,不容分别。分别不起,爱憎自无,种种恶业,何自而生?故《楞严经》亦云:“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当知“摄心”二字,具足戒定慧三无漏学,断除贪嗔痴三不善根。此二字,即能挽救人心,维持世道,故我敢大声疾呼曰:“有欲挽救人心,必以提倡佛教,为惟一方法。”

   “佛氏之戒,重在摄心”这八个字,可谓全篇点睛之处。从声闻乘律仪角度说,考察是否违犯戒律,虽然首先是论“迹”而非“心”,但其护戒的根本,还是在于“摄心”——落实起来,就是阿含类经典里常说的“守护根门”,如《杂阿含经》卷十一所云:“善关闭根门,正念摄心住。”所以,圆瑛法师所说之“佛氏之戒,重在摄心”,乃通于声闻乘戒律和菩萨乘戒律,并非专指菩萨戒而言。只要做到了收摄妄心,即可消除种种人我分别。消除种种人我分别,即可泯灭种种贪爱憎恨。泯灭种种贪爱憎恨,自然不再有对所爱的执着和对所憎的损恼,也就断除了各种恶业。尽管儒家之戒“其中亦寓佛教断除贪嗔痴之意”,也有一些方面与佛教“两者和融”,但是由于儒家之戒缺乏“摄心”这个根本,所以,圆瑛法师认为,“有欲挽救人心,必以提倡佛教,为惟一方法。”这样,从儒家之戒说到佛教之戒,进一步确立了佛教作为唯一挽回世道人心方法的崇高地位,又一次突出了佛教本位。

  三、忠恕恻隐与戒杀护生

   圆瑛法师对于戒杀护生不仅身体力行,而且广为提倡。他曾多次发起成立放生会,提倡放生、吃素。在这个问题上,他将佛教的戒杀护生,与儒家的忠恕恻隐联系在一起进行宣传。在《放生会演说》中,他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说:

   圆瑛在孩童时,见煮鳖鱼,而鳖鱼奋命,将锅盖顶起欲逃之惨状。又见鸡被杀前,两眼皆突出,含冤怒视,似怀报复,遂感动于心,以后即不敢食肉。出家以来,每年力行放生。

   为了提倡戒杀护生,他强调:

   至论护生一事,佛儒二教,若合符节。我佛以大慈大悲而为救世之本,大慈者,与一切众生之乐;大悲者,拔一切众生之苦:以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形骸虽异,知觉本同,莫不贪生爱命,岂肯心甘为食者乎?吾人当学佛之大慈大悲,实行戒杀放生,方是学佛之行。是以学佛者,不仅持律戒杀,亦当竭力放生,方合我佛慈悲宗旨。

   儒教《周易》有言:乾曰大生,坤曰广生。天地之大德曰生,故孔子赞《易》以生生。吾人应体天地好生之德,提倡戒杀放生。且孟子云:“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细究其义,前二句即劝人戒杀放生,后二句即劝人持斋茹素。既见其生,非特不忍自杀而见其死,并不忍其为他人所杀死,故必舍己资财,赎其身命而放之。闻屠门被杀哀号之声,非特不忍食此众生之肉,更不忍食一切众生之肉,必终身茹素也。孟子又云:“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无恻隐之心,非人也。”凡读孟子者,亦皆所深知。倘见众生蒙难而不救,且更啖其肉者,则全无恻隐之心矣。故吾人应当爱物存仁,提倡护生,实与佛儒之宗旨相合,望各力行宣传,则幸甚矣。(《放生会演说》)

   提倡戒杀、吃素这一汉传佛教的优良传统,在学佛人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世俗人多目为“斋公斋婆”的行为,常常嗤之以鼻。如果仅从佛教的慈悲心角度强调戒杀护生的利益,往往不容易引起一般人的共鸣。圆瑛法师在这里结合儒家的贵生、忠恕的思想加以阐发,就显得比较容易接受。尤其是他解释孟子“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认为“前二句即劝人戒杀放生,后二句即劝人持斋茹素”,既别出心裁,又切中肯綮。戒杀护生,是贯彻佛教慈悲精神的一个重要方法,对于学佛人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五戒之首即戒杀,菩萨戒之饶益有情、密乘戒之不损恼有情,强调的都是以大悲水滋润菩提心这个成佛的种子。理解了这一点,就会理解为什么圆瑛法师作如此的发挥和强调。与圆瑛法师同时代的丰子恺在《护生画集》的序言中,把戒杀护生的要义通俗明了地指明了:

   护生者,护心也(初集马一浮先生序文中语,去除残忍心,长养慈悲心,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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