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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瑛法師“儒佛會通”思想略述

  圓瑛法師“儒佛會通”思想略述

  宗舜

  圓瑛法師是中國現代著名的大德高僧。他一生愛國愛教,以大智、大悲、大勇的精神濟世度人,受到廣大信衆的衷心愛戴。作爲一位既通宗又通教的大德,圓瑛法師著作宏富,其中的佛學思想多姿多彩,是中國現代佛教思想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今拈出其“儒佛會通”思想之一斑,以略窺堂奧。

   圓瑛法師幼年曾學習儒家經典,《圓瑛法師年譜》記載說:“五歲時椿萱失蔭,稍長業儒,過目成誦,聰穎過人。”對于這段“業儒”經曆,圓瑛法師自己多次提起。在《謝氏宗祠講演》中,他說:“圓瑛生長福州,幼安儒業,冠入佛門,研究教理,二十余年,孜孜不倦。”後來,《佛法之精神》的講演中,他又說:“圓瑛少安儒業,冠入空門,研究教典,垂叁十年。”足見圓瑛法師是很看重這段學習經曆的。事實上,“業儒”給圓瑛法師的思想,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其最顯著的標志,即是圓瑛法師在各種講經弘法中宣傳的“儒佛會通”觀念。

   “儒佛會通”的觀念,當然不是圓瑛法師的發明。佛教傳入中國之初,爲爭取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即有種種比附的說辭。而曆代高僧出家前,不少都曾受過儒家教育的熏陶,援儒入佛、以儒說佛、借儒弘佛可以說是他們的拿手好戲。明清以降,“叁教合流”之說,博得了很多士大夫的同情與默許。其中的利與弊,都是值得我們今天認真研究和反思的。承前人之余續,圓瑛法師的“儒佛會通”思想,既有繼承前人的方面,也有自己的一些特點。

  一、五戒與五常

   圓瑛法師在《挽救人心之惟一方法》中明確地說:

   又佛氏五戒,即儒家之五常,二者相較,若合符節。不殺仁也,不盜義也,不邪淫禮也,不妄語信也,不飲酒智也:酒能迷性,不飲則不迷,不迷自然是智。仁義禮智信五者,舉世所群認綱常之教,倫理之學,實足以輔世導民。

   在《佛教與做人》中,他也指出:

   此五戒即儒教中五常:不殺生,仁也;不偷盜,義也;不邪淫,禮也;不妄語,信也;不飲酒,智也。能持五戒即具有道德。能知持戒,可以生善滅惡,即是學問。如是閱曆世情,以驗持戒不持戒之得失,自可深信因果,看殺人之人,結果必遭他人之殺;偷盜之人,必至破案受刑;邪淫之人,必定喪身敗名;妄語之人,必不爲人信用;飲酒之人,必然醉後爲惡受苦。有此閱曆,如是持戒之心益堅,道德學問日見增進,佛之教人持戒,即令人具足做人叁種資格。身戒易持,口意難守,不說殺盜淫妄飲酒之言,不起殺盜邪淫妄語飲酒之念,自屬不易。我們做人,必須時刻留心,常存臨深履薄之心,如是做去,方可算得會做人。

   五戒配五常、五經乃至五行,是我國古已有之的說法,也是宣傳儒佛一致的觀念的人最常提起的。如隋·智者大師說、灌頂記之《金光明經文句》卷第一即雲:

   又對五常:不殺對仁,不盜對義,不淫對禮,不飲酒對智,不妄語對信。又對五經:不殺對《尚書》,不盜對《春秋》,不淫對《禮》,不妄語對《詩》,不飲酒對《易》。

   當然,如果僅僅只是重複這樣的觀點,世間只要有儒學就夠了,何必還需要佛教?圓瑛法師的重點,並不在強調五戒等于五常的“同”之上,而是發明其中之“異”,並借此闡明佛教修學的階次和根本目標。他明確表示,五戒的原則,只是佛教所指明的人乘修學的標准:“如何是佛教人乘?就是佛說五戒爲人道之因,五戒全無,必失人身。”講過人乘的修學標准之後,要進而修學“大乘”,即六度法。圓瑛法師說:“世人若能依佛教以做人,不但可以完全人格,照此六度之法修去,即成佛也是不難。以六度具足萬行,前四度以求福,後二度以求慧,福慧滿足,自能成佛。”最後,他總結說:

   今天所講做人道理,先約世間法講,次約佛教人乘講,後約菩薩乘講,講到人能成佛爲止。我們人人具有佛性,人人皆當作佛,迷之則爲衆生,佛性埋沒于五蘊山中,如金埋在礦中,悟之修之,則煩惱斷盡,佛性現前,可以成佛。……深望諸位將今天所講的話,仔細加以研究力行,由做人而求成佛,亦分內事也;況且這個時候,浩劫當前,民生痛苦,我們做人的人,當先依佛教做人,再進一步而求成佛,方能永離痛苦。(《佛教與做人》)

   從上可知,圓瑛法師的從人乘入手,從世間法的角度強調儒佛之“同”,再從大乘出世間法的角度,指出人能成佛的道理,引導大家從“做人”到“成佛”,即突出了佛教的本位,又消除了一些人對佛教的誤解和排斥,這樣的做法,可謂充滿了智慧。

  二、儒家之戒與佛教之戒

   圓瑛法師在《挽救人心之惟一方法》中指出:

   又不獨佛氏與人說戒,孔子于五常之外,亦嘗與人說戒,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此孔子授人以平常日用之戒。凡眼耳身口諸根對境時,難免被境所轉,故戒之曰:對于非禮之事,不可視聽言動也。又曰:“血氣未定,戒之在色;血氣方剛,戒之在鬥;血氣既衰,戒之在得。”此孔子授人以終身涉世之戒,其中亦寓佛教斷除貪嗔癡之意。戒色除癡迷,戒鬥除嗔恨,戒得除貪婪,兩者和融。

   “孔子于五常之外,亦嘗與人說戒”的提法,是很富有新意的。當然,佛教的戒,乃是歸依佛教者所應遵守的規範,指防非止惡的戒法,包括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其複雜而豐富的程度,當然不是孔子這些作爲“教誡”的話能夠比擬的,圓瑛法師又是在用隨順世間法的方便,拉近與普通聽衆的距離。他的要說明的核心,在緊接著的下一段:

   雖然如是,究竟佛氏之戒,重在攝心,此心字,指第六意識,分別妄心,大凡犯戒,都緣第六意識,分別好醜,而起愛憎,自作諸業。攝心者,則收攝妄心,不容分別。分別不起,愛憎自無,種種惡業,何自而生?故《楞嚴經》亦雲:“攝心爲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當知“攝心”二字,具足戒定慧叁無漏學,斷除貪嗔癡叁不善根。此二字,即能挽救人心,維持世道,故我敢大聲疾呼曰:“有欲挽救人心,必以提倡佛教,爲惟一方法。”

   “佛氏之戒,重在攝心”這八個字,可謂全篇點睛之處。從聲聞乘律儀角度說,考察是否違犯戒律,雖然首先是論“迹”而非“心”,但其護戒的根本,還是在于“攝心”——落實起來,就是阿含類經典裏常說的“守護根門”,如《雜阿含經》卷十一所雲:“善關閉根門,正念攝心住。”所以,圓瑛法師所說之“佛氏之戒,重在攝心”,乃通于聲聞乘戒律和菩薩乘戒律,並非專指菩薩戒而言。只要做到了收攝妄心,即可消除種種人我分別。消除種種人我分別,即可泯滅種種貪愛憎恨。泯滅種種貪愛憎恨,自然不再有對所愛的執著和對所憎的損惱,也就斷除了各種惡業。盡管儒家之戒“其中亦寓佛教斷除貪嗔癡之意”,也有一些方面與佛教“兩者和融”,但是由于儒家之戒缺乏“攝心”這個根本,所以,圓瑛法師認爲,“有欲挽救人心,必以提倡佛教,爲惟一方法。”這樣,從儒家之戒說到佛教之戒,進一步確立了佛教作爲唯一挽回世道人心方法的崇高地位,又一次突出了佛教本位。

  叁、忠恕恻隱與戒殺護生

   圓瑛法師對于戒殺護生不僅身體力行,而且廣爲提倡。他曾多次發起成立放生會,提倡放生、吃素。在這個問題上,他將佛教的戒殺護生,與儒家的忠恕恻隱聯系在一起進行宣傳。在《放生會演說》中,他講述自己的親身經曆說:

   圓瑛在孩童時,見煮鼈魚,而鼈魚奮命,將鍋蓋頂起欲逃之慘狀。又見雞被殺前,兩眼皆突出,含冤怒視,似懷報複,遂感動于心,以後即不敢食肉。出家以來,每年力行放生。

   爲了提倡戒殺護生,他強調:

   至論護生一事,佛儒二教,若合符節。我佛以大慈大悲而爲救世之本,大慈者,與一切衆生之樂;大悲者,拔一切衆生之苦:以一切衆生皆有佛性,形骸雖異,知覺本同,莫不貪生愛命,豈肯心甘爲食者乎?吾人當學佛之大慈大悲,實行戒殺放生,方是學佛之行。是以學佛者,不僅持律戒殺,亦當竭力放生,方合我佛慈悲宗旨。

   儒教《周易》有言:乾曰大生,坤曰廣生。天地之大德曰生,故孔子贊《易》以生生。吾人應體天地好生之德,提倡戒殺放生。且孟子雲:“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細究其義,前二句即勸人戒殺放生,後二句即勸人持齋茹素。既見其生,非特不忍自殺而見其死,並不忍其爲他人所殺死,故必舍己資財,贖其身命而放之。聞屠門被殺哀號之聲,非特不忍食此衆生之肉,更不忍食一切衆生之肉,必終身茹素也。孟子又雲:“恻隱之心,仁之端也。無恻隱之心,非人也。”凡讀孟子者,亦皆所深知。倘見衆生蒙難而不救,且更啖其肉者,則全無恻隱之心矣。故吾人應當愛物存仁,提倡護生,實與佛儒之宗旨相合,望各力行宣傳,則幸甚矣。(《放生會演說》)

   提倡戒殺、吃素這一漢傳佛教的優良傳統,在學佛人看來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世俗人多目爲“齋公齋婆”的行爲,常常嗤之以鼻。如果僅從佛教的慈悲心角度強調戒殺護生的利益,往往不容易引起一般人的共鳴。圓瑛法師在這裏結合儒家的貴生、忠恕的思想加以闡發,就顯得比較容易接受。尤其是他解釋孟子“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認爲“前二句即勸人戒殺放生,後二句即勸人持齋茹素”,既別出心裁,又切中肯綮。戒殺護生,是貫徹佛教慈悲精神的一個重要方法,對于學佛人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五戒之首即戒殺,菩薩戒之饒益有情、密乘戒之不損惱有情,強調的都是以大悲水滋潤菩提心這個成佛的種子。理解了這一點,就會理解爲什麼圓瑛法師作如此的發揮和強調。與圓瑛法師同時代的豐子恺在《護生畫集》的序言中,把戒殺護生的要義通俗明了地指明了:

   護生者,護心也(初集馬一浮先生序文中語,去除殘忍心,長養慈悲心,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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