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生有此九种也。若菩萨等见道之心、心业,出生入行之住位品类,如是所作,则是应断之教也。
以上所取二九竟,以下能取二九说。
复次,各各士夫能取之行相,分别初生(九)随增(九)所有之因依,其相九种云何?
先初我执之九种者:
颂云: 一执取及舍离 二作意诸嗜欲 三三等苦联结 四住及五现错执
六法唯假安立 七贪欲及八对治 九如欲行失坏 初能取应知
解云:一、世俗如幻,能取及舍弃。解云:於无常如幻世中,执取功德利誉,及推避过失敌害,不知正义,趋利远害,不识般若,不明因果,随势颠倒,与世共诤,智者讥笑,究竟无益。
佛言:「积聚终归散,崇高必自落,合会要别离,有情皆当死。」取舍何益。
二、正真自意,非能作者,於意能作。解云:正真自意了知,不正不善,非义非法,一切嗜欲,非应作者,非能作者,於意能作成就,兴事造行,希望实获成就其事。
三、法性、三界、相续,近习随行。解云:法性真义,及三界世俗境事,无常相续之身,三种决难一致合行尽善,而苦作联结,终难并存。何以故?依真必背俗,随俗则害道,求身之安常,则非是般若之路。与志道相偕,必知此身如幻。
四、性空不住,而乐住者。解云:不了性空如幻,执有实在住性、住法,缘三界等为净,乐作永久常居之计,於无常性刹那体上,广兴大作,求安久住。
五、真实现量,无可爱恋,於一切现量仰慕。解云:真实现量者,缘现性空之理也,不失觉照,理自现前。不是实境实物,何可取舍,何可爱恋,而增妄寻,以为有处有在,有智有得,或久待彼来亲见一面,不作精进、依法随行修学证明此理,或唯说食数宝,终不自得少分也。
六、随行有无系属一切法,不知。解云:属於本质之现法缘起,而安立唯独了知。不知一切法有无之关系,是随其行之缘起,而现有无之生灭也。
七、真如性智非现法。贪者无,希爱先前习行之故,贪。解云:不解正理真如,执一切不顺般若品类之理,无益之见,道理性相,非属现法。贪,亦无可贪者在,由其先前习行希爱之故,故生贪执,应常觉察对治也。
八、相似自性修行之对治性之对治。解云:依相似自性修行之对治者,谓为初修者建立种种境界,方便对治烦恼,转息妄心,若得心已,此之相似必当舍却择灭之。若执相似为实,执有自性,则碍实相修行。经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九、般若波罗蜜多,正真无智,如其所欲之行。解云:於般若波罗蜜多,全法次第真正教义,无智学持,不知事理,随自所欲,缘於败坏错失,一切败行害理之行,忍为是道,发起经久,稽留成法,积集深厚,坚执难改,所谓法久弊生,弊复成法,颠倒所为,以弊为正,正反为邪,自然正法隐没,古今浩叹,有谁智者兴起,挽回颠倒,实深祷祝也。
此上九种,是初发心者仰慕现法真实胜义,应知应学是处非处,是见道加行中住类者之所断应断,指示错失之教也。《摄义》引《金鬘》云:由於执取彼境,即彼自性之补特伽罗,执为实有受用者,是此能取分别之性相也。
以上是我执分别能取行相第二之分别者。由彼前说,初生以後,随增士夫安立所依之因相九种是也:
颂云: 一定所为不生 二执非道为道 三灭止及四俱生 五道实具不具
六住及种性坏 七无寻求无因 八数闻九诤所缘 能取分别余
解云:一、声闻等真实出离性,大的所作,如其如何决定出离者无。解云:谓若无声闻道真实出离性,九中大的所作性,如其如何决定,不能出离(此《义疏》意);恼但缘於小乘道,於大乘道决定不能如实出生三大之士夫(此《摄义》意)。如是二执是一,皆执安立决定,不了随缘转根之异,决定安立是实也。
二、自己现法乐欲之道无有,於别道非道,坚固执持。解云:现法者,般若波罗蜜多,於此未得善巧学持,故无乐欲之心,而求别道及相似外道等,以为容易,取糊乱安立之士夫也。又现法者,现法乐住静虑也,是依定道说。此之士夫,谓般若道中,谈空说理,不得现法乐住,故於别道外道中,而求现法乐住,如是坚固执持,安立假有决定补特伽罗之见也。
三、俗谛因果之自性生,自性灭,无计意外其他之显现,於实事究竟俱足不俱足。解云:执俗谛之自性决定,堕无记之见,不知胜义因果,及广杂甚深因果。胜义者,由大悲心出生之大等之所作也。又法空无常决定所为之事,不得呆然无记无作。甚深杂细因果者,达解六因、四缘、五果、三时变化无常之义,除自分因果之外,而有别余能作之力,俱有互成之因,余情相应之因,及例外增上之缘或顺或违,及自士夫力用或强或弱,及时际性等。种种细微之因果,於俗谛义有异熟等转变生灭之机,不是凝然死法,亦非无因无果。此等不知,不堕无记,便堕拨无因果。
六因者:能作,俱有,同类,相应,遍行,异熟。
四缘者: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
五果者:异熟,等流,士用,增上、离系。
四、平空住之事,及相似性之色等,於中不依靠。解云:平空住之事者,希望成功之愿心,计算能成之书,要待诸缘方方相应恰合,不得但依自方现前希望作为实事依靠。相似之色等者,徵兆、梦中、定境等色,风闻传说,无关无责无因所谈之事,但可作为暗中准备参考,不可作为实事依靠。
五、於发生菩提心等之门,乃至声闻等之种种令其消灭。解云:於大乘发起菩提心方便之门不知,渐次开发转变、容易及隐速之道不知,笼侗大乘大好;世俗之见,於声闻道性,作种种摧坏、谤毁、垢污、轻视、不学,乃至欲令消灭。佛呵斥小乘者,欲其自利自便之小心,令其转依大道利他之行,非破声闻之法相正行。小乘法若不善,何故十二年中广说阿含众经?何故此大般若经,三乘并说,而不舍声闻之教?广显菩萨声缘种种法相法义修行之道?智者应思。当知佛说唯有一乘,诸乘皆令同一解脱相应故,无二无三。
六、於真如性,殊胜圣者之法,无欲乐。解云:妄计妄称我是大乘之道,於其真如性相不知不学,大乘圣者殊胜特点不究不明,菩萨名诠义相盲昧笼侗,修行利他之大心大义之乐欲无,唱言我是大乘,实是真正自利之小心人,佛所破斥者。
七、胜义谛中依止之因无有。解云:所谓胜义谛者,真俗同时并用,双运不离不执。即依法空般若之智,与大悲方便不离。般若为因,大悲大义为体,行法次第作证之道是称方便。唯执空理,唯执悲心,唯学方便,皆为无用。是曰大乘不全,无依因故。
八、最极悭吝,修行中所作之法,不施。解云:若人广学全修般若之教道,义理通达,修行所作次第并知,复具实际经历,功德过失亲见,隐藏悭法,不作法施。此或因两不和合不忍不摄不作方便;或立门墙过高令他难入;或施法自显高深,违俗难解,使他莫门可入;或视利润名声,嫌小不施;或爱赞扬恭敬,反此不施;或怕自身劳神,将养长命,有法不施;或爱清寂,厌烦避市,有法不施;或嫌听众卑劣,不作善巧方便教化;或怕闻者名势学智高强,不敢施教,怕现自短;或嫌饮食住处不佳,奉事不良。如是等类有法不施,魔得其便。
九、於魔等抗争之真实所缘。解云:魔者磨也。与自反背之坚利痛擦磨碍之性。此等抗争之法,不争为争。了解般若,无自他自性之见为利兵,无着无贪,无怖无畏,对魔必胜。应当善学般若教义,慧行诸论,胜解法空无我。又魔者,道行之庄严,慧剑之磨石也。
此上系属於现法错失之性,能取行相之两个九种,是能见道住类心及心业出生入行之所断,及应受持之教示也。此见道四九之总说云 此类颂词分别四九业性各各慧行,见了知道,即是於不随顺品类各各(大小)九个行相之对治法门,若於彼体所断性之对治行相四九刻实觉了,而亦是真如性真净分别了知之异相也。如是前说大中小等九种契入之相,此说四个九等分别了知之相。所说一切应当内体映入深印勿忘也。
以上是顶加行见道第一所治之所取能取四九之相竟。 此下是:
顶加行见道第二分别对治之因、果、自性三种。先明因相,是成就见道之因。於中又分三,亦属利他教法之因故。论云:
此者明见道中不随顺品之对治,及俱有之教,是於大菩提能作成就见道之因,凡其所有宣说之因者,皆利他品类之分别也。
颂云: 示他菩提门 因完全嘱付 证得无间因 具多福德相
解云:此颂云者:一、应断弃、能断弃成就之性相,及共有之菩提分,戒定慧道解脱、解脱知见之道等,於中依止,详细建立次第之方,於他而作教示,是为第一。二、唯依此中菩提因相,於中正真词义方便之门,乃至般若波罗蜜多正真各各趣行入道之方便教示,是为第二。三、能作获得菩提无间道之因,般若波罗蜜多自分修行等中之大福德众多之性相者,是为第三。
凡此三者之义,是此见道之因相,即以如是具足宣说。
复次,此大菩提,如何分别,彼复如何摄受:
颂云: 垢尽无生智 说为大菩提 无尽无生故 彼如次应知
此下《义疏》直译之文,初学多难尽解,今作意译,文有不同,义无差异,若能了此意译,直译之文,亦能知也。
解云云何垢尽无生智?垢者,烦恼障与所知障也,此垢依法对治择灭,各各净尽,名为尽智。诸垢部分之灭尽及解脱也。
无生智者,究竟寂静之空、无我、无愿,亦无现行之所作性,二垢永离之谓也。
智者,即此二垢,或渐次分别择灭,或究竟无生之修行经过,对境能生正知…
《能海上师全集(第五辑) 般若波罗密多教授现证庄严论》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