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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量论略解》▪P22

  ..续本文上一页比度山形是士夫所作,则不应理,成立彼宗之遍相不定故。比如由灰色物比度有火。若非遍相不定者,则应成立蚁垤亦是陶师所作,以与陶师制作瓶等泥团形状有相同故。若谓今以形为因,汝观形之差别而破,是果同之似破。(果同是一种似能破之名。原是胜信论对正理派立“螺声是果,勤勇所发故,如瓶”。正理派破云:“为是先有,勤勇所显,抑是先无,勤勇新生耶?若勤勇所显,则因不定。若是新生,则因不成。” 胜论说“彼是果同似能破” ,即以彼之破他方式,对彼自已之因,亦同样能破。因为前量式是观察果,故名果同。又解:由彼似能破,为他人所出之过,彼自亦同犯其过,结果相同,故名果同。)曰:以总果所作性,是成立声无常之正因,以是成立彼宗法,所立法之顺遍决定故。对此正因,若谓声之所作,于瓶不成;瓶之所作,于声不成。故所作性非成立声无常之正因。如是由有系属之声瓶各异,观察别与出过而破。许此似破为果同似能破,以是于能成所立之总因,观察差别而破之似能破故。今说特殊形为因,则不成;仅以形为因,则不定。故形非成立彼宗之正因。如是破之能破,非果同之似能破,以非对于以能成所立之总因,观其差别而破之似能破故。

  寅二、形声不能为因

  种类别所成,由风声之总,成立,非正理,如说语言等,

  牛故是有角。依他说欲故,诸声皆非无,有彼故义成,

  一切成一切。

  若由见具形种类之差别所成就,与名为形之声总其同转,便成立山形为士夫所作,不应道理。以成立彼宗之遍相错乱故。如说“语言等是有角,以牛声转故”。若因不成者,应一切士夫不用烦劳便能成办一切义利,以有彼声便能成办有彼义故。此因决定,以诸声于任何处无不可转故。以诸声是依他乐说欲而转故。

   丑二、由此亦遮余理

   以此而观察,劫毗罗等派,由无常等故,亦说无心等,

   及剥皮死故,而说具足心。

   此以所说观察形非正因之理而观察也。何所观察?谓观察劫毗罗派等尼犍子派,前者说乐觉无心等是物质,以是无常及等是有生故。及尼犍子派说树具足心,以剥皮即死故。以无常及有生,亦非成立乐觉无心及是物之正因,是不定因故。

   丑三、

   若事体不成,此理若成就,别不成无害。如声依虚空。

   声虽不成立,事成即成立,如佛对鸺鹠,说身等能立。

   若彼性误等,声虽不错误,知能立有过,由事成事故。

   行故有手故,立有角及象,此声之所诠,世许,非欲说。

   所举之因,有因之体性与差别二事,其中以体性为主。若因事体性于有法上不成,即犯宗法不成过,此理应理。若因体性于有法上按立量式成就者,即量之差别不成,亦不妨害宗法成立故。比如声上,依虚空之所作性虽不成就,然于所作性是成立声无常之宗法,都无妨害。问:若尔,因之声不成立,而义成立,彼将如何?曰:于有法上,因之声虽不成立,若因之事成立者,亦成立所立。如佛弟子对鸺鹠派,立四大种之微尘无常,说有身、有碍等为能立。“有身”即“有所触”之义。对胜论者说“有身”之声,于四大种微尘上虽不成立,但“有所触”对胜论者,则是四大种微尘无常之正因,以是对彼,成立彼宗之三相故。相反,若彼因之义性错误等,等取不成及相违。声虽不错误,当知亦是有过失之能立。要由果及所遍事,成立因及能遍事故(以果证因是因果系,以所遍证能遍,是同体系)。声虽不错误,而义错误之比喻,如说“花牛是有角,能行故”,及说“象儿是象,是具手故”。此说牛名能行,及说象名具手之声,于所诠牛象之名,并不错误,以是世间共许立彼名故。然所欲说之能行及具手,于牛象非无错误,彼是人故。

  子三、破自在为一切因

  如彼事是因,即何时非因,由何计彼因,而不许非因?

  由械药等系,黑者伤及愈,无系属株杌,何不计为因?

   自性无差别,亦不可能作,常则无遮故,功能亦难知。

   有何成何性,计余为彼因,则于一切果,诸因应无穷。

   能生苗地等,性转变是因,若彼善修治,见彼差别故。

   若如根境合,无别,是觉因,此如是。非尔,彼亦有别故。

   诸别无能,若性无差别,合亦应无能,故成有差别。

   故各别无能,合则有功德,是因。自在等,则非,无别故。

  彼自在事,由何理由许彼为因,而不许非因?不应道理。如彼是因之自在,与即彼何时非因之自在无差别故。若谓不定者,则无系属之株杌,何故不计为黑者受伤与伤愈之因?应计为因,以与非因虽无差别,亦有是因故。不能许尔,要由与器械及药等连系黑者乃受伤与伤愈故。若谓观待助缘方能作果者,曰:自在亦不可观待助缘而能作果,以与不作果之自在自性,无差别故。又彼自在生果之功能亦难了知,以汝虽返,果无遮故。以是常故。若谓根本不遍者,则于一切果诸因应无穷,以有何等因,即生何等果性,是离彼等妄计余法为彼果之因故。若谓地等应能生苗,以与不生苗之地等无差别故。曰:地等由不生苗之地等自性转变,即能生苗是生苗因,若将彼地善加修治,则见彼苗差别美好故。若谓如彼和合根境与未和合根境虽无差别,然是根识之因,如果自在亦尔。曰:根境和合与示和合非无差别,于彼根识亦有明不明之差别故。若不尔者,则根境 和合亦应无生根识之功能,以与根夫妻别别无生识功能者,自性无差别故。此即成立和合根境与未和合根境,是有差别,以根境未和合不能生根识,境和合即能生根识故。自在等则非因,以与非因无差别故。此因决定,若各别时无生果之功能,和合时则有生果之功德者,彼等乃是因故。自在不尔,故非是因。

  辛二、于表断诤 分二:壬一、诤,二、答。今初:

   量知不现义,无彼能立故,殷重修非有,有作如是说。

  顺世派有作如是说:说佛世尊是定量士夫不应道理,若是定量士夫,须知一切不现见义,以无彼能故,于彼方便殷重修行亦非有故。

  壬二、答 分三:癸一、寻求遍智之原因,二、智求之理,三、明遍智。今初:

   于不知而说,诸恐错误者,为修彼说故,寻求具知者。

    对于实不了知寂灭苦之方便而妄宣说者,恐误以为真正大师之求解脱者,寻求有真知灭苦方便者之原因,为于彼大师所说方便殷重修行故。

  癸二、寻求之理

   故应善观察,办彼所修智,此能知尽数,于我无所需。

  求解脱者,当观察此师有无了知灭苦方便之智,成办求解脱者所修之事。非是观察此师能知否尽数量,以知尽数量,于我求解脱者无所需故。

   癸三、明遍智

   了知取舍性,及其诸方便,许彼为定量,非了知一切。

   随能见远否,要见所欲性,若见远是量,当来依鹫鸟。

   许佛世尊是定量士夫,以于所取所舍性及其方便,了知究竟故。又佛世尊非以了知一切尽数为定量士夫,以求解脱者无所需故。又佛世尊是定量士夫,随能否见远皆可,以见所欲求性到究竟故。若谓以能见远为定量士夫者,则应教云:求解脱都当来依止鹫鸟为师,以彼能见远故。

  戊二、广释能立 分二:巳一、顺成立量,二、逆成立量。初又分二:庚一、因圆满,二、果圆满。初又分二:辛一、意乐圆满,二、加行圆满。初又分二:壬一、正说,二、释难。今初:

   能立由修悲。

  诸佛世尊是定量士夫,其能立是由修习大悲心而生故。其大悲心非从无因及邪因生,是由多生修习悲愍而生故。

  壬二、释难 分二:癸一、释无多生修难,二、释修亦无无边增长难。初又分二:子一、难,二、释。今初:

   觉依于身故,由修无所成。

  顺世派云:由前后生修习悲无所成就,以无前后生故。以身坏时心亦坏故。以觉意依于身故。

  子二、释 分二:丑一、略标,二、广释。今初:

   非尔,破依故。

  彼身非是觉意之殊胜所依,以正理破身为觉意之殊胜所依故。

  丑二、广释 分二:寅一、明有前后后,二、破无之能立。今初:

   最初受生时,呼吸、根、觉等,非不待自类,唯从于身生,

   太过故。现见,具有结续能,彼为有何事?又由无何事,

   于后无结续?何处不产生,湿生等众生?全无彼地等。

   故一切种性,故根等不待,自类是大种,如一转变时,

   皆变无别故。诸根一一损,意觉非有损,此变则现见,

   彼等亦转变。故觉住所依,有依于觉性,是诸根之因,

   故是根从, 觉。有如彼能引,后亦, 当如彼。由彼识益故,,

   说意依于身。若无根非觉,彼亦非彼无。如是互为因,

   故互是有因。从无次第者,非生有次第,非别亦无待。

   从身次生觉。彼亦显次第。其前前刹那,是一一刹那,

   先无者之因,是故一切时,可见其为因。

  最初受生之时,其气呼吸及诸根、意觉等,非不待各自同类,唯从身生。若如是者,有太过失故。现见现在前念心具有与后念心结续之功能,彼有何增上事能续?又出无何因缘于后时无后心相结续?实不应理。立量式云:胎生无间之心,应有前心为先,是心识故,故此现在心。平常之死心,应有后心结续,是有染心故,如此现在心。问:如何有太过之失耶?曰:地等一切,应皆成有情之种子体性,以地等无任一分不产生湿生等有情根等不待前念,自类唯与大种生者,如有一大种转变为有情,则一切大种皆应转变为有情,以彼等之大种因无差别故。又若计身为意觉之殊胜所依者,为有根身,抑无根身?无根身,下文当破。若有根身者,有根身应非意觉之殊胜所依,以一一根受损害时,非意觉直接有损害故。然此意觉都是身之所依,以汝转变时,现见彼身等亦有转变故。是诸根从意觉生,以后觉安住之所依是前觉,有依前觉之业。是诸根之因故。临终时之根等,后亦当与如彼同类后根等结续,以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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