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比度山形是士夫所作,則不應理,成立彼宗之遍相不定故。比如由灰色物比度有火。若非遍相不定者,則應成立蟻垤亦是陶師所作,以與陶師製作瓶等泥團形狀有相同故。若謂今以形爲因,汝觀形之差別而破,是果同之似破。(果同是一種似能破之名。原是勝信論對正理派立“螺聲是果,勤勇所發故,如瓶”。正理派破雲:“爲是先有,勤勇所顯,抑是先無,勤勇新生耶?若勤勇所顯,則因不定。若是新生,則因不成。” 勝論說“彼是果同似能破” ,即以彼之破他方式,對彼自已之因,亦同樣能破。因爲前量式是觀察果,故名果同。又解:由彼似能破,爲他人所出之過,彼自亦同犯其過,結果相同,故名果同。)曰:以總果所作性,是成立聲無常之正因,以是成立彼宗法,所立法之順遍決定故。對此正因,若謂聲之所作,于瓶不成;瓶之所作,于聲不成。故所作性非成立聲無常之正因。如是由有系屬之聲瓶各異,觀察別與出過而破。許此似破爲果同似能破,以是于能成所立之總因,觀察差別而破之似能破故。今說特殊形爲因,則不成;僅以形爲因,則不定。故形非成立彼宗之正因。如是破之能破,非果同之似能破,以非對于以能成所立之總因,觀其差別而破之似能破故。
寅二、形聲不能爲因
種類別所成,由風聲之總,成立,非正理,如說語言等,
牛故是有角。依他說欲故,諸聲皆非無,有彼故義成,
一切成一切。
若由見具形種類之差別所成就,與名爲形之聲總其同轉,便成立山形爲士夫所作,不應道理。以成立彼宗之遍相錯亂故。如說“語言等是有角,以牛聲轉故”。若因不成者,應一切士夫不用煩勞便能成辦一切義利,以有彼聲便能成辦有彼義故。此因決定,以諸聲于任何處無不可轉故。以諸聲是依他樂說欲而轉故。
醜二、由此亦遮余理
以此而觀察,劫毗羅等派,由無常等故,亦說無心等,
及剝皮死故,而說具足心。
此以所說觀察形非正因之理而觀察也。何所觀察?謂觀察劫毗羅派等尼犍子派,前者說樂覺無心等是物質,以是無常及等是有生故。及尼犍子派說樹具足心,以剝皮即死故。以無常及有生,亦非成立樂覺無心及是物之正因,是不定因故。
醜叁、
若事體不成,此理若成就,別不成無害。如聲依虛空。
聲雖不成立,事成即成立,如佛對鸺鹠,說身等能立。
若彼性誤等,聲雖不錯誤,知能立有過,由事成事故。
行故有手故,立有角及象,此聲之所诠,世許,非欲說。
所舉之因,有因之體性與差別二事,其中以體性爲主。若因事體性于有法上不成,即犯宗法不成過,此理應理。若因體性于有法上按立量式成就者,即量之差別不成,亦不妨害宗法成立故。比如聲上,依虛空之所作性雖不成就,然于所作性是成立聲無常之宗法,都無妨害。問:若爾,因之聲不成立,而義成立,彼將如何?曰:于有法上,因之聲雖不成立,若因之事成立者,亦成立所立。如佛弟子對鸺鹠派,立四大種之微塵無常,說有身、有礙等爲能立。“有身”即“有所觸”之義。對勝論者說“有身”之聲,于四大種微塵上雖不成立,但“有所觸”對勝論者,則是四大種微塵無常之正因,以是對彼,成立彼宗之叁相故。相反,若彼因之義性錯誤等,等取不成及相違。聲雖不錯誤,當知亦是有過失之能立。要由果及所遍事,成立因及能遍事故(以果證因是因果系,以所遍證能遍,是同體系)。聲雖不錯誤,而義錯誤之比喻,如說“花牛是有角,能行故”,及說“象兒是象,是具手故”。此說牛名能行,及說象名具手之聲,于所诠牛象之名,並不錯誤,以是世間共許立彼名故。然所欲說之能行及具手,于牛象非無錯誤,彼是人故。
子叁、破自在爲一切因
如彼事是因,即何時非因,由何計彼因,而不許非因?
由械藥等系,黑者傷及愈,無系屬株杌,何不計爲因?
自性無差別,亦不可能作,常則無遮故,功能亦難知。
有何成何性,計余爲彼因,則于一切果,諸因應無窮。
能生苗地等,性轉變是因,若彼善修治,見彼差別故。
若如根境合,無別,是覺因,此如是。非爾,彼亦有別故。
諸別無能,若性無差別,合亦應無能,故成有差別。
故各別無能,合則有功德,是因。自在等,則非,無別故。
彼自在事,由何理由許彼爲因,而不許非因?不應道理。如彼是因之自在,與即彼何時非因之自在無差別故。若謂不定者,則無系屬之株杌,何故不計爲黑者受傷與傷愈之因?應計爲因,以與非因雖無差別,亦有是因故。不能許爾,要由與器械及藥等連系黑者乃受傷與傷愈故。若謂觀待助緣方能作果者,曰:自在亦不可觀待助緣而能作果,以與不作果之自在自性,無差別故。又彼自在生果之功能亦難了知,以汝雖返,果無遮故。以是常故。若謂根本不遍者,則于一切果諸因應無窮,以有何等因,即生何等果性,是離彼等妄計余法爲彼果之因故。若謂地等應能生苗,以與不生苗之地等無差別故。曰:地等由不生苗之地等自性轉變,即能生苗是生苗因,若將彼地善加修治,則見彼苗差別美好故。若謂如彼和合根境與未和合根境雖無差別,然是根識之因,如果自在亦爾。曰:根境和合與示和合非無差別,于彼根識亦有明不明之差別故。若不爾者,則根境 和合亦應無生根識之功能,以與根夫妻別別無生識功能者,自性無差別故。此即成立和合根境與未和合根境,是有差別,以根境未和合不能生根識,境和合即能生根識故。自在等則非因,以與非因無差別故。此因決定,若各別時無生果之功能,和合時則有生果之功德者,彼等乃是因故。自在不爾,故非是因。
辛二、于表斷诤 分二:壬一、诤,二、答。今初:
量知不現義,無彼能立故,殷重修非有,有作如是說。
順世派有作如是說:說佛世尊是定量士夫不應道理,若是定量士夫,須知一切不現見義,以無彼能故,于彼方便殷重修行亦非有故。
壬二、答 分叁:癸一、尋求遍智之原因,二、智求之理,叁、明遍智。今初:
于不知而說,諸恐錯誤者,爲修彼說故,尋求具知者。
對于實不了知寂滅苦之方便而妄宣說者,恐誤以爲真正大師之求解脫者,尋求有真知滅苦方便者之原因,爲于彼大師所說方便殷重修行故。
癸二、尋求之理
故應善觀察,辦彼所修智,此能知盡數,于我無所需。
求解脫者,當觀察此師有無了知滅苦方便之智,成辦求解脫者所修之事。非是觀察此師能知否盡數量,以知盡數量,于我求解脫者無所需故。
癸叁、明遍智
了知取舍性,及其諸方便,許彼爲定量,非了知一切。
隨能見遠否,要見所欲性,若見遠是量,當來依鹫鳥。
許佛世尊是定量士夫,以于所取所舍性及其方便,了知究竟故。又佛世尊非以了知一切盡數爲定量士夫,以求解脫者無所需故。又佛世尊是定量士夫,隨能否見遠皆可,以見所欲求性到究竟故。若謂以能見遠爲定量士夫者,則應教雲:求解脫都當來依止鹫鳥爲師,以彼能見遠故。
戊二、廣釋能立 分二:巳一、順成立量,二、逆成立量。初又分二:庚一、因圓滿,二、果圓滿。初又分二:辛一、意樂圓滿,二、加行圓滿。初又分二:壬一、正說,二、釋難。今初:
能立由修悲。
諸佛世尊是定量士夫,其能立是由修習大悲心而生故。其大悲心非從無因及邪因生,是由多生修習悲愍而生故。
壬二、釋難 分二:癸一、釋無多生修難,二、釋修亦無無邊增長難。初又分二:子一、難,二、釋。今初:
覺依于身故,由修無所成。
順世派雲:由前後生修習悲無所成就,以無前後生故。以身壞時心亦壞故。以覺意依于身故。
子二、釋 分二:醜一、略標,二、廣釋。今初:
非爾,破依故。
彼身非是覺意之殊勝所依,以正理破身爲覺意之殊勝所依故。
醜二、廣釋 分二:寅一、明有前後後,二、破無之能立。今初:
最初受生時,呼吸、根、覺等,非不待自類,唯從于身生,
太過故。現見,具有結續能,彼爲有何事?又由無何事,
于後無結續?何處不産生,濕生等衆生?全無彼地等。
故一切種性,故根等不待,自類是大種,如一轉變時,
皆變無別故。諸根一一損,意覺非有損,此變則現見,
彼等亦轉變。故覺住所依,有依于覺性,是諸根之因,
故是根從, 覺。有如彼能引,後亦, 當如彼。由彼識益故,,
說意依于身。若無根非覺,彼亦非彼無。如是互爲因,
故互是有因。從無次第者,非生有次第,非別亦無待。
從身次生覺。彼亦顯次第。其前前刹那,是一一刹那,
先無者之因,是故一切時,可見其爲因。
最初受生之時,其氣呼吸及諸根、意覺等,非不待各自同類,唯從身生。若如是者,有太過失故。現見現在前念心具有與後念心結續之功能,彼有何增上事能續?又出無何因緣于後時無後心相結續?實不應理。立量式雲:胎生無間之心,應有前心爲先,是心識故,故此現在心。平常之死心,應有後心結續,是有染心故,如此現在心。問:如何有太過之失耶?曰:地等一切,應皆成有情之種子體性,以地等無任一分不産生濕生等有情根等不待前念,自類唯與大種生者,如有一大種轉變爲有情,則一切大種皆應轉變爲有情,以彼等之大種因無差別故。又若計身爲意覺之殊勝所依者,爲有根身,抑無根身?無根身,下文當破。若有根身者,有根身應非意覺之殊勝所依,以一一根受損害時,非意覺直接有損害故。然此意覺都是身之所依,以汝轉變時,現見彼身等亦有轉變故。是諸根從意覺生,以後覺安住之所依是前覺,有依前覺之業。是諸根之因故。臨終時之根等,後亦當與如彼同類後根等結續,以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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