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 子一 应无缘长音等
丑一 标
丑二 释
寅一 破一耳识缘
寅二 破多耳识缘
卯一 出过
卯二 破救
辰一 破觉受渐生
巳一 破杂生觉受
巳二 观察而破
午一 破以根识结合
午二 破以分别结合
未一 正破
未二 断诤
未三 此理亦破除正理派
辰二 破觉受顿生
子二 识应不向境转
丑一 标
丑二 释
寅一 破后识单缘义
卯一 出过
卯二 破救
辰一 破由识功能尽故而转
巳一 正破
巳二 断诤
辰二 破虽是能生而非所取义故转
巳一 正破
巳二 破答
巳三 破异体功能
寅二 破俱缘识义
寅三 破虽无能受而于境转
卷第八
丙二 释令他生起方便语之自性
丁一 释能诠语
戊一 说自见之所为
己一 标
己二 释
庚一 唯受许非能立
辛一 破能立
壬一 唯佛自教非能立
壬二 教列出自能立
壬三 唯受许即能立太为过失
辛二 破所立
庚二 断自同过
戊二 说义之所为
戊三 说善显之所为
己一 破宗语为能立语支
庚一 明能害
庚二 破能立
己二 断自同过
己三 明余答辩无系属
丁二 释所诠义
戊一 势所诠为所立
己一 立自宗
庚一 所立之相
辛一 标
辛二 释
壬一 广释所乐
癸一 明所乐境即所立
癸二 若非所立则太过
癸三 此理亦破余派
子一 正说
子二 断诤
子三 破非乐境非是相违
壬二 广释随自
癸一 标
癸二 释
子一 破计他部教义为所立
丑一 叙计
丑二 破执
寅一 标
寅二 释
卯一 于事力境教不妨害
卯二 明汝所害境
卯三 断诤
辰一 破除教义非因之过
辰二 破除教义非立者过
辰三 若破教义则相违太为过失
子二 破计共教义为所立
丑一 余计
丑二 破执
寅一 说不成因喻应成为宗
寅二 说随自声应成无义
卯一 出过
卯二 破救
辰一 破计为随欲趣论而说
辰二 破计为取共许有法而说
辰三 破计为了解有法非所立而说
巳一 破计为了解已成有法非所立而说
巳二 破计为了解未成有法非所立而说
午一 标
午二 释彼原因
未一 正说
未二 断诤
癸三 结
壬三 广释不遣
癸一 标
癸二 释
子一 由何能遣不遣
丑一 广释信解不遣
寅一 教能害碍之理
卯一 自语与教语合一之原因及所为
卯二 明教所害境
辰一 事力所成有法教不妨害
辰二 由教所成有法教能妨害
寅二 明成量之数
丑一 广释共称不遣
寅一 显可说是共称
寅二 显可说是能害
寅三 论师许可说是共称
寅四 释经言之意趣
卯一 配不可说释
卯二 配可说释
辰— 立自宗
辰二 破他派
巳一 应不遍余喻
巳二 明当时喻有同喻
辰三 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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