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者 不应分别色
若因中有果因中无果。此事尚不可得何况无因有色。是故言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分别名凡夫。以无明爱染贪着色。然后以邪见生分别戏论说因中有果无果等。今此中求色不可得。是故智者不应分别。复次
若果似于因 是事则不然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若果与因相似。是事不然。因细果粗故。因果色力等各异。如布似缕则不名布。缕多布一故。不得言因果相似。若因果不相似。是亦不然。如麻缕不成绢。粗缕无出细布。是故不得言因果不相似。二义不然。故无色无色因
受阴及想阴 行阴识阴等
其余一切法 皆同于色阴
四阴及一切法。亦应如是思惟破。又今造论者。欲赞美空义故。而说偈
若人有问者 离空而欲答
是则不成答 俱同于彼疑
若人有难问 离空说其过
是不成难问 俱同于彼疑
若人论议时。各有所执。离于空义而有问答者。皆不成问答。俱亦同疑。如人言瓶是无常。问者言。何以故无常。答言。从无常因生故。此不名答。何以故。因缘中亦疑不知为常为无常。是为同彼所疑。问者若欲说其过。不依于空而说诸法无常。则不名问难。何以故。汝因无常破我常。我亦因常破汝无常。若实无常则无业报。眼耳等诸法念念灭。亦无有分别。有如是等过。皆不成问难。同彼所疑。若依空破常者。则无有过。何以故。此人不取空相故。是故若欲问答。尚应依于空法。何况欲求离苦寂灭相者
中论观六种品第五(八偈)
问曰。六种各有定相。有定相故则有六种。答曰
空相未有时 则无虚空法
若先有虚空 即为是无相
若未有虚空相。先有虚空法者。虚空则无相。何以故无色处名虚空相。色是作法无常。若色未生。未生则无灭。尔时无虚空相。因色故有无色处。无色处名虚空相。问曰。若无相有虚空。有何咎。答曰
是无相之法 一切处无有
于无相法中 相则无所相
若于常无常法中。求无相法不可得。如论者言。是有是无云何知各有相。故生住灭是有为相。无生住灭是无为相。虚空若无相。则无虚空。若谓先无相后相来相者。是亦不然。若先无相。则无法可相。何以故
有相无相中 相则无所住
离有相无相 余处亦不住
如有峰有角尾端有毛颈下垂[古*頁]。是名牛相。若离是相则无牛。若无牛是诸相无所住。是故说于无相法中相则无所相。有相中相亦不住。先有相故。如水相中火相不住。先有自相故。复次若无相中相住者。则为无因。无因名为无法。而有相.相.可相。常相因待故。离有相无相法。更无第三处可相。是故偈中说离有相无相余处亦不住。复次
相法无有故 可相法亦无
可相法无故 相法亦复无
相无所住故。则无可相法。可相法无故。相法亦无。何以故。因相有可相。因可相有相。共相因待故
是故今无相 亦无有可相
离相可相已 更亦无有物
于因缘中。本末推求。相可相决定不可得。是二不可得故。一切法皆无。一切法皆摄在相可相二法中。或相为可相。或可相为相。如火以烟为相。烟亦复以火为相。问曰。若无有有。应当有无。答曰
若使无有有 云何当有无
有无既已无 知有无者谁
凡物若自坏。若为他坏。名为无。无不自有。从有而有。是故言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眼见耳闻尚不可得。何况无物。问曰。以无有有故无亦无。应当有知有无者。答曰。若有知者。应在有中应在无中。有无既破。知者亦同破
是故知虚空 非有亦非无
非相非可相 余五同虚空
如虚空种种求相不可得。余五种亦如是。问曰。虚空不在初不在后。何以先破。答曰。地水火风众缘和合故易破。识以苦乐因故知无常变异故易破。虚空无如是相。但凡夫悕望为有。是故先破。复次虚空能持四大。四大因缘有识。是故先破根本。余者自破。问曰。世间人尽见诸法是有是无。汝何以独与世间相违。言无所见。答曰
浅智见诸法 若有若无相
是则不能见 灭见安隐法
若人未得道。不见诸法实相。爱见因缘故种种戏论。见法生时谓之为有。取相言有。见法灭时谓之为断。取相言无。智者见诸法生即灭无见。见诸法灭即灭有见。是故于一切法虽有所见。皆如幻如梦。乃至无漏道见尚灭。何况余见。是故若不见灭见安隐法者。则见有见无
中论观染染者品第六(十偈)
问曰。经说贪欲嗔恚愚痴。是世间根本。贪欲有种种名。初名爱次名著次名染次名淫欲。次名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结使。依止众生众生名染者。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则有贪欲。余二亦如是。有嗔则有嗔者。有痴则有痴者。以此三毒因缘起三业。三业因缘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答曰。经虽说有三毒名字。求实不可得。何以故
若离于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应生于染法
若无有染者 云何当有染
若有若无染 染者亦如是
若先定有染者。则不更须染。染者先已染故。若先定无染者。亦复不应起染要当先有染者然后起染。若先无染者。则无受染者。染法亦如是。若先离人定有染法。此则无因。云何得起似如无薪火。若先定无染法。则无有染者。是故偈中说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问曰。若染法染者先后相待生。是事不可得者。若一时生有何咎。答曰
染者及染法 俱成则不然
染者染法俱 则无有相待
若染法染者一时成。则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应常。已无因成故。若常则多过。无有解脱法。复次今当以一异法。破染法染者。何以故
染者染法一 一法云何合
染者染法异 异法云何合
染法染者。若以一法合。若以异法合。若一则无合。何以故。一法云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触。若以异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异成故。若各成竟不须复合。虽合犹异。复次一异俱不可。何以故
若一有合者 离伴应有合
若异有合者 离伴亦应合
若染染者一。强名为合者。应离余因缘而有染染者。复次若一。亦不应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为一。是则大乱。若染染者各异。而言合者。则不须余因缘而有合。若异而合者。虽远亦应合。问曰。一不合可尔。眼见异法共合。答曰
若异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异 然后说合相
若染染者。先有决定异相。而后合者是则不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已异。而后强说合。复次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异相
既已成异相 云何而言合
若染染者先各成别相。汝今何以强说合相。复次
异相无有成 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无成 而复说异相
汝已染染者异相不成故。复说合相。合相中有过。染染者不成。汝为成合相故。复说异相。汝自已为定。而所说不定。何以故
异相不成故 合相则不成
于何异相中 而欲说合相
以此中染染者异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汝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复次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如染恚痴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烦恼一切法亦如是。非先非后非合非散。等因缘所成
中论卷第一中论卷第二
龙树菩萨造梵志青目释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观三相品第七(三十五偈)
问曰。经说有为法有三相生住灭。万物以生法生。以住法住。以灭法灭。是故有诸法。答曰不尔。何以故。三相无决定故。是三相为是有为能作有为相。为是无为能作有为相。二俱不然。何以故
若生是有为 则应有三相
若生是无为 何名有为相
若生是有为。应有三相生住灭。是事不然。何以故。共相违故。相违者。生相应生法。住相应住法。灭相应灭法。若法生时。不应有住灭相违法。一时则不然。如明闇不俱。以是故生不应是有为法。住灭相亦应如是。问曰。若生非有为。若是无为有何咎。答曰。若生是无为。云何能为有为法作相。何以故。无为法无性故。因灭有为名无为。是故说不生不灭名无为相。更无自相。是故无法。不能为法作相。如兔角龟毛等不能为法作相。是故生非无为。住灭亦如是。复次
三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云何于一处 一时有三相
是生住灭相。若一一能为有为法作相。若和合能与有为法作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谓一一者。于一处中或有有相。或有无相。生时无住灭。住时无生灭。灭时无生住。若和合者。共相违法。云何一时俱。若谓三相更有三相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若谓生住灭 更有有为相
是即为无穷 无即非有为
若谓生住灭更有有为相。生更有生有住有灭。如是三相复应更有相。若尔则无穷。若更无相。是三相则不名有为法。亦不能为有为法作相。问曰。汝说三相为无穷。是事不然。生住灭虽是有为。而非无穷。何以故
生生之所生 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还生于生生
法生时通自体七法共生。一法二生三住四灭五生生六住住七灭灭。是七法中。本生除自体。能生六法。生生能生本生。本生能生生生。是故三相虽是有为。而非无穷。答曰
若谓是生生 能生于本生
生生从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是生生能生本生者。是生生则不名从本生生。何以故。是生生从本生生。云何能生本生。复次
若谓是本生 能生于生生
本生从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谓本生能生生生者。是本生不名从生生生。何以故。是本生从生生生。云何能生生生。生生法应生本生。而今生生不能生本生。生生未有自体。何能生本生。是故本生不能生生生。问曰。是生生生时非先非后。能生本生。但生生生时能生本生。答曰不然。何以故
若生生生时 能生于本生
生生尚未有 何能生本生
若谓生生生时能生本生可尔。而实未有。是故生生生时。不能生本生。复次
若本生生时 能生于生生
本生尚未有 何能生生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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