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他知道:『我没有贪、瞋、痴。』」
「比丘们!若他如此了知,这些想法是求助于信、自己珍爱的看法、传统、似是而非的推论,或偏好自己先前存在的见解而得知的吗?」
「世尊!当然不是。」
「这些难道不是以经验而有智慧地体证到的吗?」
「世尊!正是如此。」
「比丘们!这即是比丘不求助于信,不求助于珍爱的看法、传统、似是而非的推论,或偏好自己先前存在的见解;而能如是宣称(阿罗汉的)究竟智慧:『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相应部》47: 12)[3]
〔可见之教〕(8)
尊者优婆摩那(UpavAna)曾去拜访世尊,恭敬问讯之后,坐于一旁。他向世尊问道:
「人们说到『可见的教义』,世尊!教义如何于此时此刻可见,有实时的果报,可请人来察看,导人向上,智者亲自体验?」
「优婆摩那,比丘以眼见色,体验该色与对色的贪求 (9),对色的贪求现于身,他知道:『我于此色生贪。』若有以眼见色,体验该色与贪求该色的比丘,知道对色的贪现于身——如此,优婆摩那!即是此时此刻可见的教义,有实时的果报,可请人来察看,导人向上,智者亲自体验。」
「同样地,若比丘耳闻声,鼻嗅香,舌尝味,身触法或以心认知到想法时,体验到贪。若他在每一种情况都知晓「贪」现于身——如此,优婆摩那!即是此时此刻可见的教义,有实时的果报,可请人来察看,导人向上,智者亲自体验。」
「再者,优婆摩那!比丘以眼见色,体验色而对色没有贪求,对色没有贪求的他知道:『我对此色无贪求。』若有以眼见色,体验色而对色没有贪求,知道对色的贪不现于身的比丘——如此,优婆摩那!亦是此时此刻可见的教义,有实时的果报,可请人来察看,导人向上,智者亲自体验。」
「同样地,若有比丘耳闻声,鼻嗅香,舌尝味,身触法或以心认知到想法时,没有体验到贪,若在每种情况中,他都知道贪不现于身——如此,优婆摩那!即是此时此刻可见的教义,有实时的果报,可请人来察看,导人向上,智者亲自体验。」(《相应部》35: 70)
当我们的念头伴随贪(欲求、吸引)、瞋(生气、厌恶)或痴(偏见、妄见),在未受训练的心中生起时,一般会以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来响应:不是让自己受其主宰,便是试图压抑它们。第一类响应是完全认同诸不善根,第二种极端则是企图忽视它们的存在,逃避面对它们。就后者而言,人们认为这种有染污的念头是属于人心不名誉的一部分,有害于个人的自尊,因而将之隐藏,不让觉知发现。
如前文所述,透过「单纯专注于其上」的方法,是避免落入此两种极端的中道,这既非消极地臣服,也非焦虑地退缩,而是在心中保持舍离的观察时,完全觉知诸不善念。这样便将这些念头只视为心理的事件,而非个人与缘生的心理过程,「只是法的转起」(suddhddhammA pavattanti)。如此客观化后,这些念头将不再因迷恋、憎恨或恐惧而挑起情绪反应,单纯地专注于其上,得以清除涉及自我的念头,避免因认同它们而虚构出自我。因此,即使面对自己的不完美,也能清楚地体认无我。
之后,就可能会出现《念处经》中所描述的心的状态:「住于舍离、不执取」。这便可以了解为何说即使只觉知自身的不善,便能使得教法「现见于此时此刻」(页 42-70)。
这种运用舍离的觉知,可说是属于第一种方法(页 56),以正念的善念取代已生的不善念。纵使第一种方法并未完全成功,但根据第二种方法,清醒而实在地觉知内在的过患,也证实有效。若无效,或许就不得不使用更强烈的厌恶情绪来彻底消除不善念。
〔以受念处而除灭〕
比丘们!有乐受时,应舍弃贪随眠;苦受时,应舍弃瞋随眠;舍受时,应舍弃无明随眠。
若比丘于乐受舍弃贪随眠;于苦受,舍弃瞋随眠;于舍受,舍弃无明随眠。如是比丘可称之为解脱于不善随眠,为有正见之人。他已断除渴爱,切断有结,由于彻底洞悉我慢,而止息苦。(10)
若人有乐受,不知受本质,而倾向于贪,则不得解脱。
若人有苦受,不知受本质,而倾向于瞋,则不得解脱。
智慧之佛说,平静之舍受,若执取于彼,不得出苦轮。
但有比丘僧,精勤不忘失,修念与正知,通达一切受。
如是勤修习,于此最后生,解脱诸漏染,圆熟于智慧。
坚固佛法门,身坏命终时,超彼等一切,计度与概念。(《相应部》36: 3)
在三「随眠」(anusaya)中,我们看到不同名目的三不善根,这些随眠是烦恼,因为它们不断地出现,已变成对激起贪、瞋、痴等境界的习惯反应,因而一再地显现,也可将之称为心的内在习性。它们潜伏于意识流中,一旦有外在的刺激,随时准备生起,显现为不善的身、语、意。
由于已成为随眠,此三不善根具备最能系缚心的能力,甚至戒与定也不能战胜它,充其量只能检视随眠所外显的形式。要根除深层的随眠,需要得到以戒和定为助力的「观慧」(vipassanA-paJJA),能完全根除此三者的观慧,必须达到解脱道的最后两阶段——不还与阿罗汉才行。(11)
不还者完全灭除瞋随眠——瞋根;而贪随眠——贪根,则是灭除了对五欲乐的贪求。
阿罗汉则根除剩余的贪随眠——色与无色有的贪,与一切的无明随眠——痴根。
身、语的戒行虽不能究竟灭除随眠,但有助于减少新的不善随眠产生;禅定则有助于控制这些随眠的心理根源,至少有暂时的效果;低于圣道与圣果层次的观慧,则是迈向解脱的智慧逐渐成熟的基础。
对于削弱和去除随眠尤其有效的内观修习,是四念处中的受随观 (vedanAnupassanA)。使随眠产生并增长的,正是对「受」不自主的反应。
根据佛教的心理学,人因被动所经历的感官体验,在道德上是「无记」的,它们是业的果,非业的创造者。响应被动的感官接触后所产生的感受,决定了主动响应的意识状态是善或不善。在受随观时,我们清楚地了解到乐受并不等同于贪,无须被贪所跟随;苦受也不等同于瞋,无须被瞋所跟随;舍受不等同于无明、愚痴的念头,无须被它们跟随。
在这样的练习中,禅修者学习停留在纯粹体验乐受、苦受和不苦不乐受上,如此做时,他在受缘爱(vedanApaccayA taNhA)上,开启切断缘起炼的关键点。修行者将明白地体验到受与爱的因果顺序不再是必然的,也能体会佛陀鼓励的话语是真实不虚的:「人可以断除不善!若不可能做到,我不会要求你们去做。」(见页 52)
八正道通达涅槃
〔现法涅槃〕
一旦舍弃贪、瞋、痴,人将不再伤害自己,伤害他人,也不伤害自他,心不再忧伤苦恼,依此义为现法涅槃。
若人体验贪的灭尽、瞋的灭尽、痴的灭尽,依此义为现法涅槃,有立即的果报,可请人来察看,导人向上,由智者亲自体证。(《增支部》3: 56)[4]
〔什么是涅槃?〕
一位名为阎浮车(JambukhAdaka)的游行者去拜访舍利弗尊者,并问他以下的问题:
「人们说『涅槃』,朋友!什么是涅槃?」
「贪的灭尽,瞋的灭尽,痴的灭尽。朋友!这就是涅槃。」
「但是,朋友!是否有方法,有通达涅槃的道路?」
「是的,朋友!是有这样的方法,有通达涅槃的道路,即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相应部》38: 1)
〔二种涅槃〕
我闻世尊如是说:
「诸比丘!有二种涅槃:有余依涅槃界(sa-upAdisesa-nibbAnadhAtu)与无余依涅槃界(anupAdisesa-nibbAnadhAtu)。」
「何为有余依涅槃界?诸比丘!证阿罗汉之漏尽比丘,梵行圆满,所作已办,舍于重担,目标达成,尽诸有结,正智解脱,但其身(未死)仍有五根,以其五根而有苦、乐、喜、忧,其贪、瞋、痴灭尽,故称有余依涅槃界。」
「何为无余依涅槃界?诸比丘!证阿罗汉之比丘……正智解脱,一切诸受不再享有,乃至于此(于死时)灭尽,此之谓无余依涅槃界。」(《小部.如是语经 44》,节录自三界智摩诃长老的翻译)
〔解脱乐〕
证得阿罗汉的人,他知道:
「过去有贪,贪即不善;今不再有,即是善。过去有瞋,瞋即不善;今不再有,即是善。过去有痴,痴即不善;今不再有,即是善。」
「如此,心崇高之阿罗汉,于现生住于解脱渴爱,(热恼)平静、清凉、愉悦。」(《增支部》3: 66)
【注释】
(1) 此中所使用的巴利词为「欲」(Chanda),而非欲爱(rAga)或贪(lobha)。
(2) 此处的翻译依循经文注释之说,以因缘、因或根来解释(vitakka-saNkhAra-saNThAna一句中的)「行」(saNkhAra)一词。另外,可以将这词解释为「平息思想的形成」。
(3) 他必须以善念来限制不善念,也就是以他的努力来去除不善的念头。
(4) 完整的翻译与注释,见苏摩长老(Soma Thera)所译《恶念的移除》(The Removal of Distracting Thoughts,《*轮》No. 21)。
(5) 即其它的宗教或哲学思想。
(6) 由《无碍解道》(PaTisambhidA Magga)与《长部》、《增支部》的注释编辑而成。
(7)《中部》的注疏指出:「因为对某人态度上的改变,或因为该人性格(或行为)的改变。」
(8) 亦参见页 42。
(9) 虽然本文只提到「贪欲」(rAga),其中的论述也适用于瞋、痴所激发对六根觉知的反应。
(10)「慢」特别是指理智与情绪上的「我慢」(asmi-mAna)。
(11) 见雷地尊者(Ledi Sayadaw)所著之《内观手册》(Manual of Insight, 《*轮》No. 31/32, pp. 81ff)。
【译注】
[1] 指比丘此时若袋中有记录佛德与佛法的手册,应将之取出阅读。见《*轮》No. 21,页 19。
[2]「圣神变」别译为「贤圣神足」、「圣之神圣」,请见《大正藏》卷一,页 78 下;《汉译南传》第八册,页 104。
[3] 出处所指向的内容与本书所述不符,此经号恐有误。
[4] 原出处是 AN3:55,今改正之。
《以念与观断除不善根》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