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一、破空界上的能相所相
问曰:界有自性,因为佛告大王,当知此士夫补特伽罗是六界所成故。
答曰:经中虽先说地界,而此论中先破空界有自性者,因为世间共许虚空为空,不许余界为空,为
了由世间共许之理,成立不共许的义,故云“先说虚空相]。无质碍非有自性地为虚空相,因为在虚空
相的能相——无质碍之前,无有少许虚空故。设若在能相——无质碍之前有虚空,那么虚空则成无能相。
其实不尔,因为于任何时处皆没有无能相的所相法故。能相无质碍非有自性地于何处转,因为在无能相
之前所相的法非有故。无能相处,能相不转,没有无能相的所相故。有能相处,能相亦非有自性地转,
彼中不复须要能相转故。除有能相与无能相外,更无别处有能相转,无有是事故。所相非有自性,因为
能相转无自性故。能相亦非有自性,因为所相无自性故。昕相应非有自性,能相转无自性故。若许所相
无自性,则能相——无质碍亦非有自性。
子二、破有体无体
毗婆沙师说云:空界是有体。答曰:空界(有法),非有自陆地为有体,因为能相与所相皆无自性
故。此理决定,离能相所相的有体法并非有故。经部云:空界为无体法是有自性。答曰:空界(有法)
为无体法非有自性,因为有体法无自性故。问曰:有体与无体皆有自性,因为有了知有体无体之补特伽
罗故。答曰:了知有体无体的补特伽罗(有法),本无自性,有体、无体和亦有体亦无体皆无自性故。
云何亦有体亦无体是无自性
有体与无体二法不共有故。
子三、总结
空界(有法),彼为有体、无体、所相和能相皆无自性,彼等诸义前已破故。
癸二、由彼正理类知余法
其余五界(有法),亦无自性,与成立空界无自性之理相同故。
癸三、呵责有无边见
诸邪见劣慧(有法),暂时不能现见所应见的息灭戏论及涅槃,由见诸法为有自性及断灭无故。
观贪贪者品第六
辛二、破有我之能立⒀分三:一、破能依杂染;二、破生住灭三相;
三、破业因与作者。
壬初分三:一、破贪与贪者有自性;二、总结;三、由此正理类知余法。
癸初分二:一、破前后生;二、破同时生。
子一、破前后生
问曰:蕴处界有自性,因有能依杂染故。答曰:若贪有自性不越二种轨则而有,即先有贪者后有贪,
或后有贪者先有贪。若如第一,先有贪者后有贪,则因先有贪者而无贪,因为若在贪之先,有无贪的贪
者,即应依彼贪者而有贪,如此应成先有贪者后有贪。但是,无有离开贪的贪者故。若如第二,后有贪
者先有贪,则无贪者云何有贪
以无所依,则能依非有故。问曰:贪者有自性,未破故。答曰:贪者亦
无自性,贪者之先有贪或者无贪皆与破贪之先有贪者或无贪者的理相同故。
子二、破同时生
问曰:贪与贪者同时俱有。答曰:贪与贪者有自性地同时生起不应道理,因为若是有自性的同时生
起,则贪与贪者彼此互不相待故。又贪与贪者是有自性的一体呢
或异体呢
若如第一体性是一,即无同
时俱有,何以故
彼与彼自己非同时俱有故。若是有自性的异体,亦不应为同时俱有。若谓虽只一个亦
是同时俱有,那么无体的一头黄牛亦应成同时俱有。又若谓虽是有自性的异体而是同时俱有,则无体各
别而住的黄牛亦应成同时俱有。若谓有自性的异体上亦有同时俱有,那么贪与贪者(有法),非有自性
的同时俱有,因为若是有自性的体异,固是同时俱有,但是,非有自性的体异故。若谓贪与贪者是有自
性的体异,那么贪与贪者(有法),何故分别说为同时俱有
如是分别不应道理故。间曰:单独之异,
则不能成立由此贪者贪此所贪之境,为了欲成此义而许同时俱有。答曰:那么,为了成立同时俱有,又
必须许自性体异,因为单独一个,不能成立由此贪者贪着所贪之境故。又贪
⑴ 此是[前陈]。
⑵ 此是[后陈]。
⑶ 此是[因]。
⑷ 自:如芽。
⑸ 缘:如种。
⑹ 此处,在[有]后略去[如芽]二字。
⑺ 汝:增上缘。
⑻ 所知:一切法。
⑼ 余二:非去者与第三者。
⑽ 汝:见者。
⑾ 藏译(中论本颂·观根品》中此处有“如说依父母,而生彼儿子,依眼根及色,生识亦如是”
一颂,宗喀巴大师所著的(中论疏)中说:[其余三种印度释论中皆无此颂,……当是翻译时所依之版
本有误]。因此僧成大师说该颂非(中论)本文。又,汉译本中亦无此颂。
⑿分别:执有自性。
⒀ 能立:因。
与贪者(有法),不是有自性地同时俱有之法,因为有自性的异体之法本来无故。贪与贪者(有法),
若是有自性的异体之法,即不应许为同时俱有之法,因为有自性的异体之法,本来无故。
癸二、总结由此观之,贪与贪者等(有法),无有自性,因为同时俱有与非同时俱有皆无自性故。
癸三、由此正理类知余法一切诸法(有法)无有自性,同时俱有与非同时俱有皆无自性故,如贪及
贪者等。
观生住灭品第七
壬二、破生住灭三相有自性分三:一、破有为有自性;二、由此正理破无为有自性;三、断违教之
诤。
癸一、破有为有自性分二:一、破总相;二、破别相。
子一、破总相分二:一、总破:二、别破丑一、总破分三: 一、观察是否有为已而破:二、观个
别与聚合已而破;三、观有无余相已而破。
寅一、观察是否有为已而破问曰:蕴处界有为法有自性,有生住灭有为相故。答日:彼生(有法),
亦应具有生等三相,是有为故。若谓生是无为,则彼生(有法),应非是有为相。
寅二、观个别与聚合已而破生等三相个别不能作有为相,因为没有生的住灭非有故。又生等三相不
能在一法上同一时中有自性地聚合,若是有自性地住则与灭相违故。
寅三、观有无余相已而破分二:一、出过;二、破救。
卯一、出过生住灭三法中是否更有生等有为相
若有,则生等相(有法),应成无穷;若无,则生
等(有法),应非有为。
卯二、破救分二:一、破第一救;二、破第二救。
辰一、破第一救正量部云:生等不成无为,因为有生生等故;亦无无穷过,因为有本相与随相彼此
互相成办故。又若善法或烦恼法随一生起时,与本法共有十五法生起。1、即彼法;2、彼法的生;3、
成就;4、住;5、老;6、无常;7、若是烦恼法即有邪解脱;8、若是善法即有正解脱,若是出离法即
有彼法之出离法,若是非出离法即有彼法之非出离法,此中以彼善法或烦恼法为主体,彼法之生乃至非
出离即是眷属,烦恼法共有八法,善法亦然。1、彼法之生的生;、2、成就的成就;3、住的住;4、老
的老;5、无常的无常;6、若是烦恼法即有邪解脱的邪解脱;7、若是非出离法即有非出离的非出离,
此是眷属的眷属(1)。彼十五法,生生唯生本生,本生亦能生生生,故没有无穷过。答曰:如此说来汝
的生生能生本生,但是,汝的本生尚未生生生时,则彼法不能生本生,因为生生尚待本生而生故。若谓
由本生生生生,即由彼生生生本生,那末,彼生生未生本生时此本生不能生生生,因为此本生尚待生生
生故。若谓彼此正生时能互相生,那末,生生(有法),在正生本生时,不能生汝(2),因为若许未生
之本生能生汝(3)者固可,但是汝正量部只许生时能生生生,因此本生未生则不能生生生故。
辰二、破第二救分二:一、牒救;二、破救。
巳一、牒救若谓如灯明能照自他,如是生亦能生自他有为法,故没有无为和无穷两种过失。
巳二、破救分二:l、破喻;二、破义。
午一、破喻许灯明是有自性地照,不应道理,由能除暗乃名为照,但是,何处有灯明则彼处与灯皆
无暗故。若谓灯明正生时能除暗,那末,灯明正生时亦不是有自性地破暗,因为灯明正生时不能有自性
地到暗故。若谓灯明虽未到暗亦能除暗,那末,一处有灯则能破除一切世间所有的暗。若谓灯能自照亦
能照其他之物,因为它是能照故。那末,暗亦应无疑地既能障自亦能障它物,因为它是能合故。
午二、破义彼生是已生耶
抑是未生
若是未生,则此生(有法),自体非生,尚未生故。若生已而
生,则此生(有法),不应由自生,已生故。
丑二、别破分三: 一、破生有自性;二、破住有自性;三、破灭有自性。
寅一、破生有自性分三:一、观三时已而破;二、观有、无、亦有亦无已而破;三、观是否正灭时
已而破。
卯一、观三时已而破生无自性,已生、未生和正生时皆非有自性地生;此义於前已去、末去和正去
时破去的作用有自性中已说故。
问曰:依生的作用而正生时名生。答日:亦不应说依生作用而正生时为有自性,因为若已有生,即
无正生时故。内部诸实事师云:汝在表面上是讲佛经,其实即破坏了缘起法,甚为可惧,因为佛说: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以显示缘起,而汝则说『已生、未生、生』等语破坏生法故。答曰:生时
与生皆自性寂灭(4),凡是缘起皆自性寂灭故。问曰:汝说『若生法是有』等语不应道理,因为(5)约当
生,说由生法令生。答日:生时亦非有自性地生,因为若法在未生以前已有,彼正生时固可为生,但是,
彼法未生以前彼无有故。复次今当问汝,若由彼生法令生时生,但是,彼生又为哪一个生法所生
若谓
另有一个生法生彼生法,如是则生法无有穷尽。若谓彼生法不待别的生法而生,如是别一切有为法皆如
彼生法亦不待别的生法而生。卯二、观有、无、亦有亦无已而破生(有法),非有自性地生,因为在自
位时有(6)与无(7)皆非有生,有无体共亦非有生,如上已破故不繁说。
卯三、观是否正灭时已而破何法正灭时(有法),非有自性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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