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为涅槃。
第二条 灭与涅槃
第十款 灭或不灭皆非涅槃
复次:
若灭应成断,异此则成常,涅槃非有无,故无生与灭⑺。廿五
若谓灭是涅槃,则应成断。若是不灭,则应成常。是故涅槃非有、无
性,无生无灭是涅槃。
摄曰:又汝见有性生灭,性灭涅槃应成断,
涅槃不灭应是常,然实涅槃离有无。
第二款 灭非常住
第一项 直斥常灭不成
问:灭应是有,是常住故。答:
灭若常住者,离法亦应有。
若灭常住者,应离法有灭;复应无依。然此非理。复次:
离法此非有,离无法亦无。⑻廿六
若离法及无法,俱无有灭。
摄曰:常灭离法无依故,不成何况离无法!
第二项 明常灭不成之总因并例余法
云何应知?
能相与所相,相待非自成,亦非展转成,未成不能成。廿七
能相待所相而立,所相亦待能相而立,离此,不能自成。亦非展转成者,谓互不成。由此理故,能相、所相二俱不成。此自未成之能相、所相,
亦不能成诸法。复次:
因果受受者,能见所见等, 一切法准此,皆当如是说。廿八
摄曰:能相、所相相待有,自成、互成皆不成;彼二自身未有故,是亦不能成诸法。余如因果、受受者,能见所见、明板等,相待而有都无性;反是一切皆不成。
第三节 特破生灭存在之形式⑼
问:诸时论者说有三世⑽,故时应有。答:
不住相待故,乱故无体故,无性故三时,非有唯分别。廿九
时不成,何以故?不安住故。时不安住,作不住想。若不住者,则不可取。不可取者,云何施设?故时不成。又相待故,谓互相观待而立:由依过去成立现、未,依待现在成立过、未,依待未来成立过、现:由是相依⑾而立故时不成。又即此时观待现在说名现在,观待未来则是过去,观待过去则是未来;如是杂乱故时不成。又无自体故,由自体不成故时亦不成。又无性故,时亦非有。要先有性,其时乃成,遍求彼性全无自体,故时亦非有性,唯分别耳。
摄曰:不住、相待、杂乱故、无性、唯想“时”不成。
第五章 即相破法
第一节 就生、住、灭三相破为、无为法
问:如说一切有为皆具生、住、灭三相,与此相违是名无为,故有、无为皆应是有。答:
由无生住灭,三种有为相,是故为无为,一切皆非有。三十所说生、住、灭诸有为相,若审⑿观察皆不应理,故彼非有。由彼无故,有为、无为都无所有。纵许有为,若审观察,不应理故,说为非有。何以故⒀?
灭未灭不灭,已住则不住,末住亦不住,生未生不生。卅一
此当问彼:为已生者生?抑未生者生?若已生者是则不生,何以故?已生故。未生者亦不生,何以故?尚未生故。即此生法为已住者住?抑未住者住?若已住者是则不住,已住故。未住者亦不住,何以故?未安住故。又彼为已灭者灭?抑未灭者灭?俱不应理。设许有为,若以此三次第观察皆不应理,故无有为。有为无故,无为亦无。
摄曰:生等三相皆无故,为、无为法亦非有。已、未三相次第观,纵许有为亦不成,有为无故无为无。
第二节 就有、无、一、多等相破为、无为法
复次:
有为与无为,非多亦非一,非有无二俱,此摄一切相。卅二
若审观察,有为与无为非多、非一、非有、非无、非亦有亦无。应知此中此二法之一切相悉已尽摄。
摄曰:有无一多亦有无,非亦有及非亦无,
为无为相悉摄尽,然彼皆无故非有。
第六章业、果、作、受
第一节 正破业、果、作、受
第一条 单独破业
第一款 业有自性即无生灭,业无自性可说生灭
问:
世尊说业住,复⒁说业及果,有情受自业,诸业不失亡。卅三
世尊于经中多门宣说业及业果,复说诸业非无有果,更说诸业皆不失
坏,及说有情各受自业:故业及业果决定是有。答:
已脱无自性,故业无生灭,由我执造业,执从分别起。卅四
如前已说业无自性,故彼无生亦无有灭。颂言由我执造业,故业是我执
所起。此执复从分别而生。
摄白:佛虽曾说业及果,然无性故无生灭;
无性之业我执生,我执复从分别起。
第二款 业有自性即成我,业无自性不失坏
复次:
业若有自性,所感身应常,应无苦异熟,故业应成我。卅五
若业是有自性,则从彼业所感之身应是真实,应成恒常自性。彼业应无苦异熟果,彼业常住,故应成我;以无常为苦,苦即无我故。由业无自性,故业无生,由无生故,即无有失。
摄曰:无常是苦苦无我;业若有性则应常,常则无苦应成我,
彼所感身亦应常。勿虑空故业失坏,实则无性业方有。
第三款 业之无性与缘成
复次:
业缘生非有,非缘亦无有:诸行如幻事,阳焰寻香城。卅六
业从缘生,即非是有;从非缘生,更不得有。何以故?由诸行如寻香
城、幻事、阳焰,故业无自性。复次:
业以惑为因,行髓为惑业,身以业为因,此三皆性空。卅七
业从烦恼因生,诸行从业及烦恼为因而生,身从业因而生,是故此三皆自性空。
摄曰:缘非缘业悉非有,诸行如幻无性故,
身、业及惑层⒂依有,是故彼等皆无性。
第二条 连环破四
第一款 总连环
无业无作者,无二故无果,无果无受者,是故皆远离。卅八
如是,若以正理观察:果无自性,则业非有;若无有业,作者亦无;若无业及作者,则亦无果⒃;若无有果,即无受者:是故皆成远离。
摄曰:果无性故业亦无,业无性故无作者,业、作且无况业果,果无是亦无受者。
第二款 别合破
第一项 逆明业、果无性
复次:
⑴ [后]字另本作[复]。
⑵ 此句另本顺序为,[数应理故,非一切法皆空,有一、二、多等数]。
⑶ “故”字另本做【破】字。
⑷ 另本无此“答:”,而于“灭”后有一 “者”字。
⑸ 另本作[与因已法灭]
⑹ 此句,另本作“若性无生灭]
⑺ 另本作“故无生无灭]
⑻ 另本此下有一括号,内云[无法谓实无体性之法]。
⑼ 生灭存在之形式即“时]。
⑽ 另本作[诸时论者说有三时]。
⑾ 另本作[由此相待]。
⑿ 本论中全部[审]字另本皆作[谛]字,后准此知,恕不二列举。
⒀ 另本作“何故非有]。
⒁ “复”字另本作[师]字。
⒂ 此“层”字原稿模糊,辨认不清,或许有误。
⒃ 此另本作[则果亦无]。
若善知业空,见真不造业,若无所造业,业所生非有。卅九
由见真故,善能了知业自性空,不复造诸⑴业。若无彼业,则从业所生者亦悉非有。
摄曰:善达业空不造业,无业亦无业所生。
第二项 顺明作、业缘成
问:为全无耶?抑少有耶?答:可有。如何而有?
如佛薄伽梵,神通示化身,其所现化身,复现余变化。四O
佛所化且空,何况化所化, 一切唯分别,彼二可名有。四一
作者如化身,业同化所化, 一切自性空,唯以分别有。四二
如佛世尊以神通力示现化身,其所化身复现其余之化身。当知业亦如是。如来所化自性且空,况彼化身所化余身耶?如是二事唯以分别可名为有。其业亦尔。
摄曰;作者及业分别有,勿虑全无如化故。
第三条 重斥性业
复次:
若业有自性,无涅槃作者,无则业所感,爱非爱果无。四三
若谓业有自性者,有自性则定⑵无涅槃。亦应无作业者,何以故?即无作者,亦有业故。若有⑶自性者,则业所感之爱非爱果亦皆非有。
摄曰:性业叵灭无涅槃,性业自有无作者,
作者无故果亦无,故汝不宜许性业。
第二节 别释圣言密意
问:经广说有,云何言无耶?答:
说有或说无,或说亦有无,诸佛密意说,此难可通达。四四
经中有处说有,有处说无,亦有处说亦有亦无。诸佛密意语言,于一切种不易通达。
摄曰:有、无、俱教密难达,宁质⑷执有难说无!
第七章 根、境、识等
第一节 境、识⑸
第一条 色境
第一款 约能生四破
第一项 大种生色色即无自性
问:此中说色是大种生故有,余非色诸法亦应是有。答:
色从大种生,则从非真生,非从自性生。
若说色是大种所造,色则从非真实生。从非真者,谓非从自,是故色非从自性生。
摄曰:既说色从大种生,则知色非自性有。
第二项 色无自性色不从他生
彼无非他生。四五
问:是事实尔,非从自性生,是从他生,以诸大种是他故。破日:彼无非他生,谓色非从他生。何以故?以彼无故。彼无,即他无。云何他无?谓自性不成故从他非理:说无从他生固非理,说无之他亦非理故。
摄曰:自无自性之诸色,岂复需依有性他!
第三项 所依无性,能依亦无性
复次:大种非有故。若说大种从相生,彼相在大种前,不应正理。若无
能相,则所依⑹之大种亦不得成。复次:
一中非有四,四中亦无一,依无四大种,其色云何有。四六
由四中无一、一中无四故,依止无体之四大种,其色如何得有耶?无者,谓非有也。
摄曰:大种能相非有故,自且不成色宁有;
一中无四四无一,大种体无色性无。
第二款 约能了因破
第一项 直明色不可取遍外转救
复次:
最不可取故。
最不可取故,色即非有。何以故?由最不可取故。色是最不可取,若无可取,云何是有!
摄曰:最不可取色非有,汝执有色是何因?
第二项 心无自性心非色因
由因因亦无,从因缘生故。
若谓由因,因即缘色之心。若有缘色之心,则能成彼色,以若无境,则心不生,由此心为因,故知有色。答⑺:由因,因亦无。因亦无者,⑻因非有也。何以故?从因缘生故。其为因之心…
《七十空性论科摄》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