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正知」。即在采取任何行动时,都要保持全然的觉察或正确的了知。只要能随时维持正知,那幺不管是来、去、前望、四顾、弯腰、直仰、穿衣、吃饭、大便、小便、睡眠、清醒、说话、沈默等,都能成为禅修进展的时机。在注释书中,正知可以从四个层面加以解释:(1)利益正知:认识行动的目标,判断某个目标是否合于法则。(2)适宜正知:了解最能有效完成目标的方法。(3)行处正知:将心持续地专注于禅修业处,即使在行动时也念念不离。(4)不痴正知:将行动视为一个无我的过程,没有一个能控制的自我存在。
观身不净
身念处接下来的两个练习,是藉由分析观察来暴露身体的真实样貌。其中之一是「不净观」 —观身的不可意;另一个是「四界分别观」 —观察身体是四大的组合。观身不净的目的,是对治对身体的迷恋,特别是淫欲。佛陀教导性欲是贪爱的表现,是苦因之一,而终结苦的先决条件便是减低它、放下它。修不净观以削弱淫欲的方法,是抽离造成性欲的认知基础,不再认为身体充满着感官诱惑。因为爱欲随着这份认知而起伏:当我们认为身体具有吸引力时,爱欲生起;若我们不再认为身体很美时,爱欲也随之消失。所以,既然只有在执取身体特定的相,只从表面来看待身体时,才会认为身体具有吸引力。那幺,为了对治这种感觉,我们就必须不黏着这些相,以客观的角度,更深一层地探求审察身体。
确切地说,修习不净观,所要达成的,就是夺走贪爱的认知支柱,以逆转感官爱欲之流。这种观法,须以自己的身体为所缘,对于一个刚开始修不净观的新学来说,以他人的身体为所缘,是不易获得理想的结果的,观异性的身体尤其如此。
禅修者可藉由观想的协助,在心里将身体分解为其组成部分,并一个一个加以审视,呈现出它们令人厌恶的本质。经文中列举了身体的三十二个部分:发、毛、爪、齿、皮、肉、筋、骨、髓、肾、心、肝、肋膜、脾、肺、大肠、小肠、胃中物、粪、脑、胆汁、痰、脓、血、汗、脂肪、泪、皮脂、涕、唾、关节液、尿。这些部分令人厌恶,意味着由它们构成的整体,同样可憎。只要凑近一点观察身体,就会发现它的确没什幺吸引力,它美丽的外表只是幻象。
不过,千万不可误解不净观的目的。修不净观不是为了引发厌恶或反感,而是要不执着,如同取走燃料般来灭除爱欲之火。
四界分别观
四界分别观则以另一种方式分析观察色身,让身体无我的本质曝光,以对治我们认同身体为我的习性。顾名思义,这项修习是在心里随观分解身体为四种界 —地、水、火、风四大。虽然延用古老的称呼,实际上是为了突显四种基本的物质运作型态:坚硬、流动、热和振动。地大最易见于色身的固体部分,如内脏、组织或骨头;水大可见于身上的液体;火大表现为体温;风大即如呼吸系统。
持续地观照四大,拓展的洞察力将破除此身为我或我所的见解。如是观察身体为物质元素的组合,禅修者将明了色身所依存的四大,其实和构成外在物质的元素并无不同,而且两者经常互动着。
经过长时间的修习而清楚地了解这点,便能够停止对身体的认同与执取。能够理解到色身不过是不断变化中的物质运作结构之一,以支持不断变化的心理运作之流,这当中没有任何可被视为真实存在的个体,也没有任何可成就自我感的实质基础。
墓园观
最后一个身念处的练习是一系列的「墓园观」。藉由想像、图片或实际面对尸体,来观想人死后身体的分解过程。这里提到的每一个观法,都有助于我们将一具腐烂尸体的影像映在心里,再以之反观自己的身体,「现在这个充满生命力的身体,就和那具尸体一样,有着同样的本质,臣服于同样的命运。它逃避不了死亡与败坏,必然要走向死亡,分解腐烂。」但我们仍不应误解此法门的目的。修习墓园观并非耽溺于对死亡与尸体的病态迷恋,而是运用有足够力道的禅观,来击碎自我对存在的执取。世事恒常不变的看法,乃是执着存在的基础,而每一具尸体,无疑都在教导我们「诸行无常」的道理。
受念处
下一个念处是受念处。「受」在此指的并不是「情绪」,—一种复合的现象,最适当的归纳是在心念处和法念处底下。 —而是被更狭义的指涉为「情感基调」或是经验的「快乐质度」。「受」可以分为三种主要类型: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佛陀教导我们:由于每一个知觉行动,都会被渲染上某种情感色调,「受」必然伴随着意识出现,无法分割。因此,「受」总在每一个经验时刻现起,它或强或弱,清晰或模糊,然而每当认知产生时,总是会附带着「受」。
「受」的生起必须倚靠一种我们称为「触」的心理活动。「触」就是意识、根门与所缘三者和合。透过「触」这个「心所」,意识得以经由根门接触所缘,而所缘也得以透过根门而被「心」所认识。因此,依据六根的分别触,可分为眼触、耳触、鼻触、舌触、身触和意触六种。而依据不同的「触」,生起的「受」也有六种。
受和烦恼密切关联
「受」之所以如此重要,而作为一种禅观的所缘,正是因为「受」通常会引发潜伏烦恼,渗入我们的行动。「受」生起时,可能不被特别留意,但不知不觉地,它们却会滋养并助长我们心中的不善法。于是,当乐受生起时,我们便被贪婪烦恼所影响,同时想去执取它;当苦受生起,我们便以种种瞋的型态—不愉悦、愤恨和恐惧 —加以回应;而当不苦不乐受生起,我们要不是没注意到它,就是让它哄骗而落入一种假的安全感,一种为痴所主宰的心境。由此可见,每个根本烦恼都与某种特定的受有关:乐受生贪;苦受生瞋;而不苦不乐受生痴。
不过,受和烦恼的关系并非是必然的。乐并不总是导向贪;苦未必导向瞋;不苦不乐受也不一定导向痴。它们之间的连结是可被切断的,切断它们的一个主要方法便是正念。只有在我们不注意,沈浸其中而无觉察时,「受」才会引发烦恼。藉着将「受」转变为观察的所缘,正念将使「受」变得无害,让它无法激起不善的反应。那幺,我们是以禅观的方式与「受」连结,运用「受」作为立足点,了解经验的本质,不再用执着、厌恶或冷淡等旧有模式来回应「受」。
阶段性的观察
在刚开始的阶段,观察「受」的生起时,应注意它们的特质:乐、苦、或不苦不乐。觉知而不去认同它,不把「受」归为「我」或「我的」,或是发生在「我」的身上。只要保持单纯的觉知:观看每一个「受」的生起,只将它们视为一个觉受、一个纯粹的心理事件,去除所有主观的评判、指向自我的线索。重点在于注意「受」的基调和质度 —乐、苦或不苦不乐。
当禅修者的练习有所进展,已能够持续注意每一个觉受的生起,放下它,又注意下一个觉受时,注意的焦点应从「受」的品质移转到「受」的过程本身 —「受」不断地流动,生起、消散,了无间断。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事物是持久的。「受」本身只是一个事件之流,「受」的现起,剎那接着剎那,成为存在的吉光片羽,在生起的瞬间随即消逝。
由此,我们乃得以照见无常,当无常观开展之后,终将扭转三不善根 —对乐受不生贪;对苦受不生瞋;对不苦不乐受不生痴。无论是乐受、苦受或不苦不乐受,都仅是短暂而无实质的事件,没有任何真实的喜乐,也没有能够执持的主体。
心念处
心是什幺
接着要探讨的念处,是从「受」这个特定的心所,转移到其所依属的「心」的一般状态上,即「心念处」。先认识佛法概念中的「心」,有助于我们了解这项修习的内涵。通常我们会认为「心」是一个恒存的官能,在经验的相续流里保有一致性。虽然经验会改变,这颗不断经历变化的心似乎维持不变,就算或多或少有些调整,但其本性基本上仍是相同的。然而佛陀的教导否定「有一个常存不变的心理器官」,「心」并不是一个持久的思想、感受和意志主体,而是被视为一连串剎那的心理活动,每一个都是独特、个别的,彼此之间有着前后互为因果,但非坚实的关系。
意识的每个单一活动,我们可称之为一个「心」。而每一个「心」是由许多成分组成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意识本身,即对所缘的基本经验。由于意识是「心」最主要的部分,因此我们也把意识称为「心」。除了意识以外,还有一组「心所」,同时伴随着「心」,包括感受、认识、意志、情绪等。简言之,意识或「心」仅对所缘产生初步的了别,而「心所」则执行所有的心理功能。
观心而无心
既然意识本身只是纯然地经验客体所缘,除非透过与其关联的「心所」分辨,否则无法被区别出来。「心所」彩绘了「心」,给予「心」独特的相状。因此,当我们想要以「心」作为禅观所缘时,我们必须运用「心所」作为指标。佛陀说明对「心」的观察时,根据「心所」的种类、现起,描述了十六种心:贪欲心、无贪欲心、瞋心、无瞋心、痴心、无痴心、收缩心、涣散心、广大心、不广大心、超越心、无超越心、专注心、不专注心、解脱心、未解脱心。
在应用上,一开始只须着重于前六种状态,注意「心」是否与三不善根相应。每当某个心现起时,我们便只是将它看作一种「心的状态」那样地观察「心」,而不认同它为「我」或「我所」,也不将它视为具有自性,或属于自性的东西。不论是「心」的清净状态或染污状态,高尚状态或低下状态,我们都不应得意或沮丧,只要对「心」清楚地了知,单纯地注意,然后让它消逝,不执着于所爱,也不憎恶所厌。
当观照越深,「心」的内容会变得更加单纯。不相关的思绪纷扰、想像和情绪逐渐消退,念变得更加清晰,「心」保持全然的觉知,观看整个变化过程。在这过程的背后,原本似乎有一个常在的观察者,
但随着持续的练习,即使是这个明显的观察者也会一并消失。那个看似坚固、稳定的「心」,便消融于心识之流中。一个个的心识,剎那、剎那地生灭,无所从来,亦无所去,相续不断,没有止息。
法念处
法的两种意义
当我们论及「法念处」的时候,依据经典的说明,「法」(dhammA,此为复数形)这个多义字,有两个相互关连的意义:第一,是指「心所法」,在这里关注的纯粹是「心所」本身,而非上一节所述,「心所」是扮演彩绘心的角色。另一个意义是「真实组成要素(真实法)」,亦即佛法中所洞见的经验的究竟极微。为了传达这双重的意义,我们姑且将「法」称为「现象」,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了。但我们不该认为,在现象的背后,还有一个本体或实质的存在。因为佛陀阐述「无我」的重点在于:诸法的真实相,就是单纯的现象生灭,背后并没有一个本体的支持。
经典中关于法念处的部分可再细分为五小节,每小节涵盖一组不同的法:五盖、五取蕴、内六处与外六处、七觉支、四圣谛。在这五组当中,五盖和七觉支属于狭义的「心所」,其他各组则属于广义的真实组成要素(但第三组「内外六处」所提到的通过根门而生的烦恼结,也可包括在「心所法」内。)。在本章中,我们只简短处理被归于「法」的「心所」意义下的两组。我们已经在「正精进」一章中提过它们与正精进的关系,现在我们所要思考的,则是它们与修习正念的特定关连。至于「真实组成要素」意义下的「法」 —五取蕴和六处 —我们将在「智慧的培育」一章中,讨论它们与智慧开展的关系。
阻力与助力
由于五盖和七觉支分别是解脱的主要阻力与助力,对于两者我们须要予以特别的注意。一般说来,在禅修初期,好不容易克服了期待的心理与粗重的烦恼后,较微细的烦恼才有机会浮现,五盖 —贪欲、瞋恨、昏沈睡眠、掉悔、疑 —就会变得显着。无论五盖当中的哪一个开始现起,我们都要注意它的存在;当它消失时,也要注意到它的消失。为了确保盖障仍在控制之中,我们必须了知:五盖如何生起?可以如何被移除?日后又要如何防止它们生起?
类似的禅观模式也被应用于七觉支:念、择法、精进、喜、轻安、定、舍。无论哪个觉支开始现起,我们都要注意它的现起,在注意到它的现起之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去探究它是如何现起、成熟。当觉支刚出现时,它们是微弱的,但透过持续培养,它们会逐渐积蓄力量。
「念」觉支开启整个禅观的过程:当「念」够稳固后,可以带动「择法」 —一种智识的探寻特质,「择法」接着带起「精进」,「精进」引发「喜」,然后「喜」带来「轻安」,「轻安」带来「定」,「定」
再带来「舍」。因此,迈向觉悟的整个发展历程皆始于「念」。「念」在全程始终作为一股规范的力量,以确保心的清晰、明智和平衡。
《八圣道之正念--通往觉悟的基石》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