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出世间的无漏智真见真性,即得涅槃胜位;若以世间的闻所成、思所成和修所成慧略见真性,则能生善趣,是故智者应当恒常发起慧心,思维一切法内体空性。
(壬)五(如是修习能得涅槃)分二:(一)正说;(二)了知真性能得解脱但尚有未解脱的理由。
(癸)一(正说)
颂曰:今生知真性,设未得涅槃,后生无功用,定得如是业。
若就修习通达真性的法门来说,则是了知缘生离一切戏论边际,若是今生了知真性,设若未得涅槃,而在后世生中独住阿兰若,无假功用决定能得涅槃,犹如由痴所作顺生受业一样,不可转移。有智慧者谁肯对通达真性不起精进呢?譬如吃芒果之后,将种子栽植,其后一切时中皆能获得果实。如《中论》云:“若佛不出世,佛法已灭尽,诸辟支佛智,从于远离生。”
(癸)二(了知真性能得解脱但尚有未解脱的理由)
颂曰:如想所作事,成者极稀少,此非无涅槃,诸行解脱得。
问曰:既有不少的人了知真性,为何不见解脱三有?答曰:虽见有些得解脱,但是,仅仅一点思维还是不能成办圣果,要以多种因缘,方能解脱,所以难得解脱。是故如仅仅想一想所作的事,不去实修,不但得解脱果就是成办别的事业者也是极稀少的。在此佛教中并非无有涅槃可希求,欲得涅槃必须有外缘善知识的教导,内缘如理作意等多种因缘,但是,遇此缘起诸行极其难得,是故得解脱者极其难得。
(辛)四(教诲烦恼决定能断)
颂曰:闻说身无德,贪爱不久住,
此道岂不能,永尽一切惑。
问曰:久远无始积集烦恼,此处说有尽,如何能使人相信呢?答曰:如像久远以来种种享受保养自身,而不知是坏灭的有法,有此分别的智者闻说身无少许功德,贪身的爱欲则不能久住。如是若长久修习缘起离戏论边的道,由此缘起空性之道岂不能永尽一切烦恼惑吗?决定能尽,获得解脱。因此智者闻听身无德益,应当弃舍贪爱。
(庚)三(明后有结生无始有终的喻)
颂曰:如见种有终,然彼非有始,如是因不具,故生亦不起。
问曰:众生从无始以来就随生相续,怎样说生死有边呢?答曰:如见麦等种子被火毁坏,即为有终,然彼种子非是有始。如是由于修习对治力,则能断尽补特伽罗我执,而生后有的因自然不具足故,由业烦恼生后有的亦不起。譬如灯中无油即不能燃。如佛护阿阇黎说:“虽见众生体性空,然为解除众生苦,长久修习菩提行,此为世间最希有。”这就是说,虽见众生无自性,但是,为了有情的义利,修习菩萨行,此乃最为希有,所以自己亦应随顺众生,学修菩萨行。
总摄颂曰:
由业虽得人天位,但应生起牢狱想,
深修离边缘起理,自己堪为大乘器。
第九品 破常品
(丙)二(释依胜义谛的道次第)分二:(一)广释胜义谛;(二)明造诸品的宗旨和远离余诤抉择师长及弟子的修法。
(丁)一(广释胜义谛)分三:(一)由破有为法常的门总破实有;(二)别破有为法实有;(三)破生住灭三有为相有自性。
(戊)一(由破有为法常的门总破实有)分二:(一)标品名;(二)正释品文。
(己)一(标品名)
示修菩萨瑜伽行四百论释善解心要论,破常品第九。
(己)二(正释品文)分三:(一)总破有为法常;(二)别破有为法常;(三)断不许破实有之诤。
(庚)一(总破有为法常)分二:(一)正破;(二)破彼所答。
(辛)一(正破)
颂曰:一切为果生,所以无常性;故除佛无有,如实号如来。
如是以上诸品是通达真性的方便之水,洗涤弟子身心堪盛真性甘露圣教的法器;以下是广释有为生灭法本来无有微分实有。例如世间共认:雇工劳作是为挣工资果实而进行着辛勤的劳动,并非出乎他自己的本性。内外一切有为法都不是单独而生,唯是随应各各环境条件和合而起。然彼等和合是彼此互为因果,便令诸有为法存在,因此内外一切有为法皆是为取果而生,所以是无常、非有自性生、非谛实有、非以理智观察实有可得和非实有,是故能仁具足无学身语意,唯除佛世尊外,无有任何人能如实了达诸有为法是无常空性,因此余者不能号称如来。又如大师说:“凡有生的法,必定有灭,所以生缘老死。”生就是为灭而生故,因为诸有为法非有自性地住。月称疏中说:“有些认为(自续派)破常与实有要以自续派的因乃能破除(立敌共许前陈实有,乃能破除敌方主张实有的宗),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观察芽等有法的现量,彼即成为现量者。各各宗派各有不同的看法,在除开应成派以外,其他自续派等皆许观察芽等自相有即成为现量,应成派则不然,许它非有自相。
(辛)二(破彼所答)
颂曰:无有时方物,有性非缘生;故无时方物,有性而常住。
胜论师问曰:虽然一切法皆是为取果而生,不是常法,但是,有些法不具备能生和所生两个支分,如虚空是意识的究竟所缘,如诸极微是能生不是所生,所以“常”是实有的。答曰:无有任何法、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的事物,是有自性的。非观待因缘而有的法是没有的。是故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没有有为法是常住不变的。凡是有,唯是由因缘观待而有,无有微分的自性。
(庚)二(别破有为法常)分五:(一)破补特伽罗的我;(二)破三无为实有;(三)破时是常;(四)破极微是常;(五)破解脱实有。
(辛)一(破补特伽罗的我)分二:(一)正破;(二)破彼所答。
(壬)一(正破)
颂曰:非无因有性,有因即非常,故无因欲成,真见说非有。
问曰:设若苦乐等法是缘起而有,那么,“我”即是生苦乐的因,所以有我并且实有常体。答曰:补特伽罗的我应非有,因为无生自己的因,因的有为法是没有的,假苦有因而是常法,这也是没有的。是故无因而有的有为法,在现证真性的如来说彼无因而有的法是非有的。如来说:“有因有缘乃有法,无因无缘法非有。”
(壬)二(破彼所答)
颂曰:见所作无常,谓非作常住,既见无常有,应言常性无。
设若见瓶与乐等是所作,即了知彼等是无常义;若谓我等是非所作,便许我等为实有常住,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既见瓶等有所作,是无常,即见我等是无常故,如虚空花。(我是无常,是所作故。)
(辛)二(破三无为实有)分二:(一)总破三无为实有;(二)别破虚空遍常。
(壬)一(总破三无为实有)
颂曰:愚夫妄分别,谓空等为常,智者依世间,亦不见此义。
问曰:对法经说,虚空无为、择灭无为和非择灭无为,则足以证明佛说常法有实体,若破常法实有,即破坏了佛经所许。答曰:无有过失,因为若不了达唯就远离变碍的色,名言假安立为虚空等义,所以无智的愚夫异生便起虚妄分别,谓无为虚空等为实有常;通达诸法真性的智者,对彼等不但胜义中无有,就是依世间名言量的所量境,亦不见此虚空等义是实有常故。经中最主要的是说:仅仅是就不变异而假安立为常;并不是成立实有常体。
(壬)二(别破虚空遍常)
颂曰:非唯一有分,遍诸一切分,故知一一分,各别有有分。
问曰:虚空是常,因为遍一切方故,凡是无常法,它就不能遍,譬如瓶子。答曰:就破遍的方法来破实有常者,许虚空遍一切方和无方分应成相违,因为东方的瓶中所有虚空,名为虚空方,非是唯一个瓶的有分虚空,就能遍诸所有一切时处的瓶等有分虚空。假若能遍,那么,西方瓶子的虚空应住在东方,东方瓶子的虚空应住在西方故。有些想避免这种过,便许:遍东方的虚空分,不曾住西方。是故必须了知有分虚空的一一分,各各别有自己的有分,所以不应许遍常法。如经云:“迦叶,常是一边,无常又是一边。”所以许胜义谛为实有常,即置在此中观法之外,与中观毫无共同之处。
(辛)三(破时是常)分五:(一)若许时常为因亦定许时常是果;(二)彼的理由;(三)变异与常相违;(四)自生与待因生相违;(五)从常生与无常相违。
(壬)一(若许时常为因亦定许时常是果)
颂曰:若法体实有,卷舒用可得;此定从他生,故成所生果。
吠耘多和密行派等人问曰:若时是常法,体是实有,芽等法在某些时候才有生长舒展作用的形象可得;虽然有其他因缘,但是在冬季气节寒冷的时候,则有凋零卷缩作用的形象可得,这种现象,用比量智就能了知有“时”,所以彼时由于不观待因缘而有,故是常法。答曰:那么,芽等法应成无时不生,即恒时常生,因为是从常因所生故。问曰:芽等生长要待其他因缘。答曰:那么,彼时亦应成为所生的果,因为此芽等要从其他因缘为缘而生,要观待温暖水湿等缘而生,是故汝所许的时应成所生的果。“时”我们也是许可的,如经云:“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壬)二(彼的理由)
颂曰:若离所生果,无有能生因,是故能生因,皆成所生果。
时因论者,若许时为因,亦定许时为果,因为若离自已所生的果,即无有可能建立能生的因,要建立因必须观待自己的果故。是故一切能生因,皆成所生的果,所以不应许无果而有因。
(壬)三(变异与常相违)
颂曰:诸法必变异,方作余生因,如是变异因,岂得名常住。
若许为因,必定许因对果有饶益,因为种子等因,诸法功能,必须先有变异,然后方有可能作芽等其余的生因。如是诸有为法皆有前后刹那变异不同,彼因岂得名为常住不变吗?所以一切时处皆不应许时等常为因。
(壬)四(自生与待因生相违)
颂曰:若本无今有;自然常为因,既许有自然,因则为妄立。
设若不许时是变异,那么,不变异的常时应是芽等的因。若芽等诸法是本无今有不待因缘而生,那就应是自然常住为因了。既然许有自然为因,于彼立能生的因则为妄立,因为不观待因故。
(壬)五(从常生与无常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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