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慧,以闻为先。思所成慧,以思为先。如是修所成慧亦应以修为先。以此修慧由修成故。(问曰)若是修慧由修所成,何故说言以闻起思,依闻思故而起修慧耶。(答云)修所成慧前行之修,即是修习思所成慧之定知,闻所成慧之定解,习此定知定解纯熟作意,真义智生,乃名修慧。非闻思慧,然亦决不离思慧而有修慧也。(闻思者生因智,修慧者了因智。)
复次,若如是者,彼具几许多闻,乃有尔许多闻所成之慧,亦以发生几许多闻所增思所成慧,若是几许闻思所成之慧,习练串修亦得尔所增广修所成慧。若闻多者闻慧多,闻慧多者思慧增上,闻思慧几许增上者,修行方便,必如尔所广大决定。修行方便广大决定者,则其消灭过失之能力强大,引起智德之作用深广。故诸经论皆说修行,闻思最要。
复次,若谓闻思所择者,非为修故,唯是广开诸所知解,若正修时,另修别馀一种不关平日闻思指示之法。喻如不依指示一定行处而行,别向未示之行处而驰。与前教说闻思之义毫无系属,亦是破坏诸圣言中,圣所建立三慧次第生起之理。若是谬论可成建立不称。错倒者,则成不须多闻乃成善说(佛说多闻成善说法。)又诸多习经传之人,与彼从来不知经传之人,二人共修成就同等。或无闻者更胜多闻决择,无知无解为妙,则有别类愚味有情定胜人类,今见不然。
复次,为有执言,闻法观择,成修行害,诸恶见者,破彼坚固邪执,是故立言串习闻思二慧所决定义,虽非修成许是修有,有串习故,说修无违。若相违者,则诸下地异生,未得初禅未到地定时,应全无修,以欲地中除说已得入大地时,由彼因缘,可生修所成慧之外,馀于欲地无修所成。对法论中数数宣说。然如波罗多释论显明文句云:《所言修者,为令其意成彼体分,或成彼事。》喻如修言修悲等复次,圣慈氏云:《决择分见道及于修道中,数数思维称量观察修习道》。此说大乘圣者修道,亦有数数思维称量观察。
复次,如说修习净信、修四无量、修菩提心、修无常苦等,数数思择护养增进皆名为修,修之意义所摄广大。
又前所说,一切分别,是相执故,障碍成佛,弃舍一切如理观察之修行,此为最劣邪妄恶见。是彼甲那肯补之执,于后明止观时当广破除。此种邪执,最能破坏信士敬重圣教典籍皈依之心,塞闻思路,能令有情自心慧藏固闭不张,长劫沈沦。亦见修道中失于经教指示,依止无方,随缘取舍,自我是师,终必退没不成道果,是故此等邪见魔说,即是隐害佛教正法之极大因缘,胜于毁塔破像焚烧经论也。
复次,当知修行有二种修,谓思择观寻修,及不思择住心趣入修。如于善知识修信,及修暇满难得大事、死苦无常、业果决定、生死过患所缘,及菩提心等,应当如是数数思择,何以故,此诸修法仅仅知道,或唯住心,或能令心猛利,然心恒常改变意志之趣向,无如数数观择,而能灭除颠倒违障罪类、不敬等心。譬如对于欲贪毒境可爱之相,久再住心,则能反起猛利贪欲,若久住心思惟怨敌不悦违心之境,则能反起猛利嗔心。是故初修入道,于境之行相,显明不显明是一样,唯要慧心摄持其旨趣,数数寻思,如理观择,恒常如流,习心正道。
若不思择,住心修者,谓心不能住一所缘,为令如欲堪能住心,若是数数观察,住心不生,故当修止持心(然亦必依八正辅行)。此于后时止观中再详辩之。
复有说言,聪慧之人唯应修观,非聪慧之人唯应修止,此说非理。以凡修行皆须俱修(止观)二法,决无偏修之理,所谓慧者,言能无杂,简择一切如所有性,及能各各分别尽所有性。此是修行之人,于道久修,反多重大忘念(顾此失彼),念力钝劣简择取舍意渐迟钝,照顾不周。当知此即是走入错路之因也。
复次,如理寻思,次第相因,引生德用之定解者,如于三宝等功德数数了知,则能依此增长正信。于实生信,见其功德,则能反观生死过患。了知生死过患,再再观择,自然生起正意出离,出离心生,乃见解脱胜利,略得解脱之悦乐,由能放下私我。私我无蔽于心,则见自他平等,悲心故生。以此体解大道,(内息我私)发菩提心,决定利他,受行菩萨净戒律仪,誓行六度大行,始终信乐精进,而趣于道,必无中断沈没退舍。如是一切皆依观慧寻思经义。次第引生。故诸智人应于此理发生定解。而趣定知。再再旋还而成决定,他不能转,“是为无上菩提资粮”。复次,于诸修行见理狭碍者。彼谓若以观慧极多决择而修行者,则能障碍专住一境胜三摩地,不能成就坚固一心等持。此当明解,若言其心专一所缘,如其所欲堪能安住,此三摩地先未成办,现新修时,若是数数观择众多所缘,定则不生。至若其定未成以来,引生之法唯应修止,此亦我许,但若谓如是定前观修众多引发,即能障定者,是全未解诸大释论宣说引发三摩地之方法也。经论处处宣说炼金和泥,调柔和软若止若观随意堪用,无大(句力)劳,即能成办胜三摩地,是最上方便故。
复次,若欲令心坚固安住所缘一境成胜三摩地者,有二种违缘,谓沈与掉是也。是时若其无间猛利缘修观择三宝功德之心,于彼沈没最易断除而生喜俱行心。欣乐决定,不劣不味,策励正知,舍彼沈没。如是策心对治,是诸定量师导共所宣说者也。若能猛利无间观见无常苦等过患,其心掉举自然极易断除,以掉举者是贪分所摄散乱心故。(以动治动顺彼习修)若欲沈掉二过俱皆远离,非是偏修一法可能,必要多修信心及解脱意乐,并各种资粮加行,视其信心乐欲资粮之程度如何,即是定道之深浅可判。得定以后更须将护习持无间,复须善巧知识先觉,随授应时所缘法要,开示定解,证明经道相应之义,不违教理。或增古德语录事实,充加圆满明白来去道程,万勿得少为足。若得善巧次第策励有方之师于法会说法开示大众之宣说,最能格外生智转变心力,较于暗中独思不可同等看也。如是闻思修是决定模范,不可计执说闻思众多与正修相违。彼等邪说分别应当断除,我今为于圣教法藏未能深入,思修不定,不解一切讲说皆为修持,修持不离讲说分解决择,一切圣言即是现前教授,教授不得违背圣言私作教授方法。是故依于经传广大教典立论详辩,亦利久修于道虚妄推度未决定者。依此于自所学修方道作反正归途之方针也。
今已显示如前所明弟子应如理依止善知识竟。而善知识应当如何引导修心之次第者。涅槃
丙二、修心次第。分二
丁一、依有暇身圆劝发修行之心。内中分三
丁二、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
戊一、此中有暇者。离八无暇故。故何为八。
一、二、三、三恶道。极难生闻修机会,持戒正观是决不能。
四、盲聋痖病,不能闻说。
五、愚智邪辩。不信三宝、业因果报,邪见破正法等。
六、无佛教。佛不出世,或正法灭尽时。
七、北俱庐洲。边地、(巾蔑)戾车、无苦无四众处、生而邪见。八、无想天等。除初生时及临没时,馀心心所皆无所用,及恒常散乱欲天等。
戊二、十圆满者,自他各五。
已一、自圆满五种者:
一、善得人生。谓生在人中得丈夫身。男根成就,或得女身。
二、生于圣处。谓生中国,四众游涉之处。
三、诸根无缺。谓性不愚钝亦不顽呆乃至痖病,支根无缺能于善品精进修集。四、胜处净信。谓于如来正觉所说法毗奈耶得净信心。以此“实”能生“起”一切因果等世出世间(定慧等)白净法故。此中所起前行增上诸清净信名胜净信,能除一切所有烦恼垢秽浊故。
五、离诸业障。谓能远离五无间业,所谓害父、害母、害阿罗汉、破和合僧,于如来所恶心出血、随一所有无间业障,于现法中不作不行,以此业障于现生中不能转生涅槃及诸圣道。
已二、他圆满五种者:
一、诸佛出世。谓如有一普于一切有情类,起善利益增上意乐,修习多千难行苦行,经三大阿僧企耶,积集广大福德智慧二种资粮,获最后上妙之身,安坐无上胜菩提座,于四念住善住其心,修三十七菩提分法,现证无上正等菩提,如是名为诸佛出世。过去未来现在诸佛,皆由如是名为出世。
二、说正法教。谓即如是诸佛世尊出现于世,哀愍一切诸声闻故,依四圣谛宣说真实苦集灭道无量法教,所谓契经、重颂、记别、讽诵、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如是名为说正法教。诸佛世尊及圣弟子,一切正士,皆乘此法而得出离。然后为他宣说称赞。是故说此名为正法,宣说此故名正法教。三、法教久住。谓说正法已转*轮已,乃至世尊寿量久住,及涅槃后。经尔所时,正行未灭。正法未隐,如是名为正法久住,如是久住,当知说彼胜义正法及作证道理。
四、法住随转。谓即如是证正法者了知有力,能证如是正法众生,即如所证,随转随顺教授教诫,如是名为法住随转。
五、他所哀愍,他谓施主,彼于行者起哀愍心,惠施随顺净命资具所谓如法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如上名为他所哀愍。
附南阎浮提士夫特殊之福德十六正修之附讲。
一、特能殊胜亲近供养如来等。
二、特于般若波罗密能起作意。
三、于无生法忍能得。
四、于所应作之菩提,及能作菩提诸法,能无所缘。
五、十善等及无色之修习悟人,易作易得,特别超胜。
六、邻次诸天。
七、自能镇伏诸魔势力。
八、与导师及相同之士夫一处住。
(一)、学处悉皆清净,一切相俱足方便善巧。
(二)、具足成就如来之种性。
(三)、能得佛果之因相具足。
(四)、与波罗密反背方面。心意不生。
(五)、色等及俱有之观察心非炽然生。
(六)、波罗密法能普摄正知。
(七)、一切圆满成就能得。
(八)、正等圆满菩提相近转成。
戊三、劝发修行之心。所谓思维大事者,如上等(有暇身圆)名为解脱法缘最要之素,若仅为存命或引乐除苦而修行者,不必定具如是胜缘,若欲依止正法修行,或特欲修利他大乘道者,于此胜缘务求圆满。虽然,此最难得者也,是故最当胜解。能作此佛道成就解脱依止,复能引导众生入道,发生广大力用,现生堪能者,唯人乃能。上界诸天之身定无新得圣道者,欲界诸天多成放逸无暇,馀则诸龙、阿修罗、非天、非人、金翅鸟王、持明似人腹行等皆有修行之障。虽在人中亦唯南洲有三宝四众处所是又更为希有。虽然得成南洲人身又多不能受行十善,迷于五欲,转瞬仍入恶劣下生,我今此身圆满,眷属良善,而复能行布施、持戒、有忍智力,可能修行止观禅诵,而不精进奋力,因小失大,舍却倒手之菩提妙宝,诤取无常败坏毒秽之物,终谢一死,空无所获。复当再再思维经言,人身失去不得者如大地土,复得人身者如爪上土。盲龟浮木,难能再遇。如是等义住心审观,以此观慧增上力故,而能令心坚住善法,策心、持心、发勤精进,踊跃欣乐。速行趣道。
复次,总依四法如理策进之决定要则。
一、除苦得乐,唯赖正法。
二、趣入正法之道,唯有依于内外圆满现世之身。
三、身是无常决定必死。
四、前前推后后,终不能起修行,应要当下就修。
复次,若能生起暇满难得胜心者,则必依于净戒律仪而为根本,辅以施供,增加无垢净愿而作迥向,殷重行之必定引生一切善法修行也。
以上修心次第中甲依有暇身圆劝发修行之心等三已竟,以下明乙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即三士道次第)。
丁二、如何摄取修行心要之义。内又分二
戊一、道之总建立。(以此引生定解)
戊二、道中心要正理。(以此摄持正行方便)
戊一、道之总建立。分二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
已一、由三士道总摄一切圣言之论者。如来出世总因为其利益一切有情,故凡所说正法,亦唯利益一切有情。或令闻法现生增上,或令闻法究竟解脱,乃至究竟菩提。
欲得成就现生增上生缘众事俱足之法,或复希求后世善趣圆满,唯图生死乐中希求利乐,当知彼是下士。(或是凡夫,或是外道。)
为证解脱仅出生死,及欲以此更求佛果者,依声闻缘觉之教厌患有为诸苦之方便,唯求自利解脱,或兼利他方便之道,知彼必是中士,或共大乘(次等)之中士以修佛乘一切种种智之方便,依秘密大乘及波罗密大乘,由大悲故为尽一切有情诸苦,希得成佛,学修六度及二次第者,知为上士。
复有殊胜下士者,不以现生为重,希求后世,善起圆满成就二利。
三士之定名者,依摄决择分云:《谓有成就正受非律仪非不律仪所摄净戒律仪。亦有成就正受,声闻相应律仪,亦有成就正受菩萨(三聚)净戒律仪。其中初者为下,第二为中,第三为胜。(对法大同)》。
已二、指示三士门中次第如次引导之因。此中次第引导之义者,是以上士道摄纳馀二之事理。先必作起悲心大乘愿欲摄持其心。并解刹那无常不净病老苦痛集合之身,犹如芭蕉聚沫不坚之体。而为众苦巢穴。恶业烦恼之所生田。从汝如何保爱养育,终无满足,常不如意。令汝毁善造恶,虽非所愿,亦必勉从使命,而其最后终结,老死朽败,厌恶不净,究竟不保,弃舍方休。我今何不以此大患无用之身,而作利他有用之行,不令白白唐捐,而趣上士之道。
复次,若其不知自利乐善识知三宝,明了苦乐无常因果之理,戒定般若无为解脱之道,虽云利他,究因何故利他,又以何法利他。是故上士利他应当先有下中自利之道,而为趣发正等无上菩提之坚固支分。
如上二义,展转相依,发生定解,极要殷重爱护,不致诸道分割,不了一乘之义,而生大小各各之见,妄作取舍之论。修中下时含摄大乘之理而修,修上士道包括中下之事,理事互融,故成有义不空双运之真菩提心。如是再再殷重相续无间修习培养而令坚固。
此时应当诚心修习不共归依而摄愿道,于其学处持心励力修学。次乃发心受行六度四摄菩提行戒,受得戒已,舍命护持勿令有犯,随时净治,安住律仪,为令六度诸善所缘心得安住,应善学习止观静虑,或亦以此发生通慧。或亦以此增进毗钵舍那。为欲断除二种我执,慧见决定无我空义,此应调摄无谬修法,而起慧体毗钵舍那。
于此所说三学依定数量,以智慧方便精进成之。仅依一分不成菩提,发大定解,鹅王渡海必依双翅,俱有力故。
如是共同道相续清净成就,应当趣入金刚总持。所谓总持者,总摄诸乘诸道一切珍妙,中间法要,依念持法,合摄圆满次第,种种方便而修习之。以是速成二种资粮,但贵依止如法,三味耶戒严护。若不乐修密道者,应将道中次第渐渐学习,久则开明其妙。
复次,密传四部随依一类修法,得坚固已,馀皆不难。又复最要不离三士道次第法要也。
问:上士大乘既已并摄中下,何须别立中下。答:断增上慢故,上士亦须增上生缘及解脱故。下品补特伽罗有次追究追寻故。
《菩提道次第心论》全文阅读结束。